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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全省財政部門公平、公正執法,維護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合法權益,建立全省財政系統基本一致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我廳修訂了《湖北省財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指導規則》和《湖北省財政部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指導標準》。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關于印發<湖北省財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指導規則(試行)>、<湖北省財政部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指導標準(試行)>的通知》(鄂財法發〔2009〕19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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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湖北省財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指導規則

2.湖北省財政部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指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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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財政廳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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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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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財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指導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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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財政執法行為,提高財政執法水平,促進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確保財政部門在實施行政處罰時公平、公正、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權,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所稱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以下簡稱自由裁量權),是指財政部門在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范圍內,綜合考慮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危害后果等因素,選擇對行政相對人是否處罰以及處罰種類、處罰幅度的權限。

第三條?實施自由裁量權,應當遵循合理行政、過罰相當的原則,依法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確保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行使的合法性、合理性。

第二章?基本原則

第四條?正確行使自由裁量權,應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財政部門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應平等對待行政管理相對人,對違法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后果相當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時,適用的處罰種類與幅度應當相當。要依法將行政處罰的依據和結果以適當的形式公開。

(二)過罰相當原則

財政部門行使自由裁量權時,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作出的行政處罰要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禁止處罰畸輕畸重、重責輕罰、輕責重罰。

(三)教育先行,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

財政部門行使自由裁量權時,要遵循教育先行原則,與企業首次違法、輕微違法免于處罰清單等執法制度相銜接,做好教育、引導工作。

(四)法定程序原則

財政部門在行使自由裁量權時,必須遵循法定程序,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依法保障當事人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獲得救濟的權利。必須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要求,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五)綜合裁量原則

財政部門在行使自由裁量權時,要綜合、全面考慮違法案件的主體、客體、主觀、客觀及社會危害性等具體情況進行裁量。

第五條?同一違法行為違反了不同法律規范的,在適用法律規范時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法律優于行政法規,行政法規優于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優于同級地方政府規章;

(二)屬于同一機關制定的法律規范,特別規定與一般規定不一致的,適用特別規定;

(三)新的規定與舊的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新的規定;

(四)新的一般規定與舊的特別規定不一致的,由有關機關依法裁決。

第三章?具體規則

第六條?除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外,行政相對人實施的違法行為,按照其違法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危害后果的輕重程度、主客觀因素及其他相關因素劃分為三類:輕微違法行為、一般違法行為和嚴重違法行為。

對上述違法行為,應當依法區別不同情形進行認定和分類,并依照其違法行為的具體情形相應地給予處罰。

第七條?對同一行為,法律既規定了行政處理又規定了行政處罰的,在違法行為輕微,且當事人存在從輕處罰情形的,應當適用行政處理。

第八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輕微違法行為:

(一)初次違法,及時改正,且產生影響較小的;

(二)隱瞞、截留、不繳或少繳的財政收入數額較小的;

(三)歸還全部資金,未產生不良后果的;

(四)違反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規范性要求,該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應當先行警告處罰的;

(五)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應當從輕處罰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嚴重違法行為:

(一)暴力威脅執法人員執行職務的;

(二)限期內拒不改正或二次以上違法的;

(三)產生較大影響的;

(四)隱瞞、截留、不繳或少繳的財政收入數額較大的;

(五)未全額歸還資金,產生嚴重后果的;

(六)兩次以上責令改正之后仍然發生同一違法行為的;

(七)一年內因一般違法行為受過一次行政處罰,再次實施同一違法行為的。

第十條?行政相對人實施第八條、第九條之外的違法行為,是一般違法行為。

第十一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并處的行政處罰種類,不得選擇單處;可以單處也可以并處的,應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選擇單處或者并處。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必須給予警告或者責令改正的違法行為,應當先書面督促當事人及時改正;如不改正,再依法作出罰款或者其他處罰。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沒收物品、沒收違法(非法)所得,再作其他處罰的,在處罰時必須同時實施,不得只選擇其中某項處罰種類。

第十二條?法律、法規、規章設定的罰款數額有一定幅度的,在幅度范圍內分為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適用、一般處罰適用、從重處罰適用。

第十三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不予行政處罰:

(一)行為人不滿14周歲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有違法行為的;

(三)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違法行為在兩年內未被發現的,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予行政處罰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四項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第十四條?從輕行政處罰,是指在法定的處罰種類或處罰幅度內,對當事人在幾種可能的處罰種類內選擇較輕的處罰種類,或者在罰款幅度內從輕適用。減輕行政處罰,是指在法定的處罰種類或處罰幅度最低限度以下,對當事人進行處罰。

當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

(一)初次違法及時糾正或危害后果不大的;

(二)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

(三)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為的;

(四)配合財政部門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五)其他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第十五條?從重行政處罰,是指在法定的處罰種類或處罰幅度內,對當事人在幾種可能的處罰種類內選擇較重的處罰種類,或者在處罰幅度內選擇從重處罰適用。不得超過法定處罰種類或處罰幅度適用行政處罰。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處罰:

(一)違法行為被行政處罰后,兩年內再次發生同類違法行為的;

(二)涉案數額或違法所得數額較大,造成重大后果的;

(三)在財政部門查處違法行為過程中妨礙公務的;

(四)在財政部門對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取證時,拒絕、拖延提供有關資料,故意隱瞞事實,作虛假陳述的;

(五)偽造、隱匿、銷毀證據的;

(六)脅迫、教唆他人實施違法行為的;

(七)對舉報、投訴人或執法人員實施打擊報復,被查證屬實的;

(八)違法行為構成犯罪但免予刑事處罰的;

(九)其他依法從重處罰的情形。

財政部門不得因當事人行使陳述、申辯等正當權利而加重處罰。

第十六條?財政部門實施罰款處罰的,罰款幅度按照《湖北省財政部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指導標準》(以下簡稱《指導標準》)確定。

第十七條?當事人違法情形嚴重,可能會處以吊銷營業執照的,財政部門應當在作出處罰決定前向市場監管部門移送線索。

當事人行為涉嫌犯罪的,財政部門應當及時向司法部門移送線索。

第十八條?對同一類案件的當事人若其違法行為、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外部條件相近,受到行政處罰的種類和幅度應基本一致,兼顧橫向公平和縱向公平,禁止處罰畸輕畸重、相差懸殊、厚此薄彼。

第四章?實施程序

第十九條?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實施程序

(一)辦案機構在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時,其程序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財政機關行政處罰聽證程序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二)行政處罰自由裁量的具體意見,由案件承辦機構或者人員提出,并同時提交相應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三)案件承辦機構應當就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當事人主觀過錯等因素以及擬作出的處罰種類、幅度等情況,向當事人作出詳細說明告知。其中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向當事人當面作出口頭告知并據實記錄在案,由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通過一般程序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可以在行政處罰預先告知書中向當事人作出告知。在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時,應當充分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對當事人的申辯意見是否采納,以及有關從重、從輕、減輕處罰的理由,應當在處罰決定中予以說明。對屬于法定聽證情形的,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案件承辦機構應當舉行聽證。

(四)一般處罰決定經合法性審核后,由主管領導同意并簽發行政處罰決定書。重大、復雜案件,舉行聽證的案件,涉及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案件以及其他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應當經財政部門廳(局)領導集體審查決定,并由主要行政負責人簽發行政處罰決定書。

第二十條?在案件《調查終結報告》《聽證報告》《行政處罰決定書》等行政處罰文書中,案件承辦機構應當對自由裁量權實施情況作出表述,理由應當與自由裁量結果相關聯。

第五章?合法性審核

第二十一條?案件承辦機構對涉及自由裁量權的行政處罰,除依法當場處罰外,應當將下列材料提交本部門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并對提交審查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一)完整的行政處罰卷宗材料;

(二)承辦機構的辦理建議及理由、依據;

(三)組織聽證的,還應當提供聽證公告、現場記錄等材料;

(四)擬不予處罰、減輕處罰、從輕處罰、從重處罰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并附上相應的證據材料;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證據、證明材料。

第二十二條?財政部門法制機構對行政處罰決定的合法性審查以書面審查為主,重點審查以下內容:

(一)提交審查的材料是否完整;

(二)執法主體和權限是否合法,執法人員是否具備執法資格;

(三)執法程序是否合法;

(四)執法對象是否認定準確,相關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充分、確鑿;

(五)適用法律、法規、規章是否準確,自由裁量是否符合比例原則;

(六)行政處罰文書是否完備、文書制作是否規范;

(七)違法行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機關;

(八)其他應當審查的內容。

情況復雜的,法制機構可以對承辦人員和相關當事人進行詢問,也可以組織座談、論證。

第二十三條?財政部門法制機構審查發現出現以下程序違法情形時,應當將案件退回承辦機構重新調查取證并重新作出行政處罰建議:

(一)違反法定的回避制度的;

(二)違法進行調查取證的;

(三)拒絕聽取當事人陳述或者申辯的;

(四)屬于聽證范圍的行政處罰不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權利的;

(五)指派不具有執法資格的人員進行調查取證的。

第二十四條?財政部門法制機構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出相應的書面審查意見或建議:

(一)主要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程序合法的,提出同意的意見;

(二)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提出繼續調查或不應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建議;

(三)定性不準、適用法律錯誤和自由裁量不當的,提出變更的意見;

(四)輕微程序瑕疵,不影響案件處理結果的,可以提出同意的意見,但應在審查意見中寫明程序不合法之處;

(五)超出本機關管轄范圍或涉嫌犯罪的,提出移送的意見。

法制審核意見書一式兩份,一份反饋承辦機構存入處罰案卷,一份由法制審核機構留存檔案。

第二十五條?法制審核機構自收到行政處罰案卷及相關材料之日起,一般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案情復雜的,經執法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3-5日。

第六章?決定

第二十六條?承辦機構對法制審核機構出具的審核意見進行研究并提出采納意見;存在異議的可以與法制審核機構協商溝通,經溝通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由承辦機構報請行政執法機關負責人研究決定。

行政執法機關負責人應當根據承辦機構和法制審核機構的意見,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法制審核中存在合法性問題的案件,在相關問題未予糾正或者改正前,行政執法機關負責人不得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集體討論的,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組織集體討論。

第七章??監督

第二十七條?實行自由裁量權監督制度

案件承辦機構應當完善案件審查制度,嚴格案件審查,發現自由裁量權行使不當的,應當按照本規則和《指導標準》及時糾正。

上級財政部門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對下級財政部門自由裁量權行使情況進行檢查,發現自由裁量權行使不當的,有權按照本規則和《指導標準》責令糾正。

上級財政部門在接到對下級財政部門實施的自由裁量權案件的舉報投訴后,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本規則和《指導標準》進行復查,發現自由裁量權行使不當的,應當責令其自行糾正;逾期不糾正的,撤銷其行政處罰決定。

第二十八條?以下情況認定為行使自由裁量權不當:

(一)根據實際情況可以確定合理整改期限而未確定的;

(二)確定的整改期限明顯不合理的;

(三)處罰沒有體現本規則的原則和細化標準規定的;

(四)處罰的幅度超越規定的自由裁量權限的。

第二十九條?財政部門行使自由裁量權的案件,經復議或行政訴訟,被復議機關或人民法院依法撤銷、變更或確認違法的,應當履行復議決定或判決。

第三十條?實行自由裁量權過錯責任追究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構成執法過錯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過錯責任:

(一)因行使自由裁量權不當,造成行政處罰案件被人民法院終審判決撤銷、變更或者確認違法并被上級行政管理機關列為錯案的;

(二)因行使自由裁量權不當,造成行政處罰案件被復議機關撤銷、變更或者確認違法的;

(三)行政處罰案件在行政執法檢查中被確認為超出法定自由裁量權范圍的;

(四)因行使自由裁量權不當,給當事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

第三十一條?財政執法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自由裁量權的,由行政機關撤銷其執法資格,并提請行政執法證件核發機關收回執法證件或者公告作廢,被收回證件的持證人,兩年內不得重新申領執法證件。提請有行政處分權的部門依法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視情節調離執法崗位或給予行政處分。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湖北省財政廳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和實際工作情況,對本規則和《指導標準》適時修改、調整和完善,并對執行本規則的情況進行監督稽查。

第三十三條?本規則由湖北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本規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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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湖北省財政部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指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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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自由裁量權指導標準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1

隱瞞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十三條:?企業和個人有下列不繳或者少繳財政收入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收繳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不繳或者少繳財政收入10%以上30%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一)隱瞞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

輕微

初次違法,隱瞞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數額較小,造成較小的不良社會影響。

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收繳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隱瞞財政收入10%—15%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人員處3000元—10000元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隱瞞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數額較大,造成一定的不良社會影響。

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收繳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隱瞞財政收入15%—20%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人員處10000元-30000元的罰款。

嚴重

隱瞞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數額巨大,造成嚴重的不良社會影響;二次以上違法的。

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收繳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隱瞞財政收入20%-30%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0元-50000元的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2

截留代收的財政收入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十三條:?企業和個人有下列不繳或者少繳財政收入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收繳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不繳或者少繳財政收入10%以上30%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二)截留代收的財政收入。

輕微

初次違法,截留代收的財政收入數額較小,造成較小的不良社會影響。

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收繳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隱瞞財政收入10%-15%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元—10000元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截留代收的財政收入數額較大,造成一定的不良社會影響。

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收繳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隱瞞財政收入15%—20%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000元-30000元的罰款。

?嚴重

截留代收的財政收入數額巨大,造成嚴重的不良社會影響;二次以上違法的。

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收繳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隱瞞財政收入20%-30%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0元-50000元的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3

企業和個人其他不繳或者少繳財政收入行為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十三條:?企業和個人有下列不繳或者少繳財政收入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收繳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不繳或者少繳財政收入10%以上30%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三)其他不繳或者少繳財政收入的行為。

輕微

初次違法,企業和個人其他不繳或者少繳的財政收入數額較小,造成較小的不良社會影響。

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收繳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隱瞞收入10%-15%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元—10000元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企業和個人其他不繳或者少繳的財政收入數額較大,造成一定的不良社會影響。

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收繳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隱瞞財政收入15%—20%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000元-30000元的罰款。

?嚴重

企業和個人其他不繳或者少繳的財政收入數額巨大,造成嚴重的不良社會影響;二次以上違法的。

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收繳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隱瞞財政收入20%-30%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0元-50000元的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4

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財政資金以及政府承貸或者擔保的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十四條:?企業和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違反規定使用、騙取的有關資金,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被騙取有關資金10%以上50%以下的罰款或者被違規使用有關資金10%以上30%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一)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財政資金以及政府承貸或者擔保的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

輕微

及時改正,歸還全部資金且產生影響較小的。

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騙取的有關資金,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被騙取資金10%-20%以下的罰款或被違規使用資金10%-15%的罰款,對責任人處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及時改正,歸還全部資金但已產生不良后果的。

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騙取的有關資金,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被騙取資金20%-30%的罰款或被違規使用資金15%-20%的罰款,對責任人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

?嚴重

及時改正,未能歸還全部資金且已造成嚴重后果的;????????????????????????????

拒不改正或二次以上違法的。

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騙取的有關資金,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被騙取資金30%-50%的罰款或被違規使用資金20%-30%的罰款,對責任人處以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5

挪用財政資金以及政府承貸或者擔保的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十四條:?企業和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違反規定使用、騙取的有關資金,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被騙取有關資金10%以上50%以下的罰款或者被違規使用有關資金10%以上30%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二)挪用財政資金以及政府承貸或者擔保的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

輕微

及時改正,歸還全部資金且產生影響較小的。

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違反規定使用的有關資金,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被騙取資金10%-20%以下的罰款或被違規使用資金10%-15%的罰款,對責任人處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及時改正,歸還全部資金但已產生不良后果的。

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違反規定使用的有關資金,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被騙取資金20%-30%的罰款或被違規使用資金15%-20%的罰款,對責任人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

?嚴重

及時改正,未能歸還全部資金且已造成嚴重后果的;????????????????????????????

拒不改正或二次以上違法的。

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違反規定使用的有關資金,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被騙取資金30%-50%的罰款或被違規使用資金20%-30%的罰款,對責任人處以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6

從無償使用的財政資金以及政府承貸或者擔保的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中非法獲益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十四條:?企業和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違反規定使用、騙取的有關資金,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被騙取有關資金10%以上50%以下的罰款或者被違規使用有關資金10%以上30%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三)從無償使用的財政資金以及政府承貸或者擔保的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中非法獲益。

輕微

及時改正,歸還全部資金且產生影響較小的。

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違反規定使用、騙取的有關資金,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被騙取資金10%-20%以下的罰款或被違規使用資金10%-15%的罰款,對責任人處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及時改正,歸還全部資金但已產生不良后果的。

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違反規定使用、騙取的有關資金,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被騙取資金20%-30%的罰款或被違規使用資金15%-20%的罰款,對責任人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

?嚴重

及時改正,未能歸還全部資金且已造成嚴重后果的;????????????????????????????

拒不改正或二次以上違法的。

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違反規定使用、騙取的有關資金,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被騙取資金30%-50%的罰款或被違規使用資金20%-30%的罰款,對責任人處以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7

其他違反規定使用、騙取財政資金以及政府承貸或者擔保的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行為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十四條:?企業和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違反規定使用、騙取的有關資金,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被騙取有關資金10%以上50%以下的罰款或者被違規使用有關資金10%以上30%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四)其他違反規定使用、騙取財政資金以及政府承貸或者擔保的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行為。

輕微

及時改正,歸還全部資金且產生影響較小的。

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違反規定使用、騙取的有關資金,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被騙取資金10%-20%以下的罰款或被違規使用資金10%-15%的罰款,對責任人處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及時改正,歸還全部資金但已產生不良后果的。

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違反規定使用、騙取的有關資金,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被騙取資金20%-30%的罰款或被違規使用資金15%-20%的罰款,對責任人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

?嚴重

及時改正,未能歸還全部資金且已造成嚴重后果的;???????????????????????????

拒不改正或二次以上違法的。

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違反規定使用、騙取的有關資金,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被騙取資金30%-50%的罰款或被違規使用資金20%-30%的罰款,對責任人處以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8

違反規定印制財政收入票據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十六條:?單位和個人有下列違反財政收入票據管理規定的行為之一的,銷毀非法印制的票據,沒收違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公務員的,還應當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一)違反規定印制財政收入票據。

輕微

違規印制財政收入票據,違法所得5萬元以下,或者雖無違法所得,但導致其他單位或個人未繳、少繳或騙取財政資金5萬以下。

銷毀非法印制的票據,沒收違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對單位處5000元-3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元-10000元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違規印制財政收入票據,違法所得5萬元-10萬元,或者雖無違法所得,但導致其他單位或個人未繳、少繳或騙取財政資金5萬元-10萬元。

銷毀非法印制的票據,沒收違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對單位處30000元-6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000元-30000元的罰款。

?嚴重

違規印制財政收入票據,違法所得10萬元以上,或者雖無違法所得,但導致其他單位或個人未繳、少繳或騙取財政資金10萬元以上。

銷毀非法印制的票據,沒收違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對單位處60000元-10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0元-50000元的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9

轉借、串用、代開財政收入票據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十六條:?單位和個人有下列違反財政收入票據管理規定的行為之一的,銷毀非法印制的票據,沒收違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公務員的,還應當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二)轉借、串用、代開財政收入票據。

輕微

轉借、串用、代開財政收入票據,違法所得5萬元以下,或者雖無違法所得,但導致其他單位或個人未繳、少繳或騙取財政資金5萬元以下的。

銷毀非法印制的票據,沒收違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對單位處5000元-3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元-10000元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轉借、串用、代開財政收入票據,違法所得5萬元-10萬元,或者雖無違法所得,但導致其他單位或個人未繳、少繳或騙取財政資金5-10萬元。

銷毀非法印制的票據,沒收違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對單位處30000元-6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000元-30000元的罰款。

?嚴重

轉借、串用、代開財政收入票據,違法所得10萬元以上,或者雖無違法所得,但導致其他單位或個人未繳、少繳或騙取財政資金10萬元以上。

銷毀非法印制的票據,沒收違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對單位處60000元-10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0元-50000元的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10

偽造、變造、買賣、擅自銷毀財政收入票據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十六條:?單位和個人有下列違反財政收入票據管理規定的行為之一的,銷毀非法印制的票據,沒收違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公務員的,還應當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三)偽造、變造、買賣、擅自銷毀財政收入票據。

輕微

偽造、變造、買賣、擅自銷毀財政收入票據,違法所得5萬元以下,或者雖無違法所得,但導致其他單位或個人未繳、少繳或騙取財政資金5萬元以下的。

銷毀非法印制的票據,沒收違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對單位處5000元-3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元-10000元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偽造、變造、買賣、擅自銷毀財政收入票據,違法所得5萬元-10萬元,或者雖無違法所得,但導致其他單位或個人未繳、少繳或騙取財政資金5萬元-10萬元。

銷毀非法印制的票據,沒收違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對單位處30000元-6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000元-30000的罰款。

?嚴重

偽造、變造、買賣、擅自銷毀財政收入票據,違法所得10萬元以上,或者雖無違法所得,但導致其他單位或個人未繳、少繳或騙取財政資金10萬元以上。

銷毀非法印制的票據,沒收違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對單位處60000元-10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0元-50000元的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11

偽造、使用偽造的財政收入票據監(印)制章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十六條:?單位和個人有下列違反財政收入票據管理規定的行為之一的,銷毀非法印制的票據,沒收違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公務員的,還應當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四)偽造、使用偽造的財政收入票據監(印)制章。

輕微

偽造、使用偽造的財政收入票據監(印)制章,違法所得5萬元以下,或者雖無違法所得,但導致其他單位或個人未繳、少繳或騙取財政資金5萬元以下的。

銷毀非法印制的票據,沒收違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對單位處5000元-3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元-10000元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偽造、使用偽造的財政收入票據監(印)制章,違法所得5萬元-10萬元,或者雖無違法所得,但導致其他單位或個人未繳、少繳或騙取財政資金5萬元-10萬元。

銷毀非法印制的票據,沒收違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對單位處30000元-6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000元-30000元的罰款。

?嚴重

偽造、使用偽造的財政收入票據監(印)制章,違法所得10萬元以上,或者雖無違法所得,但導致其他單位或個人未繳、少繳或騙取財政資金10萬元以上。

銷毀非法印制的票據,沒收違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對單位處60000元-10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0元-50000元的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12

其他違反財政收入票據管理規定的行為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十六條:?單位和個人有下列違反財政收入票據管理規定的行為之一的,銷毀非法印制的票據,沒收違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公務員的,還應當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五)其他違反財政收入票據管理規定的行為。

輕微

其他違反財政收入票據管理規定的行為,違法所得5萬元以下,或者雖無違法所得,但導致其他單位或個人未繳、少繳或騙取財政資金5萬元以下的。

銷毀非法印制的票據,沒收違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對單位處5000元-3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元-10000元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其他違反財政收入票據管理規定的行為,違法所得5萬元-10萬元,或者雖無違法所得,但導致其他單位或個人未繳、少繳或騙取財政資金5萬元-10萬元。

銷毀非法印制的票據,沒收違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對單位處30000元-6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000元-30000元的罰款。

嚴重

其他違反財政收入票據管理規定的行為,違法所得10萬元以上,或者雖無違法所得,但導致其他單位或個人未繳、少繳或騙取財政資金10萬元以上。

銷毀非法印制的票據,沒收違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對單位處60000元-10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0元-50000元的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13

單位和個人違反財務管理的規定,私存私放財政資金或者其他公款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十七條:?單位和個人違反財務管理的規定,私存私放財政資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資金,沒收違法所得。對單位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輕微

?私存私放財政資金或其他公款金額在10000元以下的。

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資金,沒收違法所得。對單位處3000元-10000元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000元-8000元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私存私放財政資金或其他公款金額10000元-30000元的。

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資金,沒收違法所得。對單位處10000元-30000元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8000元-14000元的罰款。

嚴重

私存私放財政資金或其他公款金額30000元以上的。

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資金,沒收違法所得。對單位處30000元-50000元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4000元-20000元的罰款。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自由裁量權指導標準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14

不依法設置會計賬簿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單位并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不依法設置會計賬簿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會計人員有第一款所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有關法律對第一款所列行為的處罰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輕微

已設置會計賬簿,所設置會計賬簿不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及時改正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未設置會計賬簿,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尚未造成不良后果且及時改正的。

責令其限期改正,可對單位并處3000元-1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處2000元-5000元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已設置會計賬簿,所設置會計賬簿不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雖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未設置會計賬簿,雖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責令其限期改正,可對單位并處10000元—3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處5000元-10000元的罰款。

?嚴重

故意不設置會計賬簿,造成嚴重后果的;拒不改正或二次以上違法的。

責令其限期改正,可對單位并處30000元-5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處10000元-20000元的罰款;會計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15

私設會計賬簿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單位并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二)私設會計賬簿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會計人員有第一款所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有關法律對第一款所列行為的處罰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輕微

私設會計賬簿,及時改正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責令其限期改正,可對單位并處3000元-1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處2000元-5000元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私設會計賬簿,雖及時改正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責令其限期改正,可對單位并處10000元—3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處5000元-10000元的罰款。

?嚴重

私設會計賬簿,造成嚴重后果的;?????????????????????????拒不改正或二次以上違法的。

責令其限期改正,可對單位并處30000元-5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處10000元-20000元的罰款;會計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16

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憑證不符合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單位并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三)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憑證不符合規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會計人員有第一款所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有關法律對第一款所列行為的處罰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輕微

初次違法且能及時改正,不符合規定的原始憑證數量占全部憑證的20%以上40%以下,或不符合規定的原始憑證數量不到全部憑證的20%但足以影響整體會計信息質量,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責令其限期改正,可對單位并處3000元-1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處2000元-5000元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初次違法,不符合規定的原始憑證數量占全部憑證的40%以上60%以下,雖采取補救措施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責令其限期改正,可對單位并處10000元—3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處5000元-10000元的罰款。

?嚴重

不符合規定的原始憑證數量占全部憑證的60%以上,且造成會計信息嚴重失實;

拒不改正或二次以上違法的。

責令其限期改正,可對單位并處30000元-5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處10000元-20000元的罰款;會計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17

以未經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登記會計賬簿或者登記會計賬簿不符合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單位并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四)以未經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登記會計賬簿或者登記會計賬簿不符合規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會計人員有第一款所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有關法律對第一款所列行為的處罰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輕微

初次違法且能及時改正,不符合規定的原始憑證數量占全部憑證的20%以上40%以下,或不符合規定的原始憑證數量不到全部憑證的20%但足以影響整體會計信息質量,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責令其限期改正,可對單位并處3000元-1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處2000元-5000元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未經審核的會計憑證數量占全部憑證的40%以上60%以下,雖采取補救措施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責令其限期改正,可對單位并處10000元—3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處5000元-10000元的罰款。

?嚴重

未經審核的會計憑證數量占全部憑證的60%以上,造成會計信息嚴重失實;

拒不改正或二次以上違法的。

責令其限期改正,可對單位并處30000元-5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處10000元-20000元的罰款;會計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18

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單位并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五)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法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會計人員有第一款所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有關法律對第一款所列行為的處罰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輕微

初次違法且能及時改正,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責令其限期改正,可對單位并處3000-1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處2000-5000元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雖采取補救措施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責令其限期改正,可對單位并處10000元—3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處5000元-10000元的罰款。

?嚴重

造成會計信息嚴重失實;

拒不改正或二次以上違法的。

責令其限期改正,可對單位并處30000元-5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處10000-20000元的罰款;會計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19

向不同的會計資料使用者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編制依據不一致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單位并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六)向不同的會計資料使用者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編制依據不一致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會計人員有第一款所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有關法律對第一款所列行為的處罰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輕微

初次違法且能及時改正,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責令其限期改正,可對單位并處3000元-1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處2000元-5000元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雖采取補救措施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責令其限期改正,可對單位并處10000元—3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處5000元-10000元的罰款。

?嚴重

造成會計信息嚴重失實;

拒不改正或二次以上違法的。

責令其限期改正,可對單位并處30000元-5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處10000元-20000元的罰款;會計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20

未按照規定使用會計記錄文字或者記賬本位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單位并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七)未按照規定使用會計記錄文字或者記賬本位幣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會計人員有第一款所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有關法律對第一款所列行為的處罰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輕微

未按照規定使用會計記錄文字或者記賬本位幣的,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責令其限期改正,可對單位并處3000元-1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處2000元-5000元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未按照規定使用會計記錄文字或者記賬本位幣的,雖采取補救措施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責令其限期改正,可對單位并處10000元—3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處5000元-10000元的罰款。

?嚴重

未按照規定使用會計記錄文字或者記賬本位幣的,已造成嚴重后果的;

拒不改正或二次以上違法的。

責令其限期改正,可對單位并處30000元-5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處10000元-20000元的罰款;會計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21

未按照規定保管會計資料,致使會計資料毀損、滅失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單位并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八)未按照規定保管會計資料,致使會計資料毀損、滅失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會計人員有第一款所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有關法律對第一款所列行為的處罰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輕微

未按照規定保管會計資料,致使20%以下會計資料毀損、滅失,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責令其限期改正,可對單位并處3000元-1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處2000元-5000元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未按照規定保管會計資料,致使20%以上60%以下會計資料毀損、滅失,雖積極采取補救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責令其限期改正,可對單位并處10000元—3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處5000元-10000元的罰款。

?嚴重

未按照規定保管會計資料,致使60%以上會計資料毀損、滅失,造成嚴重后果的;

拒不改正或二次以上違法的。

責令其限期改正,可對單位并處30000元-5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處10000元-20000元的罰款;會計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22

未按照規定建立并實施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或者拒絕依法實施的監督或者不如實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及有關情況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單位并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九)未按照規定建立并實施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或者拒絕依法實施的監督或者不如實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及有關情況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會計人員有第一款所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有關法律對第一款所列行為的處罰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輕微

未按照規定建立并實施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及時改正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不如實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及有關情況但不影響監督檢查結果的。

責令其限期改正,可對單位并處3000元-10000元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處2000-5000元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未按照規定建立并實施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雖及時改正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不如實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及有關情況對監督檢查結果產生不良影響的;

拒絕依法實施的監督一次的。

責令其限期改正,可對單位并處10000元-30000元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處5000元-10000元的罰款。

?嚴重

未按照規定建立并實施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造成嚴重后果的;

不如實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及有關情況改變監督檢查結果并造成嚴重影響的;

拒不改正;拒絕依法實施的監督二次以上的。

責令其限期改正,可對單位并處30000元-50000元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處10000元-20000元的罰款。會計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23

任用會計人員不符合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單位并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十)任用會計人員不符合本法規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會計人員有第一款所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有關法律對第一款所列行為的處罰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輕微

任用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會計人員占會計人員總數40%以下。

責令其限期改正,可對單位并處3000元-1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處2000元-5000元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任用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會計人員占會計人員總數40%以上60%以下。

責令其限期改正,可對單位并處10000元—3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處5000元-10000元的罰款。

?嚴重

任用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會計人員占會計人員總數60%以上。

責令其限期改正,可對單位并處30000元-5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處10000元-20000元的罰款。會計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24

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三條: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并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其中的會計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輕微

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及時改正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責令其限期改正,可對單位并處5000元-3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處3000元-10000元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雖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責令其限期改正,可對單位并處30000元-6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處10000元-30000元的罰款。

?嚴重

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造成會計信息嚴重失實的;

拒不改正或二次以上違法的。

責令其限期改正,可對單位并處60000元-10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0元-50000元的罰款;會計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25

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四條: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并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其中的會計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輕微

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的,及時改正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責令其限期改正,可對單位并處5000元-3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處3000元-10000元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的,雖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責令其限期改正,可對單位并處30000元-6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處10000元-30000元的罰款。

?嚴重

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造成嚴重后果的;

拒不改正或二次以上違法的。

責令其限期改正,可對單位并處60000元-100000元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0元-50000元的罰款。對其中會計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26

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隱匿、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五條: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隱匿、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可以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輕微

及時改正,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可處5000元-10000元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雖及時改正、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可處10000元-30000元的罰款。

?嚴重

情節嚴重,已造成嚴重后果的;拒不改正或二次以上違法的。

可處30000元-50000元的罰款。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自由裁量權指導標準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27

在委托人示意其作不實或者不當證明的情況下出具有關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第三十九條:會計師事務所違反本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可以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暫停其經營業務或者予以撤銷。

????注冊會計師違反本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可以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暫停其執行業務或者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

????第二十條?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拒絕出具有關報告:

???(一)委托人示意其作不實或者不當證明的

輕微

初次違法,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及時改正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罰款;對注冊會計師給予警告。

省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可以暫停會計師事務所經營業務;對注冊會計師可以暫停其執行業務。

?嚴重

造成嚴重后果的;拒不改正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可以對會計師事務所予以撤銷;對注冊會計師可以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28

在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和文件的情況下出具有關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第三十九條:會計師事務所違反本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可以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暫停其經營業務或者予以撤銷。

????注冊會計師違反本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可以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暫停其執行業務或者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

???第二十條?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拒絕出具有關報告:

???(二)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和文件的;

輕微

初次違法,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及時改正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罰款;對注冊會計師給予警告。

省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可以暫停會計師事務所經營業務;對注冊會計師可以暫停其執行業務。

?嚴重

造成嚴重后果的;拒不改正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可以對會計師事務所予以撤銷;對注冊會計師可以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29

在委托人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報告不能對財務會計的重要事項作出正確表述的情況下出具有關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第三十九條:會計師事務所違反本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可以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暫停其經營業務或者予以撤銷。

????注冊會計師違反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可以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暫停其執行業務或者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

????第二十條?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拒絕出具有關報告:

???(三)因委托人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報告不能對財務會計的重要事項作出正確表述的。

輕微

初次違法,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及時改正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罰款;對注冊會計師給予警告。

省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可以暫停會計師事務所經營業務;對注冊會計師可以暫停其執行業務。

?嚴重

造成嚴重后果的;拒不改正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可以對會計師事務所予以撤銷;對注冊會計師可以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30

明知委托人對重要事項的財務會計處理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抵觸,而不予指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第三十九條:會計師事務所違反本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可以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暫停其經營業務或者予以撤銷。

????注冊會計師違反本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可以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暫停其執行業務或者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

????第二十一條?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必須按照執業準則、規則確定的工作程序出具報告。

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出具報告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明知委托人對重要事項的財務會計處理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抵觸,而不予指明;

輕微

初次違法,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及時改正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罰款;對注冊會計師給予警告。

省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可以暫停會計師事務所經營業務;對注冊會計師可以暫停其執行業務。

?嚴重

造成嚴重后果的;拒不改正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可以對會計師事務所予以撤銷;對注冊會計師可以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31

明知委托人的財務會計處理會直接損害報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隱瞞或者作不實的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第三十九條:會計師事務所違反本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可以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暫停其經營業務或者予以撤銷。?注冊會計師違反本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可以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暫停其執行業務或者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

????第二十一條?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必須按照執業準則、規則確定的工作程序出具報告。

??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出具報告時,不得有下列行為:(二)明知委托人的財務會計處理會直接損害報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隱瞞或者作不實的報告;

輕微

初次違法,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及時改正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罰款;對注冊會計師給予警告。

省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可以暫停會計師事務所經營業務;對注冊會計師可以暫停其執行業務。

?嚴重

造成嚴重后果的;拒不改正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可以對會計師事務所予以撤銷;對注冊會計師可以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32

明知委托人的財務會計處理會導致報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產生重大誤解,而不予指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第三十九條:會計師事務所違反本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可以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暫停其經營業務或者予以撤銷。?????注冊會計師違反本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可以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暫停其執行業務或者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

????第二十一條?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必須按照執業準則、規則確定的工作程序出具報告。?????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出具報告時,不得有下列行為:(三)明知委托人的財務會計處理會導致報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產生重大誤解,而不予指明;

輕微

初次違法,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及時改正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罰款;對注冊會計師給予警告。

省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可以暫停會計師事務所經營業務;對注冊會計師可以暫停其執行業務。

?嚴重

造成嚴重后果的;拒不改正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可以對會計師事務所予以撤銷;對注冊會計師可以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33

明知委托人的會計報表的重要事項有其他不實的內容,而不予指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第三十九條:會計師事務所違反本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可以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暫停其經營業務或者予以撤銷。

????注冊會計師違反本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可以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暫停其執行業務或者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

????第二十一條?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必須按照執業準則、規則確定的工作程序出具報告。

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出具報告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四)明知委托人的會計報表的重要事項有其他不實的內容,而不予指明。

輕微

初次違法,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及時改正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罰款;對注冊會計師給予警告。

省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可以暫停會計師事務所經營業務;對注冊會計師可以暫停其執行業務。

?嚴重

造成嚴重后果的;拒不改正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可以對會計師事務所予以撤銷;對注冊會計師可以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34

對未經批準承辦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的注冊會計師業務的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第四十條?對未經批準承辦本法第十四條規定的注冊會計師業務的單位,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輕微

初次違法,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及時改正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責令其停止違法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罰款。

省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責令其停止違法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嚴重

造成嚴重后果的;拒不改正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責令其停止違法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35

對未經批準承辦審查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的注冊會計師業務的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第四十條?對未經批準承辦本法第十四條規定的注冊會計師業務的單位,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輕微

初次違法,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及時改正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責令其停止違法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罰款。

省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責令其停止違法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嚴重

造成嚴重后果的;拒不改正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責令其停止違法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36

對未經批準承辦審查辦理企業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的報告的注冊會計師業務的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第四十條?對未經批準承辦本法第十四條規定的注冊會計師業務的單位,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輕微

初次違法,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及時改正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責令其停止違法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罰款。

省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責令其停止違法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嚴重

造成嚴重后果的;拒不改正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責令其停止違法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37

對未經批準承辦審查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的注冊會計師業務的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第四十條?對未經批準承辦本法第十四條規定的注冊會計師業務的單位,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輕微

初次違法,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及時改正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責令其停止違法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罰款。

省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責令其停止違法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嚴重

造成嚴重后果的;拒不改正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責令其停止違法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四、《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自由裁量權指導標準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38

在未履行必要的審計程序,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的情況下出具審計報告

《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七條?會計師事務所違反本辦法第六十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可以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暫停其執業1個月到1年或者吊銷執業許可。

第七十條?注冊會計師違反本辦法第六十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可以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暫停其執行業務1個月至1年或者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

第六十條?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必須按照執業準則、規則的要求,在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后,以經過核實的審計證據為依據,形成審計意見,出具審計報告,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在未履行必要的審計程序,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的情況下出具審計報告;

輕微

初次違法,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及時改正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對會計事務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

對注冊會計師給予警告。

省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對會計事務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對注冊會計師給予警告。

嚴重

造成嚴重后果的;拒不改正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對會計事務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暫停其執業1個月到1年或者吊銷執業許可;

對注冊會計師可以暫停其執行業務1個月至1年或者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39

對同一委托單位的同一事項,依據相同的審計證據出具不同結論的審計報告

《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七條?會計師事務所違反本辦法第六十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可以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暫停其執業1個月到1年或者吊銷執業許可。

第七十條?注冊會計師違反本辦法第六十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可以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暫停其執行業務1個月至1年或者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

第六十條?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必須按照執業準則、規則的要求,在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后,以經過核實的審計證據為依據,形成審計意見,出具審計報告,不得有下列行為:

(二)對同一委托單位的同一事項,依據相同的審計證據出具不同結論的審計報告;

輕微

初次違法,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及時改正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對會計事務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

對注冊會計師給予警告。

省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對會計事務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對注冊會計師給予警告。

嚴重

造成嚴重后果的;拒不改正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對會計事務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暫停其執業1個月到1年或者吊銷執業許可;

對注冊會計師可以暫停其執行業務1個月至1年或者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40

隱瞞審計中發現的問題,發表不恰當的審計意見

《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七條?會計師事務所違反本辦法第六十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可以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暫停其執業1個月到1年或者吊銷執業許可。

第七十條?注冊會計師違反本辦法第六十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可以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暫停其執行業務1個月至1年或者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

第六十條?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必須按照執業準則、規則的要求,在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后,以經過核實的審計證據為依據,形成審計意見,出具審計報告,不得有下列行為:

(三)隱瞞審計中發現的問題,發表不恰當的審計意見;

輕微

初次違法,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及時改正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對會計事務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

對注冊會計師給予警告。

省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對會計事務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對注冊會計師給予警告。

嚴重

造成嚴重后果的;拒不改正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對會計事務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暫停其執業1個月到1年或者吊銷執業許可;

對注冊會計師可以暫停其執行業務1個月至1年或者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41

為被審計單位編造或者偽造事由,出具虛假或者不實的審計報告

《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七條?會計師事務所違反本辦法第六十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可以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暫停其執業1個月到1年或者吊銷執業許可。

第七十條?注冊會計師違反本辦法第六十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可以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暫停其執行業務1個月至1年或者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

第六十條?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必須按照執業準則、規則的要求,在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后,以經過核實的審計證據為依據,形成審計意見,出具審計報告,不得有下列行為:

(四)為被審計單位編造或者偽造事由,出具虛假或者不實的審計報告;

輕微

初次違法,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及時改正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對會計事務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

對注冊會計師給予警告。

省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對會計事務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對注冊會計師給予警告。

嚴重

造成嚴重后果的;拒不改正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對會計事務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暫停其執業1個月到1年或者吊銷執業許可;

對注冊會計師可以暫停其執行業務1個月至1年或者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42

未完善職業風險防范機制,建立職業風險基金,辦理職業責任保險的

《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八條?會計師事務所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六十二條第二項至第十項規定的,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未按規定期限整改的,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可以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完善職業風險防范機制,建立職業風險基金,辦理職業責任保險。具體辦法由財政部另行制定。

輕微

未按規定期限整改,但造成影響較小的。

對會計事務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并處2000以下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可以給予警告。

省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未按規定期限整改,經催告仍不改正,且造成不良后果的。

對會計事務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并處2000-5000元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可以給予警告。

嚴重

未按規定整改,造成嚴重后果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對會計事務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10000元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43

對分所未實施實質性統一管理

《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八條?會計師事務所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六十二條第二項至第十項規定的,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未按規定期限整改的,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可以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二條?會計師事務所不得有下列行為:

(二)對分所未實施實質性統一管理;

輕微

未按規定期限整改,但造成影響較小的。

對會計事務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并處2000以下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可以給予警告。

省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未按規定期限整改,經催告仍不改正,且造成不良后果的。

對會計事務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并處2000-5000元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可以給予警告。

嚴重

未按規定整改,造成嚴重后果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對會計事務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10000元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44

向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提供虛假材料或者不及時報送相關材料

《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八條?會計師事務所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六十二條第二項至第十項規定的,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未按規定期限整改的,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可以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二條?會計師事務所不得有下列行為:

(三)向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提供虛假材料或者不及時報送相關材料;

輕微

未按規定期限整改,但造成影響較小的。

對會計事務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并處2000以下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可以給予警告。

省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未按規定期限整改,經催告仍不改正,且造成不良后果的。

對會計事務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并處2000-5000元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可以給予警告。

嚴重

未按規定整改,造成嚴重后果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對會計事務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10000元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45

雇傭正在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執業的注冊會計師,或者允許本所人員以他人名義執行業務,或者明知本所的注冊會計師在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而不予制止

《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八條?會計師事務所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六十二條第二項至第十項規定的,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未按規定期限整改的,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可以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二條?會計師事務所不得有下列行為:

(四)雇傭正在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執業的注冊會計師,或者允許本所人員以他人名義執行業務,或者明知本所的注冊會計師在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而不予制止;

輕微

未按規定期限整改,但造成影響較小的。

對會計事務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并處2000以下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可以給予警告。

省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未按規定期限整改,經催告仍不改正,且造成不良后果的。

對會計事務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并處2000-5000元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可以給予警告。

嚴重

未按規定整改,造成嚴重后果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對會計事務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10000元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46

允許注冊會計師在本所掛名而不在本所執行業務,或者明知本所注冊會計師在其他單位從事獲取工資性收入的工作而不予制止

《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八條?會計師事務所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六十二條第二項至第十項規定的,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未按規定期限整改的,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可以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二條?會計師事務所不得有下列行為:

(五)允許注冊會計師在本所掛名而不在本所執行業務,或者明知本所注冊會計師在其他單位從事獲取工資性收入的工作而不予制止;

輕微

未按規定期限整改,但造成影響較小的。

對會計事務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并處2000以下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可以給予警告。

省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未按規定期限整改,經催告仍不改正,且造成不良后果的。

對會計事務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并處2000-5000元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可以給予警告。

嚴重

未按規定整改,造成嚴重后果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對會計事務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10000元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47

借用、冒用其他單位名義承辦業務

《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八條?會計師事務所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六十二條第二項至第十項規定的,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未按規定期限整改的,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可以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二條?會計師事務所不得有下列行為:

(六)借用、冒用其他單位名義承辦業務

輕微

未按規定期限整改,但造成影響較小的。

對會計事務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并處2000以下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可以給予警告。

省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未按規定期限整改,經催告仍不改正,且造成不良后果的。

對會計事務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并處2000-5000元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可以給予警告。

嚴重

未按規定整改,造成嚴重后果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對會計事務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10000元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48

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所名義承辦業務

《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八條?會計師事務所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六十二條第二項至第十項規定的,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未按規定期限整改的,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可以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二條?會計師事務所不得有下列行為:

(七)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所名義承辦業務;

輕微

未按規定期限整改,但造成影響較小的。

對會計事務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并處2000以下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可以給予警告。

省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未按規定期限整改,經催告仍不改正,且造成不良后果的。

對會計事務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并處2000-5000元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可以給予警告。

嚴重

未按規定整改,造成嚴重后果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對會計事務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10000元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49

采取強迫、欺詐、賄賂等不正當方式招攬業務,或者通過網絡平臺或者其他媒介售賣注冊會計師業務報告

《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八條?會計師事務所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六十二條第二項至第十項規定的,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未按規定期限整改的,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可以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二條?會計師事務所不得有下列行為:

(八)采取強迫、欺詐、賄賂等不正當方式招攬業務,或者通過網絡平臺或者其他媒介售賣注冊會計師業務報告;

輕微

未按規定期限整改,但造成影響較小的。

對會計事務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并處2000以下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可以給予警告。

省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未按規定期限整改,經催告仍不改正,且造成不良后果的。

對會計事務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并處2000-5000元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可以給予警告。

嚴重

未按規定整改,造成嚴重后果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對會計事務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10000元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50

承辦與自身規模、執業能力、風險承擔能力不匹配的業務

《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八條?會計師事務所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六十二條第二項至第十項規定的,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未按規定期限整改的,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可以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二條?會計師事務所不得有下列行為:

(九)承辦與自身規模、執業能力、風險承擔能力不匹配的業務;

輕微

未按規定期限整改,但造成影響較小的。

對會計事務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并處2000以下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可以給予警告。

省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未按規定期限整改,經催告仍不改正,且造成不良后果的。

對會計事務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并處2000-5000元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可以給予警告。

嚴重

未按規定整改,造成嚴重后果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對會計事務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10000元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51

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分所在接受財政部或者省級財政部門檢查、整改及整改情況核查期間,辦理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審計業務主管合伙人(股東)、質量控制主管合伙人(股東)和相關簽字注冊會計師的離職、退伙(轉股)或者轉所(違反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

《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九條?會計師事務所違反本辦法第四十四條、第五十四條規定的,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四條?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分所在接受財政部或者省級財政部門(以下簡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檢查、整改及整改情況核查期間,不得辦理以下手續:

(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審計業務主管合伙人(股東)、質量控制主管合伙人(股東)和相關簽字注冊會計師的離職、退伙(轉股)或者轉所;

輕微

初次違法,及時改正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可以并處2000元以下罰款。

省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及時改正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2000-5000元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可以并處2000-5000元罰款。

嚴重

造成嚴重后果的;拒不改正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000-10000元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000-10000元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52

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分所在接受財政部或者省級財政部門檢查、整改及整改情況核查期間,辦理跨省級行政區劃遷移經營場所

《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九條?會計師事務所違反本辦法第四十四條、第五十四條規定的,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四條?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分所在接受財政部或者省級財政部門(以下簡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檢查、整改及整改情況核查期間,不得辦理以下手續:

(二)跨省級行政區劃遷移經營場所。

輕微

初次違法,及時改正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可以并處2000元以下罰款。

省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及時改正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2000-5000元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可以并處2000-5000元罰款。

嚴重

造成嚴重后果的;拒不改正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000-10000元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000-10000元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53

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在接受省級以上財政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時未如實提供中文工作底稿及相關資料,拒絕、延誤、阻撓、逃避檢查,謊報、隱匿、銷毀相關證據材料的

《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九條?會計師事務所違反本辦法第四十四條、第五十四條規定的,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四條?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應當接受省級以上財政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如實提供中文工作底稿及相關資料,不得拒絕、延誤、阻撓、逃避檢查,不得謊報、隱匿、銷毀相關證據材料。

輕微

初次違法,及時改正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可以并處2000元以下罰款。

省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及時改正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2000-5000元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可以并處2000-5000元罰款。

嚴重

造成嚴重后果的;拒不改正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對會計師事務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000-10000元的罰款;對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等相關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000-10000元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54

在執行審計業務期間,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買賣被審計單位的股票、債券或者不得購買被審計單位或者個人的其他財產的期限內,買賣被審計單位的股票、債券或者購買被審計單位或者個人所擁有的其他財產

《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第七十一條?注冊會計師違反本辦法第六十一條規定,情節輕微,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按照本辦法第六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一條?注冊會計師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在執行審計業務期間,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買賣被審計單位的股票、債券或者不得購買被審計單位或者個人的其他財產的期限內,買賣被審計單位的股票、債券或者購買被審計單位或者個人所擁有的其他財產;

輕微

單次購買,且購買數額較大,造成審計結果不符合規定的;多次購買,累計購買數額較大,造成審計結果不符合規定的。

對注冊會計師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省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單次購買,但購買數額巨大,造成審計結果嚴重不符合規定的;多次購買,累計數額巨大,造成審計結果嚴重不符合規定的。

對注冊會計師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嚴重

單次或累計購買數額特別巨大,造成審計結果嚴重不符合規定,利害關系人利益嚴重受損,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

對注冊會計師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55

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約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財物,或者利用執行業務之便,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第七十一條?注冊會計師違反本辦法第六十一條規定,情節輕微,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按照本辦法第六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一條??注冊會計師不得有下列行為:?(二)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約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財物,或者利用執行業務之便,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輕微

二次以上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約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財物,或者利用執行業務之便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拒不改正,但造成影響較小的。

對注冊會計師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省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多次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約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財物,或者利用執行業務之便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拒不改正,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對注冊會計師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嚴重

多次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約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財物,或者利用執行業務之便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屢教不改,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

對注冊會計師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56

接受委托催收債款

《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第七十一條?注冊會計師違反本辦法第六十一條規定,情節輕微,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按照本辦法第六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一條??注冊會計師不得有下列行為:? (三)接受委托催收債款;

  

輕微

拒不改正且不主動消除影響的,造成一定的不良社會影響。

對注冊會計師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省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兩次以上責令改正之后仍然發生同一違法行為的;造成較大的不良社會影響的。

對注冊會計師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嚴重

一年內因接受委托催收債款受過一次行政處罰,再次實施同一違法行為的;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

對注冊會計師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57

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行業務

《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第七十一條?注冊會計師違反本辦法第六十一條規定,情節輕微,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按照本辦法第六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一條??注冊會計師不得有下列行為:??(四)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行業務;

輕微

拒不改正且不主動消除影響的,造成一定的不良社會影響。

對注冊會計師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省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兩次以上責令改正之后仍然發生同一違法行為的;造成較大的不良社會影響的。

對注冊會計師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嚴重

一年內因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行業務受過一次行政處罰,再次實施同一違法行為的;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

對注冊會計師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58

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會計師事務所執行業務

《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第七十一條?注冊會計師違反本辦法第六十一條規定,情節輕微,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按照本辦法第六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一條??注冊會計師不得有下列行為:??

(五)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會計師事務所執行業務;

  

輕微

拒不改正且不主動消除影響的,造成一定的不良社會影響。

對注冊會計師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省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兩次以上責令改正之后仍然發生同一違法行為的;造成較大的不良社會影響的。

對注冊會計師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嚴重

一年內因一般違法行為受過一次行政處罰,再次實施同一違法行為的;造成嚴重的不良社會影響的。

對注冊會計師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59

同時為被審計單位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第七十一條?注冊會計師違反本辦法第六十一條規定,情節輕微,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按照本辦法第六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一條??注冊會計師不得有下列行為:?(六)同時為被審計單位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輕微

拒不改正且不主動消除影響的,造成一定的不良社會影響。

對注冊會計師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省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兩次以上責令改正之后仍然發生同一違法行為的;造成較大的不良社會影響的。

對注冊會計師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嚴重

一年內因一般違法行為受過一次行政處罰,再次實施同一違法行為的;造成嚴重的不良社會影響的。

對注冊會計師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60

對其能力進行廣告宣傳以招攬業務

《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第七十一條?注冊會計師違反本辦法第六十一條規定,情節輕微,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按照本辦法第六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一條??注冊會計師不得有下列行為:?(七)對其能力進行廣告宣傳以招攬業務;

輕微

經責令改正之后仍然對其能力進行廣告宣傳以招攬業務的,造成一定的不良社會影響。

對注冊會計師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省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廣告宣傳活動情節惡劣,如過分夸大自身能力、惡意貶低競爭對手等,造成較大不良社會影響的。

對注冊會計師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嚴重

嚴重擾亂行業秩序,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一年內因此行為受過一次行政處罰,再次實施同一違法行為的。

對注冊會計師給予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61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未獲得執業許可,或者被撤銷、注銷執業許可后繼續承辦注冊會計師法定業務的

《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第七十二條?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未獲得執業許可,或者被撤銷、注銷執業許可后繼續承辦注冊會計師法定業務的,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輕微

及時改正且造成較小的危害后果。

責令其停止違法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

省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及時改正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責令其停止違法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嚴重

造成嚴重后果的。

責令其停止違法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五、《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自由裁量權指導標準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62

代理記賬機構違反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造成委托人會計核算混亂、損害國家和委托人利益的

《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代理記賬機構從業人員在辦理業務中違反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造成委托人會計核算混亂、損害國家和委托人利益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代理記賬機構有前款行為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并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1萬元以下罰款。

輕微

初次違法,及時改正且造成較小危害后果的。

責令其限期改正,并給予警告;可以處違法所得1倍以下、最高不得超過1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2000元以下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及時改正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責令其限期改正,并給予警告;可以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最高不得超過2萬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2000-5000元的罰款。

嚴重

已造成嚴重后果的;拒不改正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責令其限期改正,并給予警告;可以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5000-10000元的罰款。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自由裁量權指導標準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63

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購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一條: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并予通報:?(一)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購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六條: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罰款,數額為10萬元以下。

輕微

初次違法,造成較小的經濟損失或不良的社會影響。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20000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并予通報。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拒不改正;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或不良的社會影響。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20000-50000元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并予通報。

?嚴重

二次以上違法的;一年內因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購受到行政處理、行政處罰,再次實施同一違法行為的;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或不良的社會影響。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0000-100000元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并予通報。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64

擅自提高采購標準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一條: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并予通報:(二)擅自提高采購標準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六條: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罰款,數額為10萬元以下。

輕微

擅自提高采購標準,初次違法,造成較小的經濟損失或不良的社會影響。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20000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并予通報。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擅自提高采購標準,拒不改正;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或不良的社會影響。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20000-50000元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并予通報。

?嚴重

二次以上違法的;一年內因擅自提高采購標準受到行政處理、行政處罰,再次實施同一違法行為的;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或不良的社會影響。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0000-100000元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并予通報。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65

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一條: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并予通報:(三)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六條: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罰款,數額為10萬元以下。

輕微

初次違法,造成較小的經濟損失或不良的社會影響。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20000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并予通報。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拒不改正;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或不良的社會影響。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20000-50000元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并予通報。

?嚴重

二次以上違法的;一年內因此事項受到行政處理、行政處罰,再次實施同一違法行為的;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或不良的社會影響。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0000-100000元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并予通報。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66

在招標采購過程中與投標人進行協商談判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一條: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并予通報:(四)在招標采購過程中與投標人進行協商談判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六條: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罰款,數額為10萬元以下。

輕微

初次違法,造成較小的經濟損失或不良的社會影響。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20000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并予通報。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拒不改正;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或不良的社會影響。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20000-50000元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并予通報。

?嚴重

二次以上違法的;一年內因此事項受到行政處理、行政處罰,再次實施同一違法行為的;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或不良的社會影響。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0000-100000元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并予通報。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67

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后不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一條: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并予通報:(五)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后不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六條: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罰款,數額為10萬元以下。

輕微

拒不改正,造成較小的經濟損失或不良的社會影響。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20000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并予通報。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多筆交易未簽訂合同,拒不改正;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或不良的社會影響。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20000-50000元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并予通報。

?嚴重

一年內因此事項受到行政處理、行政處罰,再次實施同一違法行為的;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或不良的社會影響。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0000-100000元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并予通報。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68

拒絕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監督檢查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一條: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給予通報:(六)拒絕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監督檢查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六條: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罰款,數額為10萬元以下。

輕微

首次拒絕有關部門監督檢查的。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20000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并予通報。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拒絕有關部門監督檢查,態度惡劣的。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20000-50000元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并予通報。

?嚴重

暴力抗拒有關部門監督檢查的;一年以內因此事項受到行政處理、行政處罰,再次實施同一行為的。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0000-100000元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并予通報。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69

與供應商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二條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以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屬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一)與供應商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惡意串通,對供應商依照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照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一)供應商直接或者間接從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處獲得其他供應商的相關情況并修改其投標文件或者響應文件;(二)供應商按照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的授意撤換、修改投標文件或者響應文件:(三)供應商之間協商報價、技術方案等投標文件或者響應文件的實質性內容;(四)屬于同一集團、協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供應商按照該組織要求協同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五)供應商之間事先約定由某一特定供應商中標、成交;(六)供應商之間商定部分供應商放棄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或者放棄中標、成交;(七)供應商與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之間、供應商相互之間,為謀求特定供應商中標、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應商的其他串通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六條: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的罰款,數額為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

輕微

初次違法,造成較小的經濟損失或不良的社會影響。

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處以5萬-10萬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拒不改正;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或不良的社會影響。

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處以10萬-15萬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嚴重

二次以上違法的;一年內因此事項受到行政處理、行政處罰,再次實施同一違法行為的;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或不良的社會影響。

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處以15萬-25萬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70

在采購過程中接受賄賂或者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二條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以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屬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二)在采購過程中接受賄賂或者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六條: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的罰款,數額為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

輕微

初次違法,在采購過程中接受賄賂數額較小或者獲取其他較小不正當利益,及時改正,積極消除影響的。

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處以5萬-10萬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在采購過程中接受賄賂數額較大或者獲取其他較大不正當利益數額的。

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處以10萬-15萬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嚴重

在采購過程中接受賄賂數額巨大或者獲取其他巨大不正當利益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的;一年內因此事項受到行政處理、行政處罰,再次實施同一違法行為的。

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處以15萬-25萬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71

在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中提供虛假情況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二條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以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屬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三)在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中提供虛假情況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六條: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的罰款,數額為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

輕微

初次違法,提供虛假情況但不改變監督檢查結果的。

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處以5萬-10萬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提供虛假情況且改變監督檢查結果的。

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處以10萬-15萬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嚴重

提供虛假材料改變監督檢查結果且造成嚴重后果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處以15萬-25萬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72

開標前泄露標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二條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以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屬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四)開標前泄露標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六條: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的罰款,數額為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

輕微

初次違法但未影響評標結果的。

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處以5萬-10萬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初次違法且對評標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的。

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處以10萬-15萬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嚴重

兩次以上違法的。

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處以15萬-25萬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73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違反本法規定隱匿、銷毀應當保存的采購文件或者偽造、變造采購文件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六條: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違反本法規定隱匿、銷毀應當保存的采購文件或者偽造、變造采購文件的,由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處以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輕微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違反規定隱匿、銷毀應當保存的采購文件或者偽造、變造采購文件,致使監督部門不能全面詳細了解政府采購過程。

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處以20000元-30000元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違反規定隱匿、銷毀應當保存的采購文件或者偽造、變造采購文件,致使采購文件永久缺失,或者雖未永久缺失,但影響監督部門作出處理決定或者決策。

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處以30000元-50000元罰款。

?嚴重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違反規定隱匿、銷毀應當保存的采購文件或者偽造、變造采購文件,影響中標、成交結果或項目執行。

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處以50000元-100000元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74

提供虛假材料牟取中標、成交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供應商(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并予以公告。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的;

供應商(投標人)有前款第(一)至(五)項情形之一的,中標、成交無效。

輕微

初次違法的;提供虛假材料,已入圍或中標,但尚未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二次以上提供虛假材料,均未中標。

處以采購金額5‰-6%的罰款,在一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提供虛假材料,造成采購人經濟損失的,經濟損失包括導致該項目終止、延期或重新開展采購活動等情形的。

處以采購金額6‰-8‰的罰款,在二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嚴重

提供虛假材料,并已簽訂政府采購合同,造成采購人重大經濟損失和不良社會影響的。

處以采購金額8‰-10‰的罰款,在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75

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供應商(投標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供應商(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并予以公告。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供應商(投標人)的;

供應商(投標人)有前款第(一)至(五)項情形之一的,中標、成交無效。

輕微

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供應商(投標人),影響其他供應商(投標人)正常參加政府采購項目的。

處以采購金額5‰-6%的罰款,在一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供應商(投標人),影響其他供應商(投標人)正常參加政府采購項目,并且行為人中標、成交的。

處以采購金額6‰-8‰的罰款,在二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嚴重

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供應商(投標人),對招標結果產生了實際影響,造成嚴重后果的。

處以采購金額8‰-10‰的罰款,在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76

與采購人、其他供應商(投標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供應商(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并予以公告。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三)與采購人、其他供應商(投標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的;

供應商(投標人)有前款第(一)至(五)項情形之一的,中標、成交無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惡意串通,對供應商依照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照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一)供應商直接或者間接從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處獲得其他供應商的相關情況并修改其投標文件或者響應文件;(二)供應商按照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的授意撤換、修改投標文件或者響應文件:(三)供應商之間協商報價、技術方案等投標文件或者響應文件的實質性內容;(四)屬于同一集團、協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供應商按照該組織要求協同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五)供應商之間事先約定由某一特定供應商中標、成交;(六)供應商之間商定部分供應商放棄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或者放棄中標、成交;(七)供應商與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之間、供應商相互之間,為謀求特定供應商中標、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應商的其他串通行為。

輕微

與采購人、其他供應商(投標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初次違法,造成較小的經濟損失或不良的社會影響。

處以采購金額5‰-6‰的罰款,在一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與采購人、其他供應商(投標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態度惡劣拒不承認有關事實或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一定不良的社會影響。

處以采購金額6‰-8‰的罰款,在二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嚴重

近三年內與采購人、其他供應商(投標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受到行政處理、行政處罰,再次實施同一違法行為的;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或嚴重不良的社會影響。

處以采購金額8‰-10‰的罰款,在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77

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供應商(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并予以公告。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四)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供應商(投標人)有前款第(一)至(五)項情形之一的,中標、成交無效。

輕微

初次違法,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行賄數額較小的或者提供其他較小不正當利益的。

處以采購金額5‰-6‰的罰款,在一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行賄現金、有價證券、禮品數額較大或者提供其他較大不正當利益。

處以采購金額6‰-8‰的罰款,在二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嚴重

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行賄現金、有價證券、禮品數額巨大或者提供其他巨大不正當益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的;一年內因此事項受到行政處理、行政處罰,再次實施同一違法行為的。

處以采購金額8‰-10‰的罰款,在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78

在招標采購過程中與采購人進行協商談判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供應商(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并予以公告。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在招標采購過程中與采購人進行協商談判的;

供應商(投標人)有前款第(一)至(五)項情形之一的,中標、成交無效。

輕微

初次違法,造成較小的經濟損失或不良的社會影響。

處以采購金額5‰-6‰的罰款,在一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拒不改正;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或不良的社會影響。

處以采購金額6‰-8‰的罰款,在二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嚴重

二次以上違法的;一年內因同一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理、行政處罰,再次實施同一違法行為的;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或不良的社會影響。

處以采購金額8‰-10‰的罰款,在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79

拒絕有關部門監督檢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拒絕有關部門監督檢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

輕微

首次拒絕有關部門監督檢查的。

處以采購金額5‰-6‰的罰款,在一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拒絕有關部門監督檢查,態度惡劣的。

處以采購金額6‰-8‰的罰款,在兩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嚴重

暴力抗拒有關部門監督檢查的;一年以內因此事項受到行政處理、行政處罰,再次實施同一行為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處以采購金額8‰-10‰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80

集中采購機構在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考核中,虛報業績,隱瞞真實情況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八十二條:集中采購機構在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考核中,虛報業績,隱瞞真實情況的,處以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并予以通報;情節嚴重的,取消其代理采購的資格。

輕微

虛報業績,隱瞞真實情況,對考核結果影響較小的。

處以20000-50000元的罰款,并予以通報。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虛報業績,隱瞞真實情況,對考核結果影響較大的。

處以50000-100000元的罰款,并予以通報。

嚴重

虛報業績,隱瞞真實情況,情節嚴重,造成嚴重結果的;

二次以上違法的。

處以100000-200000元的罰款,予以通報,取消其代理采購的資格。

七、《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自由裁量權指導標準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81

采購人員與供應商有利害關系而不依法回避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采購人員與供應商有利害關系而不依法回避的,由財政部門給予警告,并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輕微

初次違法但未影響評標結果的。

給予警告,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初次違法且對評標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的。

給予警告,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嚴重

限期內拒不改正;

兩次以上違法的。

給予警告,處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

82

向評標委員會、競爭性談判小組或者詢價小組成員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一)向評標委員會、競爭性談判小組或者詢價小組成員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

供應商有前款第一項規定情形的,中標、成交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輕微

初次違法,向評標委員會、競爭性談判小組或者詢價小組成員行賄數額較小或者提供其他較小不正當利益。

對供應商處以采購金額5‰-6‰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二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向評標委員會、競爭性談判小組或者詢價小組成員行賄數額較大或者提供其他較大不正當利益。

對供應商處以采購金額6‰-8‰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二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嚴重

向評標委員會、競爭性談判小組或者詢價小組成員行賄數額巨大或者提供其他巨大不正當利益;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的;一年內因此事項受到行政處理、行政處罰,再次實施同一違法行為的。???????????????????????????????????????????????????

對供應商處以采購金額8‰-10‰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83

中標或者成交后無正當理由拒不與采購人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二)中標或者成交后無正當理由拒不與采購人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供應商有前款第一項規定情形的,中標、成交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輕微

初次違法,造成不良影響較小的。

對供應商處以采購金額5‰-6‰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二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拒不改正,造成一定的不良影響。

對供應商處以采購金額6‰-8‰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二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嚴重

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重大不良影響的;二次以上違法的;一年內因此行為受過行政處理或行政處罰,再次實施同一違法行為的。

對供應商處以采購金額8‰-10‰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84

未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三)未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供應商有前款第一項規定情形的,中標、成交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輕微

初次違法,造成不良影響較小的。

對供應商處以采購金額5‰-6‰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二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拒不改正,造成一定的不良影響。

對供應商處以采購金額6‰-8‰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二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嚴重

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重大不良影響的;二次以上違法的;一年內因此行為受過行政處理或行政處罰,再次實施同一違法行為的。

對供應商處以采購金額8‰-10‰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85

將政府采購合同轉包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四)將政府采購合同轉包;

供應商有前款第一項規定情形的,中標、成交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輕微

初次違法,造成不良影響較小的。

對供應商處以采購金額5‰-6‰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二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拒不改正,使采購人無法實現采購目的的;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對供應商處以采購金額6‰-8‰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二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嚴重

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重大不良影響的;二次以上違法的;一年內因此行為受過行政處理或行政處罰,再次實施同一違法行為的。

對供應商處以采購金額8‰-10‰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86

提供假冒偽劣產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五)提供假冒偽劣產品;

供應商有前款第一項規定情形的,中標、成交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輕微

初次違法,積極采取補救措施,造成不良影響較小的。

對供應商處以采購金額5‰-6‰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二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拒不改正,使采購人無法實現采購目的的;造成一定的不良社會影響的。

對供應商處以采購金額6‰-8‰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二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嚴重

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二次以上違法的;一年內因此行為受過行政處理或行政處罰,再次實施同一違法行為的。

對供應商處以采購金額8‰-10‰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87

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政府采購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六)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政府采購合同。

供應商有前款第一項規定情形的,中標、成交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輕微

初次違法,造成不良影響較小的。

對供應商處以采購金額5‰-6‰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二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拒不改正,使采購人無法實現采購目的的;造成一定的不良社會影響的。

對供應商處以采購金額6‰-8‰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二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嚴重

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重大不良影響的;二次以上違法的;一年內因此行為受過行政處理或行政處罰,再次實施同一違法行為的。

對供應商處以采購金額8‰-10‰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88

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未按照采購文件規定的評審程序、評審方法和評審標準進行獨立評審或者泄露評審文件、評審情況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未按照采購文件規定的評審程序、評審方法和評審標準進行獨立評審或者泄露評審文件、評審情況的,由財政部門給予警告,并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影響中標、成交結果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禁止其參加政府采購評審活動。 ?????

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有上述違法行為的,其評審意見無效,不得獲取評審費;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輕微

初次違法但未影響評標結果的。

給予警告,并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對評標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的。

給予警告,并處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禁止其參加政府采購評審活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嚴重

影響中標、成交結果,使評標結果明顯不公的;

兩次以上違法的。

給予警告,并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禁止其參加政府采購評審活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89

政府采購評審專家與供應商存在利害關系未回避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政府采購評審專家與供應商存在利害關系未回避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禁止其參加政府采購評審活動。 ??

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有上述違法行為的,其評審意見無效,不得獲取評審費;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輕微

初次違法但未影響評標結果的。

處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禁止其參加政府采購評審活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初次違法且對評標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的。

處3萬元以上4萬元以下的罰款,禁止其參加政府采購評審活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嚴重

影響中標、成交結果,使評標結果明顯不公的;兩次以上違法的。

處4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禁止其參加政府采購評審活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90

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收受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賄賂或者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收受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賄賂或者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禁止其參加政府采購評審活動。 ??

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有上述違法行為的,其評審意見無效,不得獲取評審費;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輕微

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收受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賄賂數額較小或者獲取其他較小不正當利益。

處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禁止其參加政府采購評審活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收受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賄賂數額較大或者獲取其他較大不正當利益。

處3萬元以上4萬元以下的罰款,禁止其參加政府采購評審活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嚴重

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收受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賄賂數額巨大或者獲取其他巨大不正當利益;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的;一年內因此事項受到行政處理、行政處罰,再次實施同一違法行為的。

處4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禁止其參加政府采購評審活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八、《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自由裁量權指導標準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91

采購代理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在所代理的采購項目中投標或者代理投標。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七十八條: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并予通報;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3倍、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一)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

第八條??采購代理機構及其分支機構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購項目中投標或者代理投標,不得為所代理的采購項目的投標人參加本項目提供投標咨詢。

輕微

在所代理的采購項目中投標或者代理投標,對評標結果產生顯著影響,使采購人遭受經濟損失的。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1倍、最高不超過1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拒不改正,多次在所代理的采購項目中投標或者代理投標的;使采購人遭受重大經濟損失的。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最高不超過2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嚴重

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一年內因此行為受過行政處理或行政處罰,再次實施同一違法行為的。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不超過違法所得2倍以下3倍以上、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92

采購代理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為所代理的采購項目的投標人參加本項目提供投標咨詢。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七十八條: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并予通報;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3倍、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一)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

第八條??采購代理機構及其分支機構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購項目中投標或者代理投標,不得為所代理的采購項目的投標人參加本項目提供投標咨詢。

輕微

為所代理的采購項目的投標人參加本項目提供投標咨詢,對評標結果產生顯著影響,使采購人遭受經濟損失的。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1倍、最高不超過1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拒不改正,多次為所代理的采購項目的投標人參加本項目提供投標咨詢的;使采購人遭受重大經濟損失的。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最高不超過2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嚴重

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一年內因此行為受過行政處理或行政處罰,再次實施同一違法行為的。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不超過違法所得2倍以下3倍以上、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93

設定最低限價的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七十八條: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并予通報;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3倍、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二)設定最低限價的;

輕微

拒不改正,造成不良社會影響較小的。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1倍、最高不超過1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多個政府采購項目設定最低限價,拒不改正,造成一定的不良社會影響的。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最高不超過2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嚴重

二次以上違法的;一年內因此事項受到行政處理、行政處罰,再次實施同一違法行為的;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不超過違法所得2倍以下3倍以上、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94

未按照規定進行資格預審或者資格審查的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七十八條: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并予通報;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3倍、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三)未按照規定進行資格預審或者資格審查的;

輕微

故意不審查或者未按照規定進行資格預審或者資格審查的,造成評標結果顯失公平,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1倍、最高不超過1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故意不審查或未按照規定進行資格預審或者資格審查的,造成評標結果顯失公平,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最高不超過2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嚴重

造成特別重大經濟損失的;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一年內因此行為受過行政處理或行政處罰,再次實施同一違法行為的。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不超過違法所得2倍以下3倍以上、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95

違反本辦法規定確定招標文件售價的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七十八條: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并予通報;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3倍、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四)違反本辦法規定確定招標文件售價的;

輕微

拒不改正,造成不良社會影響較小的。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1倍、最高不超過1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多個政府采購項目違規確定招標文件售價,拒不改正,造成一定不良社會影響的。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最高不超過2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嚴重

二次以上拒不改正的;一年內因此事項受到行政處理、行政處罰,再次實施同一違法行為的;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不超過違法所得2倍以下3倍以上、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96

未按規定對開標、評標活動進行全程錄音錄像的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七十八條: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并予通報;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3倍、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五)未按規定對開標、評標活動進行全程錄音錄像的;

輕微

未按規定對開標、評標活動進行全程錄音錄像,評標結果明顯不公,造成不良社會影響較小的。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1倍、最高不超過1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多次未按規定對開標、評標活動進行全程錄音錄像,拒不改正,評標結果明顯不公,造成一定不良社會影響的。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最高不超過2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嚴重

二次以上拒不改正的;一年內因此事項受到行政處理、行政處罰,再次實施同一違法行為的;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不超過違法所得2倍以下3倍以上、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97

擅自終止招標活動的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七十八條: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并予通報;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3倍、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六)擅自終止招標活動的;

輕微

二次以上擅自中止招標活動,造成不良社會影響較小的。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1倍、最高不超過1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多次擅自中止招標活動,拒不改正,造成一定不良社會影響的。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最高不超過2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嚴重

二次以上拒不改正的;一年內因此事項受到行政處理、行政處罰,再次實施同一違法行為的;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不超過違法所得2倍以下3倍以上、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98

未按照規定進行開標和組織評標的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七十八條: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并予通報;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3倍、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七)未按照規定進行開標和組織評標的;

輕微

未按照規定進行開標和組織評標,評標結果明顯不公,造成不良社會影響較小的。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1倍、最高不超過1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多次未按照規定進行開標和組織評標,拒不改正,造成一定不良社會影響的。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最高不超過2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嚴重

二次以上拒不改正的;一年內因此事項受到行政處理、行政處罰,再次實施同一違法行為的;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不超過違法所得2倍以下3倍以上、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99

未按照規定退還投標保證金的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七十八條: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并予通報;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3倍、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八)未按照規定退還投標保證金的;

輕微

二次以上未按照規定退還投標保證金,造成不良社會影響較小的。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1倍、最高不超過1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多次未按照規定退還投標保證金,拒不改正,造成一定不良社會影響的。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最高不超過2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嚴重

二次以上拒不改正的;一年內因此事項受到行政處理、行政處罰,再次實施同一違法行為的;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不超過違法所得2倍以下3倍以上、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100

違反本辦法規定進行重新評標或者重新組建評標委員會進行評標的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七十八條: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并予通報;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3倍、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九)違反本辦法規定進行重新評審或者重新組建評標委員會進行評標的;

輕微

初次違法但造成供應商重大損失的;二次以上違規進行重新評審或者重新組建評標委員會進行評標的。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1倍、最高不超過1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多次違反規定進行重新評標或者重新組建評標委員會進行評標,拒不改正的;造成較大不良社會影響的。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最高不超過2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嚴重

二次以上拒不改正的;一年內因此事項受到行政處理、行政處罰,再次實施同一違法行為的;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不超過違法所得2倍以下3倍以上、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101

開標前泄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或者其他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情況的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七十八條: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并予通報;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3倍、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十)開標前泄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或者其他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情況的;

輕微

二次違法的,造成不良社會影響較小的。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1倍、最高不超過1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多次違法,拒不改正,造成較大不良社會影響的。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最高不超過2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嚴重

二次以上拒不改正的;一年內因此事項受到行政處理、行政處罰,再次實施同一違法行為的;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不超過違法所得2倍以下3倍以上、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102

未妥善保存采購文件的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七十八條: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并予通報;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3倍、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十一)未妥善保存采購文件的;

輕微

未妥善保存采購文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較小的。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1倍、最高不超過1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多個項目采購文件未妥善保存,拒不改正,造成較大不良社會影響的。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最高不超過2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嚴重

二次以上拒不改正的;一年內因此事項受到行政處理、行政處罰,再次實施同一違法行為的;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

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不超過違法所得2倍以下3倍以上、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九、《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自由裁量權指導標準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103

私自接受委托從事業務、收取費用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第四十四條?評估專業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評估行政管理部門予以警告,可以責令停止從業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從業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私自接受委托從事業務、收取費用的;

輕微

初次違法,及時改正且私自接受委托從事業務、收取費用較少的。

警告;可以責令停止從業六個月以上九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省級財政部門、設區的市財政部門

一般

及時改正但私自接受委托從事業務、收取費用較多;造成一定不良社會影響。

警告,可以責令停止從業九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嚴重

私自接受委托從事業務、收取費用數額巨大的;已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拒不改正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警告,責令停止從業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104

同時在兩個以上評估機構從事業務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第四十四條?評估專業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評估行政管理部門予以警告,可以責令停止從業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從業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同時在兩個以上評估機構從事業務的;

輕微

初次違法,及時改正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警告;可以責令停止從業六個月以上九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省級財政部門、設區的市財政部門

一般

及時改正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警告,可以責令停止從業九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嚴重

已造成嚴重后果的;拒不改正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警告,責令停止從業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105

采用欺騙、利誘、脅迫,或者貶損、詆毀其他評估專業人員等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第四十四條?評估專業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評估行政管理部門予以警告,可以責令停止從業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從業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三)采用欺騙、利誘、脅迫,或者貶損、詆毀其他評估專業人員等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的;

輕微

初次采用欺騙、利誘、脅迫,或者貶損、詆毀其他評估專業人員等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及時改正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警告;可以責令停止從業六個月以上九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省級財政部門、設區的市級財政部門

一般

采用欺騙、利誘、脅迫,或者貶損、詆毀其他評估專業人員等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對其他評估人員名譽造成不良影響或其他不良后果的。

警告,可以責令停止從業九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嚴重

采用欺騙、利誘、脅迫,或者貶損、詆毀其他評估專業人員等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對其他評估人員名譽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或其他嚴重不良后果的;拒不改正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警告,責令停止從業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106

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從事業務,或者冒用他人名義從事業務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第四十四條?評估專業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評估行政管理部門予以警告,可以責令停止從業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從業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四)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從事業務,或者冒用他人名義從事業務的;

輕微

初次違法,及時改正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警告;可以責令停止從業六個月以上九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省級財政部門、設區的市級財政部門

一般

及時改正但已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警告,可以責令停止從業九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嚴重

已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拒不改正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警告,責令停止從業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107

簽署本人未承辦業務的評估報告或者有重大遺漏的評估報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第四十四條?評估專業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評估行政管理部門予以警告,可以責令停止從業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從業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簽署本人未承辦業務的評估報告或者有重大遺漏的評估報告的;

輕微

初次違法,及時改正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警告;可以責令停止從業六個月以上九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省級財政部門、設區的市級財政部門

一般

及時改正但已給委托人造成了一定經濟損失或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

警告,可以責令停止從業九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嚴重

給委托人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或造成其他嚴重不良后果的;拒不改正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警告,責令停止從業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108

索要、收受或者變相索要、收受合同約定以外的酬金、財物,或者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第四十四條?評估專業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評估行政管理部門予以警告,可以責令停止從業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從業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六)索要、收受或者變相索要、收受合同約定以外的酬金、財物,或者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輕微

索要、收受或者變相索要、收受合同約定以外的酬金、財物數額較小的,或者謀取其他較小不正當利益的。

警告;可以責令停止從業六個月以上九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省級財政部門、設區的市級財政部門

一般

索要、收受或者變相索要、收受合同約定以外的酬金、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謀取其他較大不正當利益的。

警告,可以責令停止從業九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嚴重

索要、收受或者變相索要、收受合同約定以外的酬金、財物數額巨大的,或者謀取其他巨大不正當利益的;拒不改正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警告,責令停止從業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109

評估專業人員簽署虛假評估報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第四十五條?評估專業人員違反本法規定,簽署虛假評估報告的,由有關評估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從業兩年以上五年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從業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終身不得從事評估業務。

輕微

初次違法,及時改正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責令停止從業兩年以上三年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省級財政部門、設區的市級財政部門

一般

及時改正但已給相關人造成了一定經濟損失或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

責令停止從業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嚴重

給相關人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或造成其他嚴重不良后果的;拒不改正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責令停止從業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終身不得從事評估業務。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110

利用開展業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第四十七條?評估機構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評估行政管理部門予以警告,可以責令停業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利用開展業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輕微

利用開展業務之便,牟取較少不正當利益的。

警告,可以責令停業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罰款。

省級財政部門、設區的市級財政部門

一般

利用開展業務之便,牟取較大不正當利益的。

警告,可以責令停業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嚴重

利用開展業務之便,牟取巨大不正當利益的;拒不改正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111

允許其他機構以本機構名義開展業務,或者冒用其他機構名義開展業務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第四十七條?評估機構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評估行政管理部門予以警告,可以責令停業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允許其他機構以本機構名義開展業務,或者冒用其他機構名義開展業務的;

輕微

初次違法,及時改正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警告,可以責令停業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罰款。

省級財政部門、設區的市級財政部門

一般

及時改正但已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警告,可以責令停業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嚴重

已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拒不改正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112

以惡性壓價、支付回扣、虛假宣傳,或者貶損、詆毀其他評估機構等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第四十七條?評估機構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評估行政管理部門予以警告,可以責令停業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三)以惡性壓價、支付回扣、虛假宣傳,或者貶損、詆毀其他評估機構等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的;

輕微

初次以惡性壓價、支付回扣、虛假宣傳,或者貶損、詆毀其他評估機構等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及時改正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警告,可以責令停業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罰款。

省級財政部門、設區的市級財政部門

一般

以惡性壓價、支付回扣、虛假宣傳,或者貶損、詆毀其他評估機構等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對其他評估機構名譽造成不良影響或其他不良后果的。

警告,可以責令停業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嚴重

以惡性壓價、支付回扣、虛假宣傳,或者貶損、詆毀其他評估機構等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對其他評估機構名譽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或其他嚴重不良后果的;拒不改正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113

受理與自身有利害關系的業務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第四十七條?評估機構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評估行政管理部門予以警告,可以責令停業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四)受理與自身有利害關系的業務的;

輕微

初次違法,及時改正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警告,可以責令停業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罰款。

省級財政部門、設區的市級財政部門

一般

及時改正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警告,可以責令停業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嚴重

已造成嚴重后果的;拒不改正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114

分別接受利益沖突雙方的委托,對同一評估對象進行評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第四十七條?評估機構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評估行政管理部門予以警告,可以責令停業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分別接受利益沖突雙方的委托,對同一評估對象進行評估的;

輕微

初次違法,及時改正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警告,可以責令停業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罰款。

省級財政部門、設區的市級財政部門

一般

及時改正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警告,可以責令停業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嚴重

已造成嚴重后果的;拒不改正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115

出具有重大遺漏的評估報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第四十七條?評估機構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評估行政管理部門予以警告,可以責令停業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六)出具有重大遺漏的評估報告的;

評估機構未按本法規定備案或者不符合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條件的,由有關評估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輕微

初次違法,及時改正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警告,可以責令停業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罰款。

省級財政部門、設區的市級財政部門

一般

及時改正但已給委托人造成了一定經濟損失或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

警告,可以責令停業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嚴重

給委托人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或造成其他嚴重不良后果的;拒不改正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116

未按本法規定的期限保存評估檔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第四十七條?評估機構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評估行政管理部門予以警告,可以責令停業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七)未按本法規定的期限保存評估檔案的;

輕微

初次違法,未按本法規定的期限保存評估檔案造成影響較小的。

警告,可以責令停業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罰款。

省級財政部門、設區的市級財政部門

一般

未按本法規定的期限保存評估檔案造成不良后果的。

警告,可以責令停業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嚴重

未按本法規定的期限保存評估檔案造成嚴重后果的;二次以上違法的;一年內因此事項受到行政處罰,再次實施同一違法行為的。

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117

聘用或者指定不符合本法規定的人員從事評估業務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第四十七條?評估機構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評估行政管理部門予以警告,可以責令停業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八)聘用或者指定不符合本法規定的人員從事評估業務的;

輕微

任用不符合法律規定人員占評估專業人員總數40%以下。

警告,可以責令停業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罰款。

省級財政部門、設區的市級財政部門

一般

任用不符合法律規定人員占評估專業人員總數40%以上60%以下。

警告,可以責令停業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嚴重

任用不符合法律規定人員占評估專業人員總數60%以上。

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118

對本機構的評估專業人員疏于管理,造成不良后果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第四十七條?評估機構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評估行政管理部門予以警告,可以責令停業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九)對本機構的評估專業人員疏于管理,造成不良后果的。

輕微

初次違法,及時改正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警告,可以責令停業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罰款。

省級財政部門、設區的市級財政部門

一般

及時改正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警告,可以責令停業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嚴重

已造成嚴重后果的;拒不改正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119

評估機構未按本法規定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第四十七條?評估機構未按本法規定備案或者不符合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條件的,由有關評估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輕微

拒不改正,造成影響較小的。

責令停業,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省級財政部門、設區的市級財政部門

一般

拒不改正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責令停業,可以并處二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嚴重

拒不改正,已造成嚴重后果的。

責令停業,可以并處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120

評估機構未依法采用合伙或者公司形式,聘用評估專業人員開展評估業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第四十七條?評估機構未按本法規定備案或者不符合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條件的,由有關評估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第十五條?評估機構應當依法采用合伙或者公司形式,聘用評估專業人員開展評估業務。

輕微

拒不改正,造成影響較小的。

責令停業,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省級財政部門、設區的市級財政部門

一般

拒不改正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責令停業,可以并處二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嚴重

拒不改正,已造成嚴重后果的。

責令停業,可以并處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121

評估機構違反本法規定,出具虛假評估報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第四十八條?評估機構違反本法規定,出具虛假評估報告的,由有關評估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業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輕微

初次違法,及時改正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責令停業六個月以上九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罰款。

省級財政部門、設區的市級財政部門

一般

及時改正但已給相關人造成了一定經濟損失或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

責令停業九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嚴重

給相關人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或造成其他嚴重不良后果的;拒不改正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122

在一年內累計三次因違反本法規定受到責令停業、責令停止從業以外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第四十九條?評估機構、評估專業人員在一年內累計三次因違反本法規定受到責令停業、責令停止從業以外處罰的,有關評估行政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其停業或者停止從業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輕微

造成影響較小的。

可以責令其停業或者停止從業一年以上二年以下。

省級財政部門、設區的市級財政部門

一般

造成影響較大的。

可以責令其停業或者停止從業二年以上三年以下。

嚴重

造成嚴重影響的。

可以責令其停業或者停止從業三年以上五年以下。

123

未依法選擇評估機構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第五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委托人在法定評估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評估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未依法選擇評估機構的;

前款規定以外的委托人違反本法規定,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輕微

拒不改正,造成影響較小的。

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省級財政部門、設區的市級財政部門

一般

拒不改正,造成影響較大的。

處二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嚴重

拒不改正,造成嚴重影響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處三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124

索要、收受或者變相索要、收受回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第五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委托人在法定評估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評估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索要、收受或者變相索要、收受回扣的;

前款規定以外的委托人違反本法規定,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輕微

拒不改正,索要、收受或者變相索要、收受回扣數額較小的。

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省級財政部門、設區的市級財政部門

一般

拒不改正,索要、收受或者變相索要、收受回扣數額較大的。

處二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嚴重

拒不改正,索要、收受或者變相索要、收受回扣數額巨大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處三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125

串通、唆使評估機構或者評估師出具虛假評估報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第五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委托人在法定評估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評估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三)串通、唆使評估機構或者評估師出具虛假評估報告的;

前款規定以外的委托人違反本法規定,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輕微

拒不改正,造成影響較小的。

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省級財政部門、設區的市級財政部門

一般

拒不改正,給相關人造成了一定經濟損失或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

處二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嚴重

拒不改正,給相關人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或造成其他嚴重不良后果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處三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126

不如實向評估機構提供權屬證明、財務會計信息和其他資料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第五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委托人在法定評估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評估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四)不如實向評估機構提供權屬證明、財務會計信息和其他資料的;

前款規定以外的委托人違反本法規定,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輕微

拒不改正,造成評估報告出現重大瑕疵。

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省級財政部門、設區的市級財政部門

一般

拒不改正,造成評估報告嚴重失實。

處二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嚴重

拒不改正,造成評估報告嚴重失實,給相關人造成了經濟損失或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處三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127

未按照法律規定和評估報告載明的使用范圍使用評估報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第五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委托人在法定評估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評估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未按照法律規定和評估報告載明的使用范圍使用評估報告的。

前款規定以外的委托人違反本法規定,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輕微

拒不改正,造成影響較小的。

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省級財政部門、設區的市級財政部門

一般

拒不改正,造成影響較大的。

處二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嚴重

拒不改正,造成嚴重影響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處三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十、《資產評估行業財政監督管理辦法》自由裁量權指導標準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128

資產評估專業人員同時在兩個以上資產評估機構從事業務

《資產評估行業財政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一條?資產評估專業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省級財政部門予以警告,可以責令停止從業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從業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一)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第一款規定,同時在兩個以上資產評估機構從事業務的;

輕微

初次違法,及時改正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警告;可以責令停止從業六個月以上九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省級財政部門、設區的市級財政部門

一般

及時改正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警告,可以責令停止從業九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嚴重

已造成嚴重后果的;拒不改正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警告,責令停止從業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129

資產評估專業人員簽署本人未承辦業務的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有重大遺漏的資產評估報告

《資產評估行業財政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一條?資產評估專業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省級財政部門予以警告,可以責令停止從業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從業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二)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簽署本人未承辦業務的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有重大遺漏的資產評估報告的。

輕微

初次違法,及時改正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警告;可以責令停止從業六個月以上九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省級財政部門、設區的市級財政部門

一般

及時改正但已給委托人造成了一定經濟損失或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

警告,可以責令停止從業九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嚴重

給委托人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或造成其他嚴重不良后果的;拒不改正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警告,責令停止從業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130

未取得資產評估師資格的人員簽署法定資產評估業務資產評估報告的

《資產評估行業財政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對其備案的省級財政部門對資產評估機構予以警告,可以責令停業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未取得資產評估師資格的人員簽署法定資產評估業務資產評估報告的;

輕微

初次違法,及時改正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對資產評估機構予以警告,可以責令停業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罰款。

省級財政部門、設區的市級財政部門

一般

及時改正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對資產評估機構予以警告,可以責令停業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而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嚴重

造成嚴重后果的;拒不改正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對資產評估機構予以警告,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131

承辦并出具法定資產評估業務資產評估報告的資產評估師人數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資產評估行業財政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對其備案的省級財政部門對資產評估機構予以警告,可以責令停業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承辦并出具法定資產評估業務資產評估報告的資產評估師人數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輕微

初次違法,及時改正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警告,可以責令停業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罰款。

省級財政部門、設區的市級財政部門

一般

及時改正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警告,可以責令停業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嚴重

造成嚴重后果的;拒不改正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警告,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132

受理與其合伙人或者股東存在利害關系的業務

《資產評估行業財政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對其備案的省級財政部門對資產評估機構予以警告,可以責令停業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受理與其合伙人或者股東存在利害關系業務的。

輕微

初次違法,及時改正且造成影響較小的。

警告,可以責令停業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罰款。

省級財政部門、設區的市級財政部門

一般

及時改正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警告,可以責令停業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嚴重

已造成嚴重后果的;拒不改正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警告,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133

分支機構未在資產評估機構授權范圍內從事資產評估業務,并以資產評估機構的名義出具資產評估報告

《資產評估行業財政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四條?資產評估機構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其分支機構所在地的省級財政部門責令改正,對資產評估機構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分別予以警告;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資產評估機構一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資產評估機構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最高不超過三萬元的罰款;同時通知資產評估機構所在地省級財政部門。???????????????????????????????

?第二十條第二款分支機構應當在資產評估機構授權范圍內,依法從事資產評估業務,并以資產評估機構的名義出具資產評估報告。

輕微

初次違法,及時改正且造成不良后果輕微的。

對資產評估機構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分別予以警告;沒有違法所得的,并處資產評估機構2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資產評估機構違法所得一倍以上而二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

省級財政部門、設區的市級財政部門

一般

及時改正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對資產評估機構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分別予以警告;沒有違法所得的,并處資產評估機構2000-5000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資產評估機構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三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

嚴重

造成嚴重后果的;拒不改正的;二次以上違法的。

對資產評估機構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分別予以警告;沒有違法所得的,并處資產評估機構5000-10000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可以并處資產評估機構違法所得三倍、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134

資產評估機構未按規定進行備案或備案后不符合規定條件的

《資產評估行業財政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五條?資產評估機構未按照本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備案或者備案后不符合資產評估法第十五條規定條件的,由資產評估機構所在地省級財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并通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輕微

拒不改正,造成影響較小的。

責令停業,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省級財政部門、設區的市級財政部門

一般

拒不改正已造成不良后果的。

責令停業,可以并處二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嚴重

拒不改正,已造成嚴重后果的。

責令停業,可以并處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十一、《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自由裁量權指導標準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135

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收費時不開具票據,開具未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統一印(監)制的票據,或者開具已經過期失效的票據

《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17號)第五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收費時不開具票據,開具未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稅務部門統一印(監)制的票據,或者開具已經過期失效的票據的,由財政部門或者稅務部門責令改正,并根據情節輕重,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輕微

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或者雖無違法所得,但導致其他單位或個人未繳、少繳或騙取財政資金5萬元以下的。

責令改正,并根據情節輕重,處10萬元-20萬元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違法所得5-10萬元,或者雖無違法所得,但導致其他單位或個人未繳、少繳或騙取財政資金5-10萬元。

責令改正,并根據情節輕重,處20萬元-30萬元的罰款。

嚴重

違法所得10萬元以上,或者雖無違法所得,但導致其他單位或個人未繳、少繳或騙取財政資金10萬元以上。

責令改正,并根據情節輕重,處30萬元-50萬元的罰款。

十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自由裁量權指導標準

序號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違法?????程度

違法情節

處罰標準

執法主體

136

公司違反本法規定,在法定的會計賬簿以外另立會計賬簿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零一條:公司違反本法規定,在法定的會計賬簿以外另立會計賬簿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輕微

公司違反規定,在法定的會計賬簿以外另立會計賬簿,金額在50萬元以下,或者造成國家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下。

責令改正,處以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公司違反規定,在法定的會計賬簿以外另立會計賬簿,金額在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或者造成國家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責令改正,處以2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

嚴重

公司違反規定,在法定的會計賬簿以外另立會計賬簿,金額在100萬元以上,或者造成國家經濟損失在30萬元以上。

責令改正,處以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137

公司不依照本法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零三條:公司不依照本法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如數補足應當提取的金額,可以對公司處以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輕微

公司不依照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少提數額占應提總額40%以下。

責令如數補足應當提取的金額,可以對公司處以5萬元以下的罰款。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一般

公司不依照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少提數額占應提總額40%以上60%以下。

責令如數補足應當提取的金額,可以對公司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嚴重

公司不依照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少提數額占應提總額60%以上80%以下。

責令如數補足應當提取的金額,可以對公司處以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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