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信:
尊敬的領導,我女兒萬萱于2013年12月3號入團,由小學轉中學,進入高中時,我將轉入證明交到高中,并且我家萬萱從高一至高三都兼任班團支書.當臨近高考時卻被學校團支部老師說萬萱不是團員,沒有檔案,老師一句話讓我找這個找那個,試問一個任班團支書三年的學生,卻不是團員,我想這個任職老師在工作的態度值得質疑,我到底該找誰?
來信時間:2020年6月22日
回信:
處理意見:經咸安區教育局調查,現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萬萱,系青龍山高三12班學生,其家長反映,該生于2013年12月3日入團,其入團時年齡是11歲,當時是小學六年級?!吨袊伯a主義青年團章程》第一章 第一條規定:“年齡在十四周歲以上,二十八周歲以下的中國青年”。由此條可知,該生在小學入團時的年齡不符合團章規定。故學校無法將其錄入智慧團建,導致該生在畢業時的團員關系將受到一定影響。針對家長反映的問題,學校團委也向家長建議,由入團時的學校重新開具入團證明,學校再根據開具的證明處理該生的團員關系。該局已經與萬萱家長聯系,家長對學校的做法也給予了理解。特此回復。
咸安區教育局?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