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六條和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咸寧市咸安區審計局派出審計組,自2021年11月2日至2022年1月9日,對咸寧市咸安區林業局2019年度綠化項目情況進行了審計。
一、基本情況
(一)項目實施情況
1.項目建設規模、內容及實施情況
本次審計的咸寧市咸安區林業局2019年度41個綠化工程建設項目預算總投資7050.93萬元,主要工程內容為栽植各類綠化苗木和園建工程。截至2021年12月已全部完工并進行了工程造價結算審核。
(二)項目資金到位及撥付、使用情況
1.項目資金到位及撥付情況
截至2021年12月20日,已到位資金5430.4萬元,其中:(1)省級財政資金(政府性基金-森林植被恢復費)1097.7萬元;(2)地方財政資金(政府性基金-森林植被恢復費)4332.7萬元。
2.項目資金使用情況
截至2021年12月20日,本次審計的咸寧市咸安區林業局2019年度綠化工程項目41個,已經全部完工,工程造價結算審核金額為6115.65萬元,已經支付金額為5264.64萬元,尚未支付工程款金額為851.01萬元。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和處理意見
(一)未按工程價款結算程序支付工程款,超付工程款13.39萬元
審計期間咸安區林業局已追回多付工程款13.39萬元。
(二)工程造價控制方面問題
多計工程款1246387.67元,因多計工程款導致多付工程款510545.99元。
責成咸安區林業局追回多付的工程款510545.99元上繳財政。
三、整改情況
對上述問題,咸安區審計局已經出具審計報告,咸安區林業局將根據建議進行整改,下一步,審計局將繼續跟蹤整改情況。
咸寧市咸安區審計局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