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海咸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關于預防及遏制中小學生手機依賴問題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咸安區教育局非常重視,對您的提案進行了專題研究,對您提案提出的建議表示肯定。
隨著手機的日益普及,學生使用手機對學校管理和學生發展帶來諸多不利影響。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2021年1月15日,教育部辦公廳下發了《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21]3號),2021年5月19日,省教育廳、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下發了關于抓好中小學生作業、睡眠、手機、讀物和體質健康五項管理的專項通知。
為進一步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落實立德樹人的重要任務,2021年5月31日,區教育局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作業、睡眠、手機、讀物和體質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咸教基[2021]5號),要求全區各中小學根據教育部統一要求,本學期各學校“五項管理”要全部落地,形成落實“五項管理”的深厚氛圍,年底要取得明顯成效。要做到“全覆蓋”,全區所有公辦民辦學校都要抓好落實;要做到“齊步走”,全區各中小學校要迅速行動,統籌推進;要做到“常態化”,全區所有學校要堅持長期抓、持續抓,及時總結經驗,形成長效機制。一是按照“有限帶入校園、禁止帶入課堂”要求,各校應將手機管理納入學校日常管理,細化學生手機管理措施,制定具體辦法。學校應當告知學生和家長,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學生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后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并禁止帶入課堂。二是學校應設立必要的手機統一保管裝置,明確手機保管責任人,設立校內公用電話、建立班主任溝通熱線、開通多種家校溝通渠道,解決學生與家長通話需求。三是嚴禁教師用手機布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嚴禁強制家長用手機完成打卡、簽到等任務。四是學校要加強教育引導,充分利用國旗下講話、班團隊會、心理輔導、校規校紀等形式,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并合理使用手機,避免簡單粗暴的管理行為。要做好家校溝通工作,引導家長履行教育監管職責,爭取家長的理解與支持,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2021年5月24日,區教育局、區政府教育督導室下發了《區教育局“五項管理重點任務分工方案”》,履行主體職責,強化制度保障,組織責任督學對全區中小學進行了全覆蓋督導,區教育局、區政府教育督導室對學校“五項管理”落實情況進行了抽查,目前,我區“五項管理”落實情況良好,已形成良好的氛圍。同時區教育局把“五項管理”內容納入義務教育辦學質量監測、開學重點督查和學期常態督查的重要內容,采用現場巡查、查閱資料、問卷調查、座談走訪等多種方式,對各中小學校工作執行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對因不重視、責任不明、落實不力的,區教育局將相關責任人予以問責。
在此,對您提的寶貴意見表示感謝,并請您繼續關注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意見,以促進我們的工作進步。
咸安區教育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