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北省行政執法公示辦法(試行)》第二十條規定,咸安區農業農村局2021年度行政執法統計年報內容如下:
一、行政執法機關的執法主體名稱和數量情況
執法主體名稱是咸安區農業農村局;數量1個。
二、各執法主體的執法崗位設置及執法人員在崗情況
設監管執法崗3個,在崗執法人員68名。
三、實施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確認、行政征收、行政給付、行政獎勵、行政裁決的情況以及人均辦件(辦案)量
依照區委、區政府優化營商環境的要求,簡化辦事流程,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著力提升政務服務水平,全年受理行政許可事項167項,辦結166項(另檢疫生豬381587頭,檢疫禽類2636.565萬羽,禽類產品15918309公斤,檢疫豬肉產品5866410.6公斤,檢疫牛羊產品11000公斤);辦理行政處罰案件22 起,罰沒金額14.8725萬元;行政強制3起;行政確認0件;行政獎勵0件;行政給付0起;行政裁決0件。人均辦件(案)2.8件(未計算動物檢疫事項),實現了“讓群眾少跑腿,讓信息多跑路”,群眾滿意度100%。
四、執法檢查計劃執行情況
1、漁政執法。出動人員4537人次,出動執法艇船299余艘次,出動執法車輛1807輛次,巡查里程6020公里,配合或聯合有關部門檢查水產品銷售經營點15次,配合或聯合有關部門檢查漁具生產、經營點14次,檢查水生生物保護區19次,開展專項執法行動17次,清理違規網具數量1502條。
2、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檢查農資市場14個,檢查農資生產經營門店135家,發現違規經營問題9個,提出整改意見22條,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20份,立案查處6起。全年抽檢農作物種子58個批次、農藥4個批次、肥料9個批次。檢查獸藥飼料生產經營企業74家次,共出動執法人員260人次,下發《獸藥、飼料經營環節行為告知書》140余份,下達質量安全監督記錄47份。畜禽屠宰環節瘦肉精和藥殘檢測生豬尿液5337批次,養殖環節自檢7254批次,監督抽檢950批次。接受省市兩級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抽樣125批次,農業農村部抽檢生鮮乳4批次。對畜產品定量抽檢167批次,養殖環節收集無害化處理病死豬47825頭,監督處理屠宰環節病死豬142頭,處理病變淋巴結等有毒有害物質22123.6公斤。打擊私屠濫宰執法行動36批次,出動執法人員330余人次,取締黑窩點四處,有效地維護了畜禽肉品質量安全和活禽市場秩序。
3、村民違建整治。組建專班對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咸寧市國土資源局咸寧高新分局移交村民違建問題函件進行走訪核查,通過收集鄉鎮調查回饋的信息,從職責職能劃分、《土地管理法》立法目的及土地性質等方面對發函單位進行了復函移交。依法拆除3家違規建房,拆除建筑面積668.7平方米,鎖定違規建房8戶,針對目前掌握的線索,依法立案查處。
4、全年“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經營主體139家,與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開展雙隨機抽查事項9項,與生態環境分局聯合開展雙隨機抽查事項4項。發現問題5個,均已責令整改到位。
五、投訴、舉報案件的受理和分類辦理情況
累計受理12345工單70余件,電話舉報30余起,化解各類糾紛10余起,挽回經濟損失10余萬元。投訴、舉報案件均做到了件件有回應、有落實,未發生重大上訪事件。
六、行政執法機關認為需要公示的其他情況
無。
附件3 | |||||||||||||||||||||||||||||||||||
2021年行政執法工作匯總表 | |||||||||||||||||||||||||||||||||||
匯總 | 行政執法機關和人員(個/人) | 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件) | 追究行政機關責任(次) | ||||||||||||||||||||||||||||||||
對具體行政行為監督(不含行政復議案件)(件) | |||||||||||||||||||||||||||||||||||
行政執法 主體總數 | 其中 | 受委托 執法組織 | 行政執法 人員總數 | 持省政府 行政執法證 | 法制審核 | 案卷評查 | 受理行政 執法投訴 舉報案件 | 其中 | 涉嫌犯罪 主動移送 司法機關 | 檢察院 建議移送 司法機關 | 公安機關 退回作 行政處理 | 公安機關 立案 | 追究行政機關責任總數 | 其中 | 追究執法人員責任總數 | 其中 | |||||||||||||||||||
重大行政 許可案件 法制審核 | 重大行政 處罰案件 法制審核 | 重大行政 強制案件 法制審核 | 其他重大 行政行為 法制審核 | 評查 行政處罰 案卷 | 評查 行政許可 案卷 | 評查 行政強制 案卷 | |||||||||||||||||||||||||||||
通知 自行糾正 | 撤銷 | 責令限期 重新作出 | 通報批評 | 責令改正 | 取消評比先進的資格 | 對負責人給予行政處分 | 通報批評 | 離崗培訓 | 暫扣 行政執法證 | 吊銷 行政執法證 | 建議調離行政執法崗位 | 提請監察機關調查處理 | 給予 行政處分 | 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 | |||||||||||||||||||||
法定 行政機關 | 法律法規 授權組織 | ||||||||||||||||||||||||||||||||||
序號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31 | 32 | 33 | 34 | 35 |
縣(市、區)政府 和部門 | 1 | 1 | 0 | 0 | 68 | 68 | 0 | 7 | 2 | 0 | 22 | 166 | 2 | 0 | 0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鄉(鎮)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計 | 1 | 1 | 0 | 0 | 68 | 68 | 0 | 7 | 2 | 0 | 22 | 166 | 2 | 0 | 0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填報說明:1.“行政執法人員總數”包括持有省政府頒發的和國務院部門頒發的行政執法證件有效證件的行政執法人員,持雙證人員只能匯總一次,不能重復計算;公安機關以實際履行行政執法職能的人員計算。????????? ????????? 2.本表統計時間范圍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報送時間為2022年1月下旬。 |
咸安區農業農村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