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及機構設置情況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人員及編制情況
四、部門年度工作重點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支情況總體說明
二、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三、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四、政府采購安排情況說明
五、“三公”經費預算及增減變化原因情況說明
六、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七、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和績效評價結果等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 ?部門預算表
1、部門收支總表
2、部門收入總表
3、部門支出總表
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如無數據也要公開此表,并在表格下備注“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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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及機構設置情況
(一)主要職責
1、制定全區司法行政的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并監督實施。
2、擬訂全區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各地各行業的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和對外法制宣傳。
3、負責指導、監督、管理全區律師、公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
4、監督管理全區的法律援助工作。
5、指導、監督全區基層司法所建設、人民調解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會同人民法院指導人民陪審員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6、指導、監督全區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全區非監禁刑罰執行和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7、指導、監督全區司法鑒定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司法鑒定人員和司法鑒定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8、指導、監督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法制工作。
9、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計劃財務工作。
10、指導、監督全區司法行政隊伍建設;負責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干部人事工作;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協助鄉鎮辦管理人民調解員。
11、為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
12、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區行政執法監督局、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室)的職責。
????13、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2021年我局納入預算編制范圍的有行政單位1個。內設機構:我局內設辦公室、宣傳教育股、公證律師管理股、基層工作股、政治處、社區矯正管理局等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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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根據區政府和區編委核定的單位機構設置情況,納入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單位如下:
咸安區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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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員及編制情況:
2021年我局單位編制數62人。實有人數99人,其中財政供養62人(行政在職人數39人,工勤在職人數23人),退休3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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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門年度工作重點:
1.全面依法治區工作。協調出臺《2021年度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工作要點》,為全區開展依法治區工作提供目標遵循;根據上級要求,開展全區立法調研、執法、司法以及守法普法等工作協調和工作督導,確保各專項工作落實落地;制定《咸安區2021年度全面依法治區績效考核考評辦法》,全面推進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工作全面開展。
2.法治宣傳工作。繼續做好《民法典》《中小企業促進法》宣傳工作;做好“八五”普法的啟動工作;開展“八五”普法教材《干部讀本》《青少年讀本》《農民讀本》的編印工作。
3.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加強鄉、村公共法律服務站(室)規范化建設和人員培訓;降低法律援助門檻,重點做好農民工、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法律援助工作,認真落實取消經濟困難證明,申請人簽署經濟困難承諾書;加強與法院、檢察院、看守所工作銜接機制,推進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規范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工作,開展“認罪認罰”和“刑事案件速裁”工作;強化公證工作服務于優化營商環境,為企業辦理公證開辟綠色通道,拓展公證業務范圍,啟動知識產權公證服務中心工作;指導督促第一人民醫院法醫司法鑒定所規范化建設,加強執業行為監督檢查;強化政務服務平臺管理,及時辦理當事人通過政務服務平臺申請的事務。
4.特殊人群監管工作。加強對刑滿釋放人員的信息管理,做好銜接工作,防止脫管、漏管、失控現象的發生;建立安置幫教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拓寬安置渠道,創辦過渡性安置實體、基地,解決部分“三無”人員和重點管控人員的臨時就業和生活出路問題;積極探索創新開展社區矯正集中教育和公益活動,加快“智慧矯正”系統建設,嚴格重要節點時期管控,保證社區矯正環境安全穩定,迎接建黨一百周年。
5.人民調解工作。進一步完善區人民調解中心實體化管理和運營模式,指導推動鄉鎮級人民調解中心建設,健全完善村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建設,加強人民調解員業務培訓;建立大調解工作體制機制,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協調聯動工作體系。
6.基層司法所建設工作。加大基層司法所規范化建設,改變“一人所”“兩人所”人力不足現狀,加強力量下沉全面實施“三人所”,每年推動新建2至3個省級規范化司法所。
7.律師管理工作。繼續做好“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加強對律師涉黑涉惡案件辯護和代理工作的指導,充分發揮司法行政機關的法治保障、法律服務和法治宣傳教育職能作用,全面完成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各項任務。大力加強律師隊伍紀律作風建設,嚴明鐵規禁令,管住日常言行,讓全體律師警鐘長鳴。
8.規范性文件合法審查工作。指導政府各部門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構及人員;依托政府政務內網,搭建合法性審核管理信息平臺;建立合法性審核信息共享機制,推動信息共享和整合,切實提高審核實效;建立完善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責任追究制度。
9.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督促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對推行“三項制度”工作情況組織自查,結合咸安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2021年度任務分解表的要求建立“三項制度”資料臺賬,并將“三項制度”工作總結進行上報。
10.三農工作。幫助村兩委換屆選舉,打造好強有力的村兩委;搞好“三資”清理;繼續做好精準扶貧后續工作,預止貧困戶返貧,大力參與推進鄉村振興工作。
11.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繼續配合上級創文部門的工作要求,發動全局干警積極參與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活動,下沉對接網格,做好包保工作,為文明城市創建貢獻司法力量。
12.完成上級領導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以及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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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
一、 部門預算收支情況總體說明
1、2021年收入預算總額為2422.57萬元。
???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110.8萬元(其中經費撥款931.18萬元,納入預算管理非稅收入9萬元,專項撥款1030.62萬元,上級補助140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87.13%
社保基金撥款212.44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8.77%
納入專戶的非稅收入20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0.83%
上年結余(轉)收入79.33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3.27%
2、2021年支出預算總額為2422.57萬元。
? 其中:基本支出1477.89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61.01%
? ? ? 項目支出944.68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38.99%
二、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1、2021年預算收入2422.57萬元和2020年預算收入2065.79萬元相比,增加356.78萬元,增加17.27%。
增加原因說明:一是政策性人員調資,人員經費增加。二是項目收入增加,新增咸安區人民調解中心年工作經費。
2、2021年預算支出2422.57萬元和2020年預算支出2065.79萬元相比,增加356.78萬元,增加17.27%。
增加原因說明:一是政策性人員調資,人員經費增加。二是項目收入增加,新增咸安區人民調解中心年工作經費。
三、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機關事業單位日常運轉支出以及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后勤服務發生的支出。2021年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安排176.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3.1萬元、印刷費11.2萬元、水費1.2萬元、電費6萬元、郵電費1.3萬元、物業管理費1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萬元、差旅費2萬元、維修費14.7萬元、租賃費0.5萬元、會議費0.5萬元、培訓費0.7萬元、公務接待費7.2萬元、其他交通費0.65萬元、公務交通補貼36萬元、勞務費21.4萬元、委托業務費4.5萬元、工會經費20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42.65萬元。
與2020年相比減少0.12萬元,減少0.07%。
減少原因說明:公務交通補貼減少0.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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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采購安排情況說明
??2021年政府采購預算安排514.33萬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工作經費9萬元,法制工作經費2.9萬元,法律服務工作經費77萬元,律師顧問團工作經費15萬元,普法專項工作經費68萬元,人民調解工作經費14萬元,社區矯正工作經費10萬元,區人民調解中心年工作經費4萬元,咸安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工作經費7.5萬元,轉移支付裝備經費、辦案業務經費63.3萬元,日常公用經費104.3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60萬元,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和調解中心業務用房建設79.33萬元。與2020年相比減少330.09萬元,減少39.09%。
減少原因說明:本年度采購業務減少。
五、“三公”經費預算及增減變化原因情況說明
(一)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安排26.5萬元。與2020年預算支出28萬元相比,減少1.5萬元,減少5%。
1、2021年公務接待經費預算7.5萬元,與2020年相比,減少0.5萬元,減少6?%。
2、2021年因公出國(境)費預算0萬元,與2020年相比,增加0萬元,增加0%。
? ?3、2021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19萬元,與2020年相比,減少1萬元,減少5%。
(二)“三公”經費減少原因說明:嚴格按照八項規定控制三公經費支出。
六、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單位辦公用房建筑面積3865.12平方米,機動用車5輛,其中單位公用小轎車3輛,其他用車2輛。
七、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和績效評價結果等情況說明
組織開展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從評價情況來看,本單位設立整體績效目標的依據充分,整體績效目標與部門履職相符;預算編制合理;組織管理機構健全,規章制度完善;資金使用嚴格執行財務制度;預算執行、預算管理、資產管理、績效評價目標實現較為理想,達到預期目的。
1.部門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績效評估結果主要用于發現工作過程中的各環節中存在的問題,從而做為過程控制的依據,也為之后的管理工作提出借鑒,用于提升管理水平的依據。主要表現為:加強項目規劃、績效目標管理、完善項目分配辦法和管理辦法、加強項目管理、結果與預算安排相結合等。
2.部門績效評價結果擬應用情況
①加強績效指標值設置的合理性。一是編制績效目標前,項目申報人員應先確定項目內容和對應預算安排,同時熟悉部室下年度工作計劃,根據計劃設定切實可行指標值;若在實際執行過程中發現績效值存在較大偏差,及時調整并在以后年度設置績效指標值時特別關注。二是在實際編制中,如設置的績效指標與合同信息相關,需準確了解合同中重要數據,特別是以前年度簽訂的且有效期較長的合同。
②規范項目資金調劑程序及項目資金核算。年度預算批復后,原則上不予調整,根據項目實際執行情況整合調整項目資金,在保證預算項目正常開展且項目資金存在結余,其他項目資金不足的情況下可以按規定程序進行預算調整。另一方面,應規范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的核算,嚴格按照相關財務管理制度執行。
第三部分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社保基金撥款:指用于負擔單位退休人員的資金。
3、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來源之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6、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7、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機關事業單位日常運轉支出以及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后勤服務發生的支出。
? 8、“三公”經費:按照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用、 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 9、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名詞解釋(對單位編報說明和預算表中出現的單位特有的專業性名詞作出解釋,每個單位至少有1至2個專業性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 ?部門預算表 (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