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穗歧農業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農業秸稈暨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及相關資料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水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決定準予行政許可。
一、項目概況
農業秸稈暨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建設項目(項目代碼:2211-421202-04-01-116526)位于咸寧市咸安區賀勝橋鎮萬秀村,項目中心經緯度:經度114.439948432,緯度29.958370481。征占用地面積15981.94m2,均為永久用地。項目主要處理雞糞約6萬噸,年產有機肥約5萬噸,其中顆粒物肥3萬噸、粉料肥2萬噸。新建廠房、綜合樓等。本工程總挖方2.01萬m3,總填方2.01萬m3,無棄方。工程總投資5598萬元,其中土建工程費用3498萬。建設工期:2024年8月開工建設,預計2024年11月完工,總工期為4個月。
二、總體意見
(一)基本同意主體工程水土保持評價。
(二)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標準執行南方紅壤區一級標準。
(三)同意工程項目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共計1.60hm2。
(四)《報告表》確定的責任防治范圍面積1.60hm2,防治分區包括建筑物區、道路場地區、綠化工程區、臨時堆土區、施工生產生活區。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預測內容。經預測,項目建設擾動地表面積1.60hm2;項目建設在預測期內水土流失總量為20.88t,新增土壤流失量為18.71t。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局和設計。
1.建筑物區:基本同意主體提出的基坑排水溝、沉砂池等措施;同意方案臨時苦蓋措施。
2.道路場地區:基本同意主體提出的雨水管、沉砂池、洗車槽等措施;同意方案新增臨時苦蓋措施。
3.綠化工程區:基本同意主體提出的土地整治、景觀綠化等措施;同意方案新增臨時苦蓋措施。
4.臨時堆土場區:基本同意主體提出的臨時苦蓋措施;同意方案新增臨時排水溝、臨時沉砂池、臨時攔擋等措施。
5.施工場地區:基本同意主體提出的臨時排水溝、臨時沉砂池等措施。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實施進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資概算的編制原則、方法和防治效果分析的結論。本項目水土保持總投資44.54萬元,其中主體工程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投資20.26萬元,新增水土保持投資24.28萬元。水土保持投資中工程措施投資14.42萬元,植物措施3萬元,臨時工程9.69萬元,獨立費用12.64萬元,基本預備費2.39萬元。水土保持補償費23972.91元。
三、項目建設單位在建設中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復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實水土保持措施,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等后續設計,加強施工組織管理工作,切實落實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
(二)按照批復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實水土保持措施,加強對施工單位的監督與管理。
(三)落實并做好水土保持監理工作和水土保持監測工作接受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四)依法進行水土流失防治的同時,按照《關于水保持補償費等四項非稅收入征管有關事項的通知》(鄂稅發〔2020〕62號)依法依規向國家稅務總局咸寧市咸安區稅務局自行申報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23972.91元。
(五)本項目的地點、規模如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在實施過程中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變更時,應補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向咸安區水利和湖泊局辦理變更審批手續。
(六)工程完工后,按照《水利部關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的通知》(鄂水利函〔2017〕790號)的要求及相關規定,本項目在投產使用前應自主組織水土保持設施專項驗收,將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材料向社會公開并同時向咸安區水利和湖泊局報備;水土保持設施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生產建設項目不得投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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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寧市咸安區水利和湖泊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