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第五十七條的規定,我局擬對欠繳水土保持費的湖北多多礦業有限公司作出罰款40.35 萬元的行政處罰,現依法公告送達《行政處罰告知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湖北多多礦業有限公司應到我局領取《行政處罰告知書》,逾期視為送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有關規定,當事人如有陳述和申辯意見的,應當于公告期滿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本機關提出書面申請,逾期則視為放棄上述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十三之規定,當事人有權要求聽證,如當事人要求聽證,應當于公告期滿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本機關提出書面申請,逾期則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聯系人:游哲堂、朱奇昆,聯系電話:0715-8067599,聯系地址:咸寧市咸安區水利和湖泊局。
特此公告????????????????
咸安區水利和湖泊局
2022年5月17日
附件:
咸安水保罰告字【??2022】第??1?號
行?政?處?罰?告?知?書
當事人單位名稱:湖北多多礦業有限公司?
負責人:?姜易
地??址:咸寧市咸安區汀泗鎮赤崗村十二組
你單位2020年在咸境內開采礦石資源未足額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的行為違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2020年12月3日,我局對你單位下達了《水土保持補償費限期繳納通知書》(咸安水保費征字[2020]47號),要求你單位在5日內到我局補繳規費手續,截至目前,你單位仍未履行上述通知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我局現責令你單位5?日內向咸安區稅務局申報補繳水土保持補償費13.45萬元,且自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部分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并擬對你(你單位)給予罰款?40.35 萬元的行政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之規定,你單位有權在收到本告知書起五個工作日內到咸安區水利和湖泊局進行陳述和申辯,逾期視為放棄陳述權和申辯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十三之規定,你單位有權要求聽證,如你單位要求聽證,應當于公告期滿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本機關提出書面申請,逾期則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聯系人:游哲堂 ??????聯系電話:0715 8067599
聯系地址:咸安區長安大道112號區水利湖泊局
稅務聯系人:楊莤 ?????聯系電話:?0715 8126145
繳費地址:市民之家咸安區稅務窗口
咸安區水利和湖泊局
2022年 5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