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抽查內容 | 抽查依據 | 抽查主體 | 事項類別 | 抽查方式 | 抽查頻次 | 抽查比例 | 備注 |
1 | 對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檢查 | 【法規】《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第304號)第四條、第三十九條 | 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2次/年 | 15% | |
2 | 肥料登記管理檢查 | 【規章】《肥料登記管理辦法》(2000年農業部令第32號)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 | 肥料生產、經營、使用和宣傳的單位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2次/年 | 15% | |
3 | 對農藥生產、經營、使用的檢查 | 【規章】《農藥管理條例實施辦法》( 2007年農業部令第9號公布,2008年1月8日修改》)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 | 農藥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2次/年 | 15% | |
4 | 對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的檢查 | 【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2015年11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5號修訂) 第五十條【法規】《湖北省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辦法》(2001年7月27日湖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四條、第二十一條 | 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2次/年 | 15% | |
5 | 農業機械安全檢查 | 【法規】《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2009年9月7日國務院第80次常務會議通過,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63號) 第三十二條 | 拖拉機及聯合收割機駕操人員 | 重點檢查事項 | 實地檢查 | 2次/年 | 10% | |
6 | 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 | 【法規】《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2009年9月17日國務院令第563號) 【法規】《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2009年9月7日國務院第80次常務會議通過,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63號) 第三十二條 | 農機作業組織、農機操作手及其農業機械 | 重點檢查事項 | 實地檢查 | 2次/年 | 3% | |
7 | 對生產或銷售的農產品農藥殘留等有毒有害物質的檢查 | 【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2006年4月29日全國人大通過)第三條【法規】《獸藥管理條例》(2016年3月11日國務院令第666號修訂) 第七十四條【規章】《水產養殖質量安全管理規定》(2003年7月24日農業部令第31號)第三條第二款、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款、第二十一條 | 農產品生產基地(企業)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抽查 | 2次/年 | 3% | |
8 | 對綠色食品產品環境、產品質量、包裝標識、標志使用等情況的檢查 | 【規章】《綠色食品標志管理辦法》 (2012年第6號農業部令第6號公布)第二十四條 | 全區綠色食品認證企業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2次/年 | 20% | |
9 | 對有機產品認證書和認證標志使用情況的檢查 | 【規章】《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管理辦法》( 2004年4月30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局務會審議通過)第二十二條 | 全區有機食品認證企業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2次/年 | 35% | |
10 | 對農產品地理標志地域范圍、標志使用的檢查 | 【規章】《農產品地理標志管理辦法》(2007年農業部令第11號發布)第十八條 | 咸安磚茶(授權生產企業)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2次/年 | 5% | |
11 | 水產品質量檢查 | 【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2006年4月29日全國人大通過)第三條【法規】《獸藥管理條例》(2016年3月11日國務院令第666號修訂) 第七十四條【規章】《水產養殖質量安全管理規定》(2003年7月24日農業部令第31號)第三條第二款、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款、第二十一條 | 在養殖生產中的水產品 | 一般檢查事項 | 實地檢查、抽樣檢驗 | 1次/年 | 10% | |
12 | 水產品經營的監督檢查 | 【規章】《水產苗種管理辦法》(2004年12月21日農業部修訂通過) 第五條、第二十九條【規章】《湖北省水產苗種管理辦法》(2014年12月31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78號修訂)第二十五條 | 轄區內從事水產苗種生產的單位和個人 | 一般檢查事項 | 實地檢查、抽樣檢驗 | 1次/年 | 10% | |
13 | 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監督檢查 | 【規章】《水產苗種管理辦法》(2004年12月21日農業部修訂通過) 第五條、第二十九條【規章】《湖北省水產苗種管理辦法》(2014年12月31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78號修訂)第二十五條 | 轄區內從事水生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經營利用企事單位或個人 | 一般檢查事項 | 實地檢查 | 1次/年 | 10% | |
14 | 對生產中或者市場上銷售的獸藥的檢查 | 【法規】《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2011年國務院令第609號,2011年10月26日修訂)第三十二條 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飼料管理部門,應當根據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組織實施飼料、飼料添加劑監督抽查。 | 生產、經營、使用獸藥的單位和個人 | 一般檢查事項 | 對重點地區和企業進行隨機抽查。 | 2次/年 | 10% | |
15 | 對飼料、飼料添加劑的檢查 | 【法規】《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2011年國務院令第609號,2011年10月26日修訂)第三十二條 | 生產、經營、使用飼料、飼料添加劑的單位和個人 | 一般檢查事項 | 對重點地區和企業進行隨機抽查。 | 2次/年 | 10% | |
16 | 對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動物隔離場所、動物屠宰加工場所、動物和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場所、動物和動物產品集貿市場的動物防疫條件實施的檢查 | 【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2021修訂版)第二十五條 國家實行動物防疫條件審查制度。 | 轄區內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動物隔離場所、動物屠宰加工場所、動物和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場所、動物和動物產品集貿市場單位和個人。 | 一般檢查事項 | 根據禁養區、限養區、可養區規劃對重點地區和企業進行隨機抽查。 | 2次/年 | 10% | |
17 | 對奶畜飼養以及生鮮乳質量安全的檢查 | 【法規】《生鮮乳生產收購管理辦法》第五條 | 從事奶畜飼養或生鮮乳生產、收購的單位和個人 | 一般檢查事項 | 對重點地區和企業進行隨機抽查。 | 1次/年 | 100% | 只有一家市場主體 |
18 | 對畜禽標志和養殖檔案的檢查 | 【規章】《湖北省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辦法》 第四條 各市(州)、縣(市、區)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的監督管理工作。 | 轄區內從事畜禽及畜禽產品生產、經營、運輸等活動的單位和個人 | 一般檢查事項 | 對轄區內的規模養殖場進行隨機抽查。 | 2次/年 | 5% | |
19 | 對動物診療機構的檢查 | 1.【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2021修訂版)第六十五條 2.《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19號) 第三條 | 本行政區域內動物診療機構 | 一般檢查事項 | 對重點地區和企業進行隨機抽查。 | 2次/年 | 20% | |
20 | 對企業或個人從事生豬屠宰活動的檢查 | 【法規】《生豬屠宰管理條例》(2007年12月19日國務院令第525號) 第二十一條 | 本轄區內從事生豬屠宰活動的企業或個人 | 一般檢查事項 | 對重點地區和企業進行隨機抽查。 | 2次/年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