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省紀委辦公廳《關于印發<2023年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整治總體方案>的通知》(鄂紀辦〔2023〕14號)及省委農辦關于印發《2023年湖北省鄉村振興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鄂農組辦發〔2023〕9 號)文件精神和部署安排,持續深化作風建設,切實解決農業農村領域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深入開展鄉村振興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助推全區農業農村持續向好,現將咸安區農業農村局專項整治有關內容和受理群眾監督舉報方式公告如下:
一、整治時間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底(受理時間:工作日上班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受理范圍
(一)鄉村振興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
1.落實幫扶政策措施不實,返貧摸排搞形式、走過場,應納未納、“體外循環”,幫扶不及時、不精準,返貧致貧風險消除把關不嚴、“應消不消”等問題。
2.項目謀劃論證不足、盲目決策,資產底數不清、產權不明、管護不力,以及項目分紅不發、滯發等問題。
3.騙取套取、截留挪用以及遲撥滯撥、逾期兌付、結存閑置惠農補貼資金,補貼補助標準不公開不透明、分配不公違規發放,雁過拔毛、優親厚友、吃拿卡要等問題。
4.在政務服務中玩忽職守不作為、任性用權亂作為,為群眾辦事推諉扯皮、敷衍塞責、懶政怠政,對待群眾口大氣粗、頤指氣使等問題。
(二)農村集體資源發包和小型工程項目管理違規問題專項治理
1.農村集體資源違規發包問題。違規發包集體資源,以權謀私、優親厚友問題;低價發包、超過承包期限發包集體資源的問題;低價拍賣資源,承包費長期不兌現、不足額入賬的問題等。
2.農村小型工程項目管理違規問題。聚焦2021年7月以來以村級為實施主體、項目投資400萬元以下的農村小型工程項目(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建設、土地平整、改水改廁、農田水利設施、文化旅游、體育衛生等工程建設項目,重點項目可追溯到以前年度),重點治理:違規確定工程項目、違規舉債籌集資金的問題;違規確定施工單位、人為拆分項目規避招標或暗箱操作的問題;工程質量監管不到位的問題;項目主管部門違規擠占、挪用、滯留項目資金,村級組織違規支付、套取項目資金、資產不入賬的問題等。
三、舉報方式
1.?電話方式:
鄉村振興領域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專項整治舉報電話:0715-8322767,0715-8322369
農村集體資源發包和小型工程項目管理違規問題專項整治舉報電話:0715-8323283
2.郵箱方式:952318222@qq.com
3.書信及舉報箱方式:咸安區農業農村局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專班(地址:咸寧市咸安區金桂路23號,郵編:437000)
歡迎社會各界、廣大干部群眾積極如實提供問題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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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區農業農村局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