報告名稱:天然林示范區保護資金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預算單位:咸安區林業局
預算年度:2021年
評價類型:項目t??政策□??部門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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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機構:湖北國盛會計師事務有限公司
主評人1:
主評人2:
正式提交日期:202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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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評價結論??
1.1評價分數和等級??
1.2績效指標完成情況??
1.3存在的問題??
1.4結果擬應用建議??
2.??佐證材料??
2.1基本情況??
2.1.1項目立項目的??
2.1.2項目績效目標??
2.1.3項目資金情況??
2.2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2.1評價目的??
2.2.2評價的對象及評價工作組織??
2.2.3評價原則??
2.2.4評價指標體系??
2.2.5綜合評分方法??
2.2.6評價開展過程及時間安排??
2.3績效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2.3.1項目決策情況??
2.3.2項目過程情況??
2.3.3項目產出情況??
2.3.4項目效益情況??
2.4上年度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2.5其他佐證材料??
2.5.1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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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區林業局2021年度天然林示范區保護資金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縮略版)
1. 評價結論
經過資料收集、調研訪談、現場檢查、問卷調查以及評價分析等評價程序得出的評價結果顯示,咸安區林業局2021年度天然林示范區保護資金項目(以下簡稱“天然林保護項目”)綜合評分結果為88.40分,評價結果級別為“良”。具體評分結果見下表:
評分結果一覽表
評價準則 | 準則分值 | 評價得分 |
項目決策 | 20分 | 16分 |
項目過程 | 20分 | 15.52分 |
項目產出 | 40分 | 36.95分 |
項目效果 | 20分 | 19.93分 |
綜合績效 | 100分 | 88.40分 |
評價等級 | - | 良 |
(1)決策。通過對天然林示范區保護資金項目的立項、績效目標設置及預算編制情況的了解,和取得的資料對照指標體系,項目決策情況評價指標權重20分,得分16分??鄯?/span>4分,一是長期績效目標與年度績效目標設置一致,長期績效目標不具有前瞻性和規劃性;二是項目申報未明晰預算測算標準和依據;三是補貼標準文件滯后于項目執行期。
(2)過程。通過對項目資金監管和組織管理情況的了解分析和取得的資料對照指標體系,過程評價指標權重分值20分,評價得分15.52分。扣分4.48分,一是因為本項目評價期內即2021年資金到位率為零且預算執行率較低,至2022年資金到位率為100%,預算執行率為88%;二是項目單位制度執行的有效性有待加強。
(3)產出。通過對天然林示范區保護資金項目產出的實際產出的數量、質量和時效情況按取得的資料進行分析,本項目產出情況部分目標基本實現預期。對照指標體系,設置權重分40分,評價得分36.95分??鄯?/span>3.05分,一是因為天然林保護示范區的當期任務完成率未達到100%;二是天然林保護示范區補償資金發放不夠及時。
(4)效益。通過對項目實施帶來的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和可持續性影響進行分析,本項目的實施,促進了保護區內的森林質量不斷提升,生態功能不斷提高,生態效益明顯,對構建穩定森林生態系統有可持續性影響,一定程度上帶動了就業機會。并通過對社會群眾滿意程度調查分析,項目綜合滿意度為98.65%。項目效益指標權重分值20分,評價得分19.93分。
(1)項目申報不夠規范。本項目資金來源為本級財政資金預算,項目申報時未明確資金預算測算依據,且無相關報告批復文件,不能評價項目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合理性。項目申報書內長期績效目標與年度績效目標設置一致,長期績效目標不具有前瞻性和規劃性。
(2)績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通過項目評價發現,一是項目單位相關績效管理制度不夠健全,二是績效相關工作人員存在預算績效管理意識不足的現象,比如在績效目標編制、績效監控、績效自評環節的執行均存在不足。
(3)項目管理和監管不夠規范。一是項目執行有待進一步規范。未填寫《咸安區天然護林員管護日志》;護林員合同管理有待完善,存在合同金額與工資發放不一致、個別合同未簽字、簽字人員與工資收款人名不符現象。二是項目檔案管理不夠規范。本項目為持續性項目,從2014年開始實施,但項目實施單位未對相關項目資料及時收集、整理和歸檔。三是補貼標準文件滯后于項目執行期。四是存在前期問題整改不到位的現象,驗收抽查的三個問題中,其中馬橋鎮樊塘村火災區域補栽情況不理想。五是現場驗收發現各天然林場均有新墓地,另發現個別天然林現場有垃圾未清理現象。
(4)項目財務核算不夠規范。本項目在財務核算時不夠規范,其441.83萬支出有的是以項目形式核算,但有些支出未進行項目核算,同一預算項目在支出時存在核算科目和口徑不一致的現象,不便于后期項目資金的監管和使用查詢統計。
(1)規范申報程序,合理編制績效目標和績效指標。預算單位在項目申報時,一是規范填報項目申報書,明確項目屬性,說明立項依據、實施方案和資金測算依據等內容。二是要科學合理地設置長期績效目標和年度績效目標,根據“預算編制有目標”的績效管理要求,結合項目建設計劃、工作任務實際,考慮相關性、重要性、經濟性等原則,科學、全面地設置指向明確、細化量化、合理可行和相應匹配的績效目標和指標。
(2)宣傳績效管理,構建全過程績效管理體系。在提高績效人員專業能力的同時,積極宣傳績效理念,讓全員績效理念在單位深入人心。同時結合部門實際,制定可操作的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實施細則和績效工作流程圖,以制度或者文件形式明確績效管理主體責任及職責分工。
(3)加強過程監督,提高項目管理水平。加強項目統籌管理,明確責任;加強項目監督,保證項目實施效果;并注重痕跡管理,及時收集整理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立項政策文件、實施方案、檢查驗收文件、資金管理和支付憑證等項目資料,并裝訂成冊及時歸檔。
(4)加強財務管理,提高會計核算的規范性與準確性。一是參照《湖北省省級項目支出預算管理辦法》《關于進一步清理整合和規范項目支出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對部門管理的項目進行全面清理,避免項目交叉重復,同時注重一級與二級項目的對應關系。二是加強與財政資金管理部門和國庫支付部門的配合與銜接,保證部門的預算、核算項目與其一致,支出經濟分類科目一致。三是嚴格按照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對其專項資金實行單獨管理、單獨核算,保證專項資金專款專用和項目資金核算的一致性,以便于資金使用監管和后期資金績效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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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關于探索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的意見》(國辦發〔2017〕54??號)、《財政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修訂<林業改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資環〔2021〕39號)、《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1年中央林業改革發展資金的通知》(鄂財環發〔2021〕11??號)精神,申請設立天然林示范區保護資金項目,以改善森林的樹種組成、年齡和空間結構,提高林木生長量,促進森林、林木生長發育,豐富生物多樣性,維護森林健康,充分發揮森林多種功能,協調生態、社會、經濟效益,培育健康穩定、優質高效的森林生態系統。
長期績效目標:保護咸安現在的天然林資源,進一步打造宜居宜業宜游的生態環境,實現咸安的綠色崛起。
年度績效目標:通過天然林示范區保護資金項目的實施,天然林保護示范區5萬畝,天然林保護示范區質量合格率100%,森林撫育任務完成率100%,區級天然林補助標準80元/畝。
經核查,本項目預算資金為500萬元,項目資金于2022年元月到賬,到賬金額為500萬元,資金到位率為100%。
本專項資金2021年度支出48.2萬元,2021年預算執行率為9.64%;至項目評價日執行441.83萬元(其中393.63萬元在2022年執行),至項目評價日項目執行率為88%。??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要求,根據《咸安區關于開展重點項目績效評價的通知》(咸財績函〔2022〕10??號)要求,湖北國盛受財政局委托,對咸安區林業局實施的天然林示范區保護資金項目開展重點績效評價工作,跟蹤項目年度產出數量、質量、及時性及所產生的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可持續影響和服務對象滿意度等,評價項目產生的績效情況及與預期目標的偏差程度,進一步規范區財政對專項資金的管理,促進預算編制和使用部門強化責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1)確定績效評價對象。評價對象為咸安區林業局天然林示范區保護資金項目。
(2)組織成立評價工作組和評價小組。該項目資金績效評價工作由區財政局負責組織,委托第三方機構湖北國盛會計師事務有限公司負責組建評價小組具體實施評價工作。
(1)一般性原則
科學規范原則。績效評價應當嚴格執行規定的程序,按照科學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與定性分析相結合的方法。
公正公開原則??冃гu價應當符合真實、客觀、公正的要求,依法公開并接受監督。
分級分類原則??冃гu價由各級財政部門、各預算部門根據評價對象的特點分類組織實施。
績效相關原則??冃гu價應當針對具體支出及產出績效進行,評價結果應當清晰反映支出和產出績效之間的緊密對應關系。
(2)特定原則
重要性原則??冃гu價指標體系設定應當根據績效評價的對象和內容優先使用最具代表性、最能反映評價要求的核心指標。
系統性原則??冃гu價指標體系設定應當將定量指標與定性指標相結合,系統反映項目所產生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可持續影響等。
經濟性原則??冃гu價指標體系設定應當通俗易懂、簡便易行,數據的獲得應當考慮現實條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則。
根據財政部《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財預〔2020〕10號)和《湖北省省級預算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鄂財績發〔2020〕3號)中《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框架(參考)》規定的財政重點評價指標體系指導框架,并結合本項目的具體情況,對咸安區林業局天然林示范區保護資金項目分別從項目決策、項目過程、項目產出和項目效益四個維度設計了4個一級指標、13個二級指標和26個三級指標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并根據績效評價要求項目產出和效益指標權重不得低于60%的重要性原則,對本項目從項目決策、項目過程、項目產出和項目效益四個維度,分別按20%、20%、40%和20%設置權重,再根據項目實際設置各三級指標所占分值。各級指標解釋、權重和具體分值見專業版報告的附件。
(1)評價方法
本次績效評價主要采用的評價方法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較法、因素分析法、公眾評判法等。
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將一定時期內的支出與效益進行對比分析以評價績效目標實現程度。
2)比較法。是指通過對績效目標與實施效果、歷史與當期情況、不同部門和地區同類支出的比較,綜合分析績效目標實現程度。
3)因素分析法。是指通過綜合分析影響績效目標實現、實施效果的內外因素,評價績效目標實現程度。
4)公眾評判法。是指通過專家評估、公眾問卷及抽樣調查等對財政支出效果進行評判,評價績效目標實現程度。
(2)調查方法
本項目采用現場走訪和問卷調查的方式?,F場走訪了項目主管部門和天然林示范區保護資金項目實施單位;對項目參與者、項目受益者和社會公眾發放了調查問卷,本次評價小組共回收有效問卷74份,問卷調查樣表及分析結果見專業版報告的附件。
(3)評分方法
根據以上方法對評價指標采用百分制打分后,對績效評價結果采取評分與評級相結合的形式,確定績效評價結果類型分為:優、良、中、差四個等級;其中優≥90分;90分>良≥80分;80分>中≥60分;差<60分。最終確定績效評價結果類型和評價結果級別。
績效評價工作分為前期準備、現場工作、評價分析、撰寫與提交報告等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前期準備階段(10月10日-10月20日)
主要包括了解評價項目的基本情況、進行評價設計、制定績效評價實施方案。
第二階段:現場工作階段(10月21日-10月31日)
主要包括評價證據的收集與核實、現場訪談及考評。通過詢問、查閱、核對、勘查、檢查等方式進行調查,獲取評價需要的基礎資料。對需要進行現場評價的項目或部分內容,采取訪談、評審會、與服務對象溝通、抽樣調查、發放問卷調查等形式完成現場考評工作。
第三階段:評價分析階段(11月1日-11月20日)
對評價所需的內部信息和外部資料進行系統的匯集及綜合,形成評價數據和資料。按照評價工作方案確定的評價指標、評價標準和評價方法,根據評價基本數據,對評價對象的績效情況進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綜合評價,形成評價初步結論,反饋給項目實施單位,并征求意見。
第四階段:撰寫與提交報告階段(11月21日-11月30日)
對評價信息與分析資料進行匯集及處理,根據評價報告要求編寫評價報告初稿提交區財政局;區財政局對評價報告初稿審核或組織專家評審并反饋意見,評價小組根據反饋意見修改、完善后形成正式評價報告并提交,同時將工作底稿歸檔、移交。
項目決策考核指標設計項目立項、績效目標和資金投入3 個二級指標,總分值20分。具體分析評價情況如下:??
(1)項目立項情況。項目立項考核指標主要考核立項依據的充分性和立項規范性;項目立項情況考核指標權重設置6分,下設“立項依據的充分性”和“立項規范性”2個三級指標。其中:
“立項依據的充分性”指標權重3分,評價得分3分。2014年9月25日咸安區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建立天然林保護示范區的決定,為貫徹《國家林業局關于嚴格保護天然林的通知》(國辦發〔2015〕81號)、《省林業廳關于加快推進停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工作的通知》(鄂林天〔2016〕183號)等文件精神,通過實施天然林示范區保護資金項目,保護區內的森林質量不斷提升,樹木種類增多,復層林逐步形成,林相多樣美觀,生態綜合效益顯著。項目立項依據充分,符合法律法規、相關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部門職責。
“立項規范性”指標權重3分,評價得分3分。經核查,項目單位于2020年向咸安區人大常委會提交有《關于落實咸安區天然林保護示范區生態效益補償資金的報告》(咸安林業文〔2020〕41號),編制有項目申報書,有相關項目申請、設立過程文件資料。
(2)績效目標情況。績效目標考核情況主要考核績效目標的合理性和績效指標的明確性。指標設置權重8分,下設“績效目標的合理性”和“績效指標的明確性”2個三級指標,其中:
“績效目標合理性”指標權重4分,評價得分2分。項目單位提供有項目申報表,設置有績效目標。其中長期績效目標與年度績效目標設置一致,長期績效目標不具有前瞻性和規劃性。本指標扣分2分。
“績效指標明確性”指標權重4分,評價得分4分。項目單位提供有項目申報表,績效指標明確。
(3)資金投入情況。資金投入考核情況主要是考核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資金分配的合理性。指標設置權重分值6分,下設“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資金分配的合理性”2個三級指標,其中:
“預算編制的科學性”指標權重分值3分,評價得分2分。根據項目單位提供的《咸安區2021年度天然林保護示范區項目效益補償自查報告》內容顯示,“區人大在2014年人大《決定》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了天然林保護的力度,2018年將天然林保護示范區的面積增加到了3萬畝,2020年咸安區天然林保護示范區的面積增到5萬畝,生態補償標準從每年每畝50元增加到80元,同時專門從區級財政預算列支100萬元,同步用于天然林保護建設工作,天然林專項保護建設資金達到500萬元。”另項目單位提交有《關于落實咸安區天然林保護示范區生態效益補償資金的報告》(咸安林業文〔2020〕41號),未提供相應報告批復文件,且未見項目預算明細測算標準和測算依據,不能有效評價預算資金額度與年度目標是否相適應,不能評價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合理性情況。本指標得分2分,扣分1分。
“資金分配合理性”指標權重分值3分,評價得分2分。項目單位未填報項目申報書,未見2021年度資金分配依據和分配標準。根據咸安區林業局、咸安區財政局于2022年4月印發的《咸安區2022年度生態公益林和天然林專項資金管理實施方案》文件內容,“區級天然林按每畝80元標準進行補助”。補助標準文件滯后于項目執行期。本指標得分2分,扣分1分。
結論:通過對天然林示范區保護資金項目的立項、績效目標設置及預算編制情況的了解,和取得的資料對照指標體系,項目決策情況評價指標權重20分,得分16分。扣分4分,一是長期績效目標與年度績效目標設置一致,長期績效目標不具有前瞻性和規劃性;二是項目申報未明晰預算測算標準和依據;三是補貼標準文件滯后于項目執行期。
項目過程考核指標設計資金管理和組織實施兩個二級指標,總分值20分。具體分析評價情況如下:
(1)資金管理情況。資金管理情況考核指標下設資金到位率、預算執行率和資金使用合規性三個三級指標,總分值設置10分,其中:
“資金到位率”指標權重設置4分,評價得分4分。經核查,本項目預算資金為500萬元,項目資金于2022年元月到賬,到賬金額為500萬元,2021年度資金到位率為零,至項目評價日資金到位率為100%。
“預算資金執行率”指標權重設置分值4分,評價得分3.52分。本專項資金2021年度支出48.2萬元,2021年預算執行率為9.64%。至項目評價日執行金額為441.83萬元(其中393.63萬元在2022年執行),至項目評價日項目執行率為88%,本指標得分3.52分(4*88%=3.52)。??
“資金使用合規性”指標權重設置分值2分,評價得分1分。經核查,項目單位提供了441.83萬元的支出憑據,其支出手續齊全,程序合規;本指標扣1分,是因為本項目在財務核算時不夠規范,其441.83萬支出,有的支出是以項目形式核算,但有些支出未進行項目核算,同一預算項目在支出時存在核算科目和口徑不一致的現象。
(2)組織實施情況。項目組織實施情況考核指標主要考核項目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制度執行的有效性。下設2個三級指標,總分值設置為10分。其中:
“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標權重設置分值5分,評價得分5分。經核查,項目單位提供有《咸安區天然林保護工作實施方案》《咸安區天然林保擴示范區管理辦法》,項目單位建有《咸安區林業局財務管理制度》,專款專用。項目單位所制定的管理制度合法、合規、完整,本指標實際評價得分5分。
“制度執行有效性”指標權重設置分值5分,評價得分2分。經核查,評價單位制度執行的有效性不夠,比如未嚴格落實“預算編制有目標、預算執行有監控、預算完成有評價、評價結果有反饋、反饋結果有應用”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要求;項目單位未按要求編制年度森林資源管護方案,未提供相關要求的實施記錄;《咸安區天然護林員管護日志》顯示管護日志的填寫延期至2022年實施記錄。本指標扣分3分。
結論:通過對項目資金監管和組織管理情況的了解分析和取得的資料對照指標體系,過程評價指標權重分值20分,評價得分15.52分。扣分4.48分,一是因為本項目評價期內即2021年資金到位率為零,預算執行率較低;二是項目單位制度執行的有效性有待加強。
??項目產出指標設計產出數量、產出質量、產出成本和產出時效四個二級指標進行考評,總分值40分。具體分析評價如下:
(1)產出數量指標權重設置15分,下設天然林保護示范區面積、天然林保護示范區涵蓋鄉鎮數、天然林管護責任牌數等6個三級指標,其中:
“天然林保護示范區面積”指標權重設置3分,評價得分2.95分。根據《咸安區2021年度天然林保護示范區項目效益補償自查報告》內容,“2020年咸安區天然林保護示范區的面積增到5萬畝,生態補償標準從每年每畝50元增加到80元”,咸安區天然林保護示范區面積目標為5萬畝;據2021年度天然林保護示范區補償資金《咸安區林業局項目資金發放審批表》,實際兌現補貼49,204畝。目標達成率為98%,本指標得分2.95分。
“天然林保護示范區涵蓋鄉鎮數”指標權重設置3分,評價得分3分。天然林保護示范區保護面積5萬畝,涵蓋全區13個鄉鎮(辦)78個村187個村民小組,達成目標值。本項指標評價得分為3分。
“設置天然林管護責任牌數”指標權重設置3分,評價得分3分。咸安區林業局組織對納入天然林保護區的地塊,在進山的交通路口等醒目位置,設置天然林保護責任界碑,在責任界碑上公示了山林權屬、保護面積、四至界線和保護措施、管護責任人,接受全社會監督。根據《咸安區2021年度天然林保護示范區項目效益補償自查報告》內容,在生態公益林、天然林保護區設立天然林管護責任牌89塊。
“設置森林防林宣傳牌數”指標權重設置2分,評價得分2分。根據《咸安區2021年度天然林保護示范區項目效益補償自查報告》內容,咸安區林業局在生態公益林、天然林保護區設立森林防火宣傳牌(碑)150塊。達成目標值,本項指標評價得分2分。
“發放宣傳單份數” 指標權重設置2分,評價得分2分。根據《咸安區2021年度天然林保護示范區項目效益補償自查報告》顯示,咸安區林業局在全區范圍通過屋場夜話等形式進行宣傳,營造了對生態公益林及天然林保護氛圍,提高了全民的保護意識,印制宣傳下發《湖北省天然林保護條例?》500余份。達成目標值,本項指標評價得分2分。
“培訓人次數”指標目標值為200人次,指標權重設置2分,評價得分2分。根據《咸安區2021年度天然林保護示范區項目效益補償自查報告》內容,咸安區林業局組織護林員培訓參加培訓人員達200余人次。達成目標值,本項指標評價得分2分。
(2)產出質量指標權重設置10分,下設天然林保護示范區質量合格率、補助標準達成率兩個三級指標,其中:
??“天然林保護示范區質量合格率”指標權重設置5分,評價得分5分。根據項目單位官方網絡平臺資料顯示,經過七年的建設,天然林示范區的森林蓄積由4立方米提高到6.2立方米, 林分郁閉度由0.5提高到0.7,保護區內的森林質量不斷提升,樹木種類增多,復層林逐步形成。達成目標值,本項指標評價得分5分。
“補助標準達成率”指標權重設置5分,評價得分5分。根據《咸安區2021年度天然林保護示范區項目效益補償自查報告》內容,“2020年咸安區天然林保護示范區的面積增到5萬畝,生態補償標準從每年每畝50元增加到80元”,據2021年度天然林保護示范區補償資金《咸安區林業局項目資金發放審批表》,實際兌現補貼標準為80元/畝。達成目標值,本項指標評價得分5分。
(3)產出時效指標下設“天然林示范區保護當期任務完成率”“補貼發放及時率”兩個三級指標,總分值10分。其中:
“天然林示范區保護當期任務完成率”指標權重設置5分,評價得分4分。據2021年度天然林保護示范區補償資金《咸安區林業局項目資金發放審批表》,實際兌現補貼49204畝。當期任務完成率為98%,本指標評扣分1分。
“補貼發放及時率”指標權重設置5分,評價得分3分。評價發現,據2021年度天然林保護示范區補償資金《咸安區林業局項目資金發放審批表》顯示,實際補貼補助發放時間為2022年5月發放2021年預算資金393.63萬元,補貼發放不夠及時。本指標扣分2分。
(4)產出成本指標下設一個三級指標即“天然林示范區保護補助標準”:指標權重設置5分,評價得分5分。指標目標值設定為80元/畝,經查實際執行的結算標準80元/畝。
結論:通過對天然林示范區保護資金項目產出的實際產出的數量、質量和時效情況按取得的資料進行分析,本項目產出情況部分目標基本實現預期。對照指標體系,設置權重分40分,評價得分36.95分??鄯?/span>3.05分,一是因為天然林保護示范區區的當期任務完成率未達100%;二是天然林保護示范區補償資金發放不夠及時。
項目效益考核指標權重分值20分,下設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可持續性影響和滿意度等二級指標。具體分析評價如下:
社會效益指標權重分值5分,下設“帶動就業人數”一個三級指標:
“帶動就業人數”指標權重分值5分,評價得分5分。根據“每名護林員不超過5,000畝管護標準”,天然林示范區保護資金項目為面積5萬畝,目標值為50人。根據評價單位《2021年咸安區天然林保護示范區管理工作情況匯報》資料,全區現有137名護林員,完成目標。本指標評價得分5分。
“生態效益”指標權重分值5分,設置“森林質量不斷提升”一個三級指標:
“森林質量不斷提升”指標權重分值5分,評價得分5分。通過項目實施,天然林示范區的森林蓄積由七年前的4立方米提高到2021年的6.2立方米, 林分郁閉度由0.5提高到0.7,保護區內的森林質量不斷提升,樹木種類增多,森林資源持續增長,森林資源得到有效保護,生態綜合效益顯著。生態功能不斷提高,有效增加植被覆蓋度,豐富生物多樣性,起到涵養水源、調節氣候、增加空氣濕度、改善大氣質量等作用;減少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災害,解決水土流失等問題,為人們提供良好的生活環境。生物多樣性得到有效保護,生態環境明顯好轉。本指標評價得分5分。
“可持續性影響”指標權重分值5分,下設“構建穩定森林生態系統”一個三級指標:
“構建穩定森林生態系統”指標權重5分,評價得分5分。通過項目實施,天然林示范區保護面積5萬畝,森林景觀、森林生態整體功能明顯提高,生態功能逐步改善,綜合效能逐步顯現,通過天然林示范區保護構建穩定森林生態系統明顯,實現可持續影響。本指標評價得分5分。
滿意度指標權重分值5分,下設“補貼對象滿意度”一個三級指標:
“補貼對象滿意度”指標權重5分,評價得分4.93分。評價小組采取問卷星的方式,隨機向社會群眾及服務對象發放調查問卷,共回收有效問卷74份,通過統計分析,綜合滿意度為98.65%,本指標權重5分,根據滿意度調查結果數據按比例折算評價得分4.93分(98.65%*5=4.93分)。
結論:通過對項目實施帶來的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和可持續性影響進行分析,本項目的實施,促進了保護區內的森林質量不斷提升,生態功能不斷提高,生態效益明顯,對構建穩定森林生態系統有可持續性影響,一定程度上帶動了就業機會。并通過對社會群眾滿意程度調查分析,項目綜合滿意度為98.65%。項目效益指標權重分值20分,評價得分19.93分。
本項目為持續性項目,項目單位根據2020年度《咸安區預算績效評價報告》中反饋的問題,向相應部門下達了整改通知,經項目單位反饋,對其相關問題進行了整改。經現場抽查,溫泉辦事處、咸安辦事處所轄區域內天然林情況良好。抽查發現2020年問題清單部分已整改完成,例如永安辦事處雙龍村1組集體天然林“故意堆放有害、建筑垃圾,未得到有效管理及及時清理”,2022年12月現場調查發現現場干凈,垃圾已清理;永安辦事處雙龍村2組天然林區域內有農戶私種菜園,2022年12月現場調查發現此處已被征收,現場有標識牌作為界線。抽查中也發現有個別問題未整改到位,例如馬橋鎮樊塘村4組“因村民失火引起森林火災燒毀天然林面積約5畝,事后補栽樟樹”問題,經現場查驗,實際補栽并不是樟樹,而是杉樹,且長勢欠佳,雜草叢生。
項目單位的責任是提供與形成本項目績效評價報告相關的基礎性材料和財務核算資料,并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我們的評價是依據??《項目支出資金績效評價實施暫行辦法》《財政支出(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操作指引(試行) 》和湖北省財政廳《第三方機構參與預算績效管理報告編制規范》進行的,選擇的績效評價程序取決于評估人員的判斷,項目評價的可靠性基于相關部門和單位提供資料的全面性和準確性,評價小組盡可能地收集更為全面、有效、準確的文件和數據,但由于受客觀因素的限制,只能在相關部門和單位提供的現有資料的前提下,結合應有的職業判斷做出盡可能可靠的評價結論。??
本公司及評價人員與委托評價單位和項目實施單位之間不存在任何特殊的、需要回避的利害關系,評價人員在評價過程中恪守了職業道德規范。??
本報告使用人對評價結果的把握應建立在對本報告所提供的有關評價結果的各項條件及說明的認真閱讀和理解的基礎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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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評人1(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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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評人2(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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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