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名炎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放寬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個人帳戶使用范圍的建議》收悉,首先感謝您對我區醫療保障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區醫療保障局對建議中反映的問題高度重視,并迅速組織專班對相關情況進行客觀實事求是的調查,現就結合現行醫保相關政策答復如下:
一、建議更正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年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200元;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由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組成,個人賬戶按年繳費基數的一定比例劃入:45歲以下劃入2%,46歲以上劃入2.5%,退休人員劃入4.6%。故將《關于放寬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個人帳戶使用范圍的建議》應改為《關于放寬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個人帳戶使用范圍的建議》。
二、相關政策
1.允許個人帳戶余額用于支付城鎮職工體檢費用的問題。根據2021年4 月13日下發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14號)文件規定。個人賬戶主要用于支付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政策范圍內自付費用。可以用于支付參保人員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探索個人賬戶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的個人繳費。個人賬戶不得用于公共衛生費用、體育健身或養生保健消費等不屬于基本醫療保險保障范圍的支出。因此個人帳戶余額暫時不能用于支付城鎮職工體檢費用。
2.允許個人帳戶余額用于需個人承擔的住院費用的問題。一是根據《市醫保局 市財政局關于解決當前基本醫療保障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咸醫保發〔2019〕36號)文件規定。從2020年1月1日起優化個人賬戶使用范圍,在原有支付范圍的基礎上,個人帳戶資金用于支付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個人自付費用;在市外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現金支付發票)合規費用;在定點零售藥店刷卡購買準字號藥品。二是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14號)文件規定。個人賬戶主要用于支付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政策范圍內自付費用。可以用于支付參保人員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目前已允許個人帳戶余額用于需個人承擔的住院費用的問題。
三、下一步工作
根據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堅持人人盡責、人人享有,完善制度、引導預期,加快醫療保障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隨著醫保基金承受能力增強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待遇支付可適當向退休人員傾斜,確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確保醫保基金穩定運行的原則。現階段區醫療保障局嚴格執行省、市相關文件精神,區醫療保障局將進一步向市局匯報提案要求,待省、市新政策出臺后及時調整,嚴格執行。
以上答復您是否滿意,如有意見,敬請反饋。
????再次感謝您對我區醫療保障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并歡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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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區醫療保障局
?????????????????????????2021 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