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誰制定誰清理、誰實施誰清理、誰清理誰負責”的原則,我局對2011-2022年區政府和財政部門制發的共39件文件進行反復甄別,共清理出行政規范性文件21件,其中:區政府印發(代擬)4件、財政部門印發(及牽頭)17件。清理意見為:修改1件、宣布失效3件、廢止1件、繼續有效16件。
咸安區財政局
2023年12月5日
附件:區財政局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及清理意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