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及機構設置情況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人員及編制情況
四、部門年度工作重點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支情況總體說明
二、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三、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四、政府采購安排情況說明
五、“三公”經費預算及增減變化原因情況說明
六、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七、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和績效評價結果等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 ?部門預算表
1、部門收支總表
2、部門收入總表
3、部門支出總表
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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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及機構設置情況
1、主要職責:
(1)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規劃,制定全區統計政策、規劃、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起草擬訂地方統計規章制度,指導全區統計工作。
(2)按照國家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核算制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區國內生產總值,匯編提供全區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3)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區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全區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4)組織實施全區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件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游、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5)組織實施全區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6)組織各鄉鎮、各部門及開發區等區域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人口、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7)對全區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資源環境和縣域經濟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建議。
(8)審批區內部門統計標準,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全區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全區涉外調查活動。
(9)建立并管理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系統,建立和維護全區基本單位名錄庫,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各地區、各部門統計數據庫和網絡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統計基層單位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10)收集、整理省際、市際、縣(區)際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市際及縣(區)際間統計資料交換和統計交流合作;組織開展統計科學研究工作;組織管理和指導社情民意調查工作。
(11)為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
(12)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2、機構設置:
咸安區統計局內設6個股(室):辦公室(政策法規與統計設計管理股)、國民經濟綜合核算與區域發展統計股、第一產業統計股、第二產業統計股、第三產業統計股、統計執法監督股。
咸安區統計局下屬2個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咸安區企業調查隊和咸安區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以及1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咸安區普查中心)??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根據區政府和區編委核定的單位機構設置情況,納入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單位如下:
1、納入預算編制范圍的有行政單位1個。
2、下屬的2個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咸安區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和咸安區企業調查隊)和1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咸安區普查中心)直接納入區統計局預算,不單獨編制。
三、人員及編制情況:
單位編制情況:行政編制13個,事業工勤編2個,參照公務員管理編制6個,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2個。
單位實有人員情況:在職實有人數27人(其中:行政12人,參照公務員管理4人,全額撥款事業7人,工勤4人),退休13人,遺屬1人。
四、部門年度工作重點:
1、完成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各項工作。完成普查數據處理;完成普查資料開發,以公報的形式及時向社會發布普查主要成果。
2、按時完成各項統計報表任務。完成好工業、能源、農業、農村、投資、建筑業、房地產開發業、保障性安居工程、貿經、服務業、人口、勞動工資、社會、科技、文化產業、基本單位名錄庫等專業常規報表任務;做好縣域經濟考評工作;做好城鄉一體化住戶調查、縣級糧食產量抽樣調查、重點服務業調查、工價調查、限下商業抽樣調查、小微企業和個體戶抽樣調查、社情民意調查、保障性安居工程調查等調查工作,開展“三新”統計、小康進程監測、大健康產業專項統計調查、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等監測統計,確保各項數據客觀真實,能反映咸安經濟社會發展實際。
3、建設服務型統計。做好《咸安統計年鑒》和《咸安統計月報》的編纂工作,積極開發新的統計產品。圍繞深化統計改革做好宣傳工作;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提高統計分析材料的編寫質量;積極開展社情民意調查工作。
4、積極推進統計改革。繼續推進企業一套表改革,確保現已納入一套表專業的穩定運行和質量的提高,確保報送率和直報率達100%。推動全區5000萬元以上投資項目按月入庫工作,保證投資項目不斷檔、投資統計上水平。開展住戶電子記賬工作,電子記賬戶達到調查戶的60%以上,為適應國家后期推行全面網上直報業務積累經驗。
5、做好依法統計宣傳和統計執法檢查工作。開展“八五”普法宣傳,開展“統計知識進黨校”活動。全面開展“數據造假、以數謀私”專項治理活動,深入查找統計系統和統計業務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并認真加以整改。加大統計執法檢查工作力度,全年集中開展兩次以上統計綜合執法檢查活動。嚴把“四上”單位“入口”關,對申報進入“四上”統計調查范疇單位的申報材料進行嚴格的審查和比對,搞好實地核查,嚴控單位“入口關”;對現有“四上”單位進行系統清查,清退一批不達標、不合規的“四上”調查單位。
6、加強統計業務培訓。定期開展業務培訓和統計后續教育,有效提高基層統計人員的業務素質。
7、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加強企業統計基礎工作,積極推進和加強聯網直報下的企業臺賬;繼續開展統計誠信企業創建和村級統計“五有五化”建設工作,開展鄉鎮統計“八有八化”回頭看工作,努力夯實基層統計工作基礎。
8、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統計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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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
一、 部門預算收支情況總體說明
1、2021年收入預算總額為772.01萬元。
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557.17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72.17%
社保基金撥款74.13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9.60%
上年結余140.71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18.23%
2、2021年支出預算總額為772.01萬元。
其中:基本支出506.01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65.54%
項目支出266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34.46%
其他支出0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0%
?二、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1、2021年預算收入772.01萬元和2020年預算收入700.89萬元相比,增加71.12萬元,增加10.15%。
增加原因說明:主要是因為新增了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經費50萬元。
2、2021年預算支出772.01萬元和2020年預算支出700.89萬元相比,增加71.12萬元,增加10.15%。
增加原因說明:主要是因為增加了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經費支出50萬元。
三、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機關事業單位日常運轉支出以及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后勤服務發生的支出。2021年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安排 ?22.20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1萬元、印刷費0萬元、水費0.12萬元、電費0.3萬元,公務接待費0.5萬元,工會經費8.52萬元,其他交通費用11.76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萬元。
與2020年相比減少0.51萬元,減少2.25%。
減少原因說明:我單位2021年預算時比2020年人員減少了1人,由于人員減少,機關運行經費比2020年有所下降。
四、政府采購安排情況說明
?2021年政府采購預算安排43.72萬元,主要用于:采購辦公設備、印刷、物業管理服務和其他服務,與2020年相比增加20.4萬元,增加87.48%。
增加原因說明:主要原因是2021年需添置辦公設備。
五、“三公”經費預算及增減變化原因情況說明
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安排3.5萬元。與2020年預算支出5.8萬元相比,減少2.3萬元,減少39.66%。
1、2021年公務接待經費預算3.5萬元,與2020年預算支出5.8萬元相比,減少2.3萬元,減少39.66%。
2、2021年因公出國(境)費預算0萬元,與2020年相比,增加0萬元,增加0%。
3、2021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0萬元,與2020年相比,增加0萬元,增加0%。
六、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我局辦公用房面積為1270平方米,直撥電話共17部,機動車和大型專用設備均為0。
七、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和績效評價結果等情況說明
2021年,本單位整體支出772.01萬元,其中項目支出266萬元,共13個項目。編制了部門整體支出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科學制定年度和長期整體績效總目標和各項目目標,合理分級設置具體績效指標。我局將按照預算績效管理要求,進一步強化績效目標管理,確保績效目標如期保質保量實現,扎實做好預算績效目標執行情況動態監控,積極開展績效自評,提供重點項目績效評價所需的數據資料,公開重點項目評價結果,推動完善預算資金安排與績效評價結果掛鉤機制。
第三部分名詞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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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社保基金撥款:指用于負擔單位退休人員的資金。
3、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來源之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6、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7、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機關事業單位日常運轉支出以及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后勤服務發生的支出。
? 8、“三公”經費:按照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用、 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部門預算表 (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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