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佳通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2年10月18日在咸安區政府網依法對你單位公告送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咸安水保罰決字[2022]第3號)。你單位在法定期限內對該《行政處罰決定書》確定的下列義務沒有履行:1、補繳水土保持補償費15.08萬元,且自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部分萬分之五的滯納金;2、罰款15.08萬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本局現催告你單位自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按照《行政處罰決定書》確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義務。由于你單位辦公場所已關閉,采取其它方式無法送達,根據法律相關規定,依法對你單位采取公告送達,你單位應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來本局領取《行政處罰決定履行催告書》,逾期視為送達。收到本催告書后,你單位有權進行陳述、申辯。無正當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義務的,本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聯系人:游哲堂、劉會斌,聯系電話:0715-8067599,
聯系地址:咸寧市咸安區水利和湖泊局。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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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區水利和湖泊局
2023年4月11日
附件:《行政處罰決定履行催告書》(咸安水保罰催字[2023]第 1?號)
咸安水保罰催字[?2023]第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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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履行催告書
當事人單位名稱:湖北佳通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號:91421200MA4992LN9Q
地址:咸寧大道39號(咸寧國際大廈)1幢2單元20層2002、2003號?????????????????????????????
本局于2022年10月18日,依法對你單位送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咸安水保罰決字[2022]第3號)。你單位在法定期限內對該《行政處罰決定書》確定的下列義務沒有履行:
1、補繳水土保持補償費15.08萬元,且自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部分萬分之五的滯納金;2、罰款15.08萬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本局現催告你單位自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按照《行政處罰決定書》確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義務。根據法律相關規定,你單位收到本催告書后,有權進行陳述、申辯。無正當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義務的,本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聯系人:游哲堂 ??劉會斌 ???聯系電話:0715-8067599
聯系地址:咸安區長安大道1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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