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水利部關于開展2022年度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的通知》(水資管函 (2022) 102號)、《省水利廳關于印發<2022 年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計劃〉的通知》(鄂水利函 (2022) 213號)要求,我局開展對咸寧聯合水務有限公司和咸寧市南川源水業有限責任公司取水行為的抽查監管,通過現場調查及查閱資料,未發現具體問題,現將檢查結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