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養老機構行政檢查辦法》、《湖北省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鄂政辦發〔2020〕55號)要求,加強綜合監管的法治化、規范化、常態化,全面推進養老機構“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結合咸安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民政部工作安排,全面壓實監管責任,健全監管規則標準,完善監管手段方式,加強監管能力建設,實現養老服務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監管,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堅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與重點監管相結合,堅持跨部門協同推進,堅持實施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等原則,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到2024年底,推動養老服務監管制度持續完善,實現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常態化,更大力度營造一流營商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統一編制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按照職能優化、協同高效要求,制定《養老機構“雙隨機、一公開”重點檢查事項清單》《養老機構?“雙隨機、一公開”一般檢查事項清單》(附件1、2),梳理監管執法事項,制定抽查事項清單,確定重點檢查事項和一般檢查事項。重點檢查事項要覆蓋建筑、特種設備、消防設施設備、消防安全、服務安全和質量等重要領域,抽查比例不設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過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檢查批次順序。對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和質量,要保證每年開展不少于一次的現場檢查。一般檢查事項主要包括運營資質、備案事項、合同管理、服務收費、信息公開、規章制度等內容,抽查比例應根據監管實際情況設置上限。
(二)統一建立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區民政局依托“金民工程”系統,在省“互聯網+監管”“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系統中,建立統一的檢查對象名錄庫,區市場監管局配合做好檢查對象名錄庫建設。區民政局會同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在省“互聯網+監管”“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系統中,建立行政區域內養老機構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包括各業務條線與養老服務相關的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和具有行政執法資格的工作人員,并按照執法資質、業務專長進行分類標注。對各專業領域的抽查,可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實施。檢查對象名錄庫、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要與各部門自有執法信息系統對接。積極推進執法檢查人員熟練應用省“互聯網+監管”“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對“雙隨機”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實現責任可追溯。
(三)統一制定隨機抽查工作規范。按照行政檢查透明、規范、合法、公正要求,依據民政部制定的養老機構管理辦法,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完善抽查工作細則,明確抽查類別、檢查對象、檢查方式、檢查主體和檢查依據,同時對抽取方法、檢查流程、審批權限、公示程序、歸檔方式等作出規定。細化檢查標準和整改要求,落實工作細則,實現以查促建、以查促改。
(四)抽查計劃。按照咸安區市場監管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印發《咸安區市場監管領域2024年度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計劃的通知》(咸安市聯發〔2024〕2號)要求,統籌制定2024年度養老機構抽查工作計劃,借助湖北省“互聯網+監管”“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聯合區住建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消防救援大隊,按照10%的抽查比例范圍,對養老機構進行檢查,并通過相關部門門戶網站、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渠道向社會公示抽查檢查結果。對相關部門已經組織聯合檢查的,一般不再納入當年抽查范圍;對抽查中已經完成服務安全和質量檢查的養老機構,區民政局可視為已符合每年不少于一次現場檢查的要求。
(五)強化抽查檢查的結果公示。民政、住房和城鄉建設、
市場監管、消防救援部門要根據抽查計劃和抽查事項清單,統一實施抽查檢查后,按照“誰檢查、誰錄入、誰公開”的原則,在抽查檢查結果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相關部門門戶網站、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渠道向社會公示抽查檢查結果,接受社會監督。民政局依托“金民工程”,采集行政檢查、行政處罰等數據,確保相關數據及時有效歸集至相應養老機構名下。聯合抽查檢查的執法信息(包括執法過程、結果信息)應當與各部門自有執法信息系統實現互聯互通。
(六)依法處置抽查檢查發現的問題。對抽查發現的各類問題,要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和“誰管轄、 誰負責”原則做好后續監管銜接,依法加大懲處力度。養老機構存在建筑、食品、特種設備、消防安全風險等安全隱患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采取相關措施,保障養老機構內老年人和有關人員的身體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合法權益。對抽查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整改或者重大問題隱患整改不力的,依法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增加抽查比例和頻次;對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納入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對抽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重大安全隱患,要主動聯合相關部門進行研判,提出改進措施,必要的可進行專項督導檢查。強化抽查檢查結果政府部門間互認,促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與信用監管有效銜接,對抽查發現的違法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形成有力震懾,增強養老機構守法自覺性。
(七)嚴密防控風險隱患。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發展成果,通過對政府投訴舉報、社會輿情等多維度信息進行綜合分析、監測,提高對養老服務市場風險的預警、預判。在做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同時,對通過投訴舉報、轉辦交辦、數據監測等發現的違法違規個案線索,立即實施檢查、處置;對需要立案查處的,按照行政處罰程序規定進行調查處理。
三、實施步驟
(一)組織領導。區民政局聯合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區市場監管、區消防救援大隊形成“雙隨機、一公開”行動領導小組,負責專項行動的統籌協調、統一指揮、檢查督辦等工作。
(二)實施抽查。對抽查的養老機構實地檢查時,每組檢查人員不得少于兩人,執法應當出示執法證件。檢查人員要如實記錄檢查情況、填寫實地檢查表。發現涉嫌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按照相關程序依法處理。聯合檢查工作應該在規定時間內完成。
(三)錄入公示。現場抽查檢查結束后,本次聯合抽查牽頭單位要及時督促指導相關聯合抽查部門的執法檢查人員在5個工作日內將抽查結果錄入相關執法系統,抽查結果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北)、內部網站”等向社會公示。其他主體需到部門網站進行公示。
(四)形成結果。全部檢查事項完成后,本次聯合抽查牽頭單位要及時組織檢查人員匯總各個事項檢查情況,形成本次書面聯合抽查檢查匯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協同。高度重視開展養老機構“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重要意義,增強責任意識和協同觀念,建立健全縱向聯動、橫向協同的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強信息共享。加強各部門監管系統的對接,匯集監管數據,做好監管對象、監管行為、監管結果等相關數據的互相推送,實現監管數據互聯互通,共享應用,建立定期通報工作機制,做好信息交換和風險研判。與第三方合作,要簽訂保密協議,防止失密泄密和侵犯個人隱私。
(三)加強宣傳培訓。多種方式宣傳解讀養老服務領域全面推進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重大意義和政策措施,提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社會影響力和公
眾知曉度。主動向社會展示加強養老機構綜合監管成果和先進經驗,提升社會各界對養老服務的滿意度。強化對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養老服務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能力和水平。要加強養老服務領域行政執法檢查隊伍建設,開展養老服務監管法規政策培訓宣傳,提高監管執法能力。要宣傳貫徹落實《養老機構行政檢查辦法》,在養老服務行政執法中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等“三項制度”,進一步規范行政檢查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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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養老機構“雙隨機、一公開”重點檢查事項清單
(試行)
2.養老機構“雙隨機、一公開”一般檢查事項清單
(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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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區民政局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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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養老機構“雙隨機、一公開”重點檢查事項清單(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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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檢查項目 | 檢查方式 | 檢查主體 | 檢查依據 | |
1 | 虐老欺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現象檢查 | 觀察、了解、養老機構有無虐老、欺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現象。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 |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
2 | 建筑消防設計審查和驗收監督檢查 | 建筑消防設計審查和驗收情況的檢查。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 |
3 | 消防設施設備和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檢查。 | 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建筑裝修材料、安全疏散以及用電、用氣、用火情況和養老機構落實防火巡查等消防安全職責情況的檢查。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消防救援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
4 |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監督檢查 | 對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監督檢查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
5 | 服務質量安全檢查 | 安全標志使用情況的檢查 | 現場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 | ? ?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
養老護理員培訓情況的檢查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 | |||
晝夜巡查、交接班制度實施情況的檢查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 | |||
老年人個人信息和監控內容保密制度實施情況的檢查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 | |||
防止兜售保健食品、藥品措施的檢查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 | |||
污染織物單獨清洗、消毒、處置情況的檢查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 | |||
老年人生活、活動區域禁止吸煙情況的檢查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 | |||
入住養老機構服務安全風險評估情況的檢查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 | |||
防噎食措施的檢查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 | |||
防食品藥品誤食措施的檢查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 | |||
防壓瘡措施的檢查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 | |||
防燙傷措施的檢查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 | |||
防墜床措施的檢查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 | |||
防跌倒措施的檢查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 | |||
防他傷和自傷措施的檢查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 | |||
防走失措施的檢查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 | |||
防文娛活動意外措施的檢查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 | |||
服務安全風險防范評價工作的檢查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 | |||
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情況的檢查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 | |||
安全教育開展情況的檢查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 | |||
6 | 資金安全監督檢查 | 涉嫌非法集資行為的檢查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 | 《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
預收費行為的檢查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 |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 ||
政府補助資金用途檢查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 |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 ||
7 | 突發事件應對監督檢查 | 制定公共安全事件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配備應急救援設備設施,組建應急團隊,定期開展公共安全事件和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情況的檢查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 |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
8 | 從業人員監督檢查 | 從事餐飲、老年護理、消防安全、特種設備管護等工作人員職業資格的檢查,是否具有與工作崗位相匹配的資格證書。 | 現場檢查、證照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消防救援部門 |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
附件2
養老機構“雙隨機、一公開”一般檢查事項清單(試行)
序號 | 檢查項目 | 檢查方式 | 檢查主體 | 檢查依據 | |
1 | 運營資質 | 養老機構登記情況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
提供餐飲服務的養老機構,是否持有食品經營許可證,許可證是否有效。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市場監管部門 |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 ||
2 | 備案事項 | 備案申請書、承諾書現場驗證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 |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
變更備案現場核驗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 |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 ||
3 | 合同管理 | 服務協議簽訂情況抽查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 |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
服務協議落實情況抽查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 |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 ||
4 | 服務收費 | 服務項目收費標準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 |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
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和收費依據公示情況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 |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 ||
5 | 信息公開 | 安全、消防、食品、衛生、財務、檔案管理等規章制度公開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 |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
服務標準公開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 |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 ||
工作流程公開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 |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 ||
6 | 規章制度 | 入院評估制度制定落實情況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 |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
安全、消防、食品、衛生、財務、檔案管理等規章制度制定落實情況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 |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 ||
養老護理人員薪酬制度制定落實情況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 |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 ||
食品原料控制、餐具飲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樣等制度制定落實情況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 |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 ||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落實情況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 |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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