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維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增添公共場所急救設備及普及急救知識的建議》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首先,對您提出的要在公共場所增添急救設備和普及急救知識的建議,我們表示非常的贊同。感謝你對院前急救領域的關注和建言獻策。
公共場所設置急救設備,普及應急救護知識,對于挽救心臟驟停人員的生命,爭奪“生命黃金4分鐘”,具有十分重要意義。隨著人們對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關注,區政府以及衛生健康等部門高度這項工作。一是進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機制。2020年9月中共咸寧市委 咸寧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強全市紅十字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文件中明確提出應急救護體系建設的有關要求,把城鄉公共場所配置自動體外除顫器(AED)納入公共安全服務民生項目予以重點落實。我區目前正在推進區紅十字會改革,應急救護設備配置和救護培訓工作已納入改革方案。新冠肺炎疫情之后,我區根據《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和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的意見》,制定了加強院前急救體系建設方案,把公共場所自動體外除顫器(AED)配置列入工作措施。二是進一步開展應急救護知識培訓工作。由區紅十字會牽頭,積極培育應急救護培訓的師資力量,目前已培訓應急救護培訓師資6人,都能獨立開展培訓授課。不同方式組織開展應急救護知識普訓和救護員培訓,我區已有15人拿到紅十字救護員證,2021年上半年開展普訓258人次。
該項工作現主要由區紅十字會承擔,但區紅十字會2020年底才從區衛健局獨立出來,人員和經費還未配備到位,導致工作推進比較緩慢,離現實的需要和群眾的期盼還有很大的差距。下步我們將加快改革推進,加大工作力度,爭取在“十四五”期間實現公共場所AED配置全覆蓋,機關企事業單位平均有2名以上持證救護員。
咸安區衛生健康局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