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芬芳女士:
您提出的關于社區規模調整建議已收悉,區民政局表示充分肯定和高度重視。您所指出的社區規模不適宜、管轄范圍不合理以及社區辦公樓設置不合理等問題切中要害,所提出的調整和規范建議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前瞻性。
在辦理您的提案過程中,我們區民政局積極行動,與區委組織部和溫泉街道辦事處展開了深入的溝通與協作。首先,對溫泉街道現有的社區情況進行了全面細致地摸底調查,深入了解各個社區的戶數、管轄范圍、辦公樓狀況等實際情況。在此基礎上,我們對溫泉街道前期制定的兩個優化方案進行了認真研究和分析。
對于方案一,我們著重評估了以現有10個社區為基礎進行內部整合調整優化,以及擬新建兩個社區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對于方案二,圍繞10個社區與4個“村改居”的統籌優化,尤其是落實工作人員經費、擴大服務管理范圍、科學均衡調劑服務范圍等方面進行了深入探討。
針對四個“村改居”社區3年過渡期已滿但相關政策未到位的情況,我們積極與上級部門進行匯報和溝通,爭取政策支持,推動“村改居”社區的全面徹底轉換,使其與城市社區同步發展。
由于單位改革,后續此項社區規模調整工作將由區委社工部承接。區民政局將秉持認真負責的態度,全力做好交接工作。我們會整理并移交所有與該工作相關的資料、文件和數據,確保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同時,安排專人與區委社工部進行對接,詳細介紹工作的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以及未來的工作計劃,為區委社工部順利接手并開展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再次感謝您對社區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對我們的工作繼續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咸安區民政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