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區農業農村局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匯總表 | |||||
填表單位: 咸安區農業農村局??? 填表時間:2022年3月3日? 填表人: 李文亮??????? 聯系方式:0715-8323283 | |||||
序號 | 名稱 | 文號 | 有效期 | 清理結果 | 備注 |
1 | 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咸安區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 | 咸安政辦發[2017]17號 | 5年 | 有效 | 咸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咸安政辦發〔2021〕17號) |
2 | 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咸安區規范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積極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實施辦法》的通知 | 咸安政辦發[2016]37號 | 5年 | 有效 | 咸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咸安政辦發〔2021〕17號) |
填表說明: | 1.有效期一般為5年。標注有“暫行”、“試行”的規范性文件,有效期為2年。沒有明確有效期的規范性文件, ? 有效期為2年。 | ||||
2.清理結果為有效、修改、廢止、宣布失效四類意見之一。 |
咸安區農業農村局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 ||||||
??? 填表單位:咸安區農業農村局??????????? | 填表時間:2022年3月3日 | |||||
序號 | 名稱 | 文號 | 發文時間 | 有效期 | 制定依據名稱及文號 | 備注 |
1 | 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咸安區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 | 咸安政辦發[2017]17號 | 2017年2月27日 | 5年 | 《湖北省農村集體財各管理辦法》(鄂政辦發[2016]45號 | 咸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咸安政辦發〔2021〕17號) |
2 | 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咸安區規范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積極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實施辦法》的通知 | 咸安政辦發[2016]37號 | 2016年6月29日 | 5年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積極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4]61號,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規范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積極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鄂辦發[2015]25號,《湖北省農業廳辦公室關于印發湖北省規范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積極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鄂農辦發[2015]51號, | 咸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咸安政辦發〔2021〕17號) |
填表說明: | 1.有效期一般為5年。標注有“暫行”、“試行”的規范性文件,有效期為2年。沒有明確有效期的規范性文件, ? 有效期為2年。 | |||||
2.制定依據填主要依據,若主要依據被修改、廢止或宣布失效,應在備注欄予以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