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治建設進一步規范化、系統化。堅持依法治區、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穩步建設法治政府,將咸安區政府率先建成全市第一個縣(區)級法治政府示范單位,用法治給行政權力定規矩、劃界限;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進一步開展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
2.加快兩類“特殊人群”人性化幫扶。在全區建立一個社區矯正教育基地,涵蓋有學習教育、義工服務、就業幫扶等功能;對特別困難的刑滿釋放人員及“三無”人員銜接上級領導和民政部門探索建立一個過度性“安置幫教點”,緩沖刑釋人員臨時生活出路問題;在全區范圍內加大《社區矯正法》學習宣傳,將其貫徹落實在基層一線。
3.公共法律服務力度向基層進一步傾斜。將鄉鎮、村(社區)的公共法律服務站(室)建設作為重點工作,加大財力和人力投入使其規范化、實效化,在全覆蓋的基礎上保證群眾得到真真切切的優質法律服務。
4.著力推進省級規范化司法所建設。加大基層司法所規范化建設,改變“一人所”“兩人所”人力不足現狀,加強力量下沉全面實施“三人所”,每年推動新建2至3個省級規范化司法所。
5.人民調解大格局向全面成熟邁進。進一步完善區人民調解中心實體化管理和運營模式,加強區、鄉、村三級調解平臺聯動協作,將“楓橋經驗”扎根落實。
6.推動公證和司法鑒定市場化運作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