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及機構設置情況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人員及編制情況
四、部門年度工作重點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支情況總體說明
二、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三、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四、政府采購安排情況說明
五、“三公”經費預算及增減變化原因情況說明
六、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七、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和績效評價結果等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 部門預算表
1、部門收支總表
2、部門收入總表
3、部門支出總表
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如無數據也要公開此表,并在表格下備注“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及機構設置情況
1、主要職責:
(一)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組織實施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法律、法規。
(二) 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
(三) 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制定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標準、規范。推進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設。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
(四) 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實施全面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落實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報告制度的有關工作。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定考核標準并組織實施。實施全面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 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制定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并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和節約集約利用工作。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
(六) 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負責空間規劃“多規合一”工作,推進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制度,組織編制并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統籌、審核或者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其他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重要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承擔報國務院、省、市、區政府審批的國土空間規劃的審核、報批和成果登記備案工作。貫徹落實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擬訂鄉鎮規劃政策并監督實施。組織擬訂并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負責土地等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七) 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并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八) 負責全區地質工作。組織實施全區地質調查和礦產資源勘查。監督管理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九) 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貫徹執行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貫徹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
(十) 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工作。按照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并指導實施,落實地質災害防治防護體系。組織開展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組織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預報預警及地質災害工程治理等工作。
(十一) 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審批。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二) 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測繪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地圖管理和測量標志保護。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
(十三) 負責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科技發展和對外合作交流。制定并實施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和計劃。建立并實施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有關技術標準、規范和計劃。組織實施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重大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和規劃信息化及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開展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四) 負責自然資源和規劃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重大違法案件。擬訂全區自然資源和規劃督察工作的具體辦法和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十五) 負責鄉鎮的各項建設項目的規劃審查審批、規劃許可、驗收核實及批后管理和行政處罰等工作。統籌鄉鎮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規劃條件核實證明的歸口管理工作。
(十六) 歸口管理區林業局。
(十七) 完成上級交辦的軀體任務。
2、機構設置:
根據咸安辦文【2019】20號區委辦公室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咸寧市咸安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局機關內設10個職能股室:1、辦公室2、政策法規股、3、自然資源調查登記股4、自然資源權益與開發利用股5、國土空間規劃股6、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股7、耕地保護與生態修復股8、地質與礦產資源管理股9、行政審批股10、人事股。
下設10個鄉鎮自然資源和規劃資源所:汀泗、向陽湖、官埠、賀勝、高橋、大幕、馬橋、龍潭、桂花、雙溪。
下轄5個副科級事業單位:整治局、交易中心、不動產登記分中心、監察大隊、土地儲備中心。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根據區政府和區編委核定的單位機構設置情況,納入2020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單位如下:
1、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機關
2、基層自然資源和規劃所
3、整治局、交易中心、不動產登記分中心、監察大隊、土地儲備中心。
三、人員及編制情況:
全局現有在職干部職工112人,年初111人,調進5人,調出1人,退休1人,辭職1人,去世1人,年底退休職工13人。
四、部門年度工作重點:
1、保障項目用地,促進地方經濟發展。
2、深化節約集約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3、加強基本農田保護與執法巡查。
4、預防地質災害防治,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
5、加強非煤礦山關閉巡查工作。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
一、 部門預算收支情況總體說明
1、2020年收入預算總額為1625.89萬元。
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 1625.89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 100%
政府性基金撥款 0.00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0.00%
社保基金撥款0.00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 0.00%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 0.00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 0.00%
納入專戶的非稅收入 500.00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 30.75 %
事業收入0.00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 0.00 %
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00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0.00%
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 0.00%
其他收入0.00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 0.00%
融資借款0.00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0.00%
上年結余 0.00萬元,占收入預算總額的 0.00%
2、2020年支出預算總額為1625.89萬元。
其中:基本支出 1625.89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 100%
項目支出0.00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 0.00%
其他支出 0.00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0.00%
二、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1、2020年預算收入1625.89萬元和2019年預算收入4154.13萬元相比,減少 2528.24萬元,減少60.86 %。
減少原因說明:我局一些基礎性業務項目和執行區政府關閉礦山和礦山復綠項目投入大,如全區非煤礦山關閉和復綠項目約需3500萬元;地質災害治理項目增加300萬元,因疫情原因都未納入財政預算。
2、2020年預算支出 1625.89萬元和2019年預算支出 4154.13萬元相比,減少2528.24萬元,減少60.86 %。
減少原因說明:我局因機構改革,職能和職責增加,一些基礎性業務項目和關閉礦山和礦山復綠項目投入大,如如全區非煤礦山關閉和復綠項目約需3500萬元;地質災害治理項目增加300萬元,因疫情原因都未納入財政預算
三、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機關事業單位日常運轉支出以及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后勤服務發生的支出。2020年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安排 352.02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21.71萬元、印刷費1.12萬元、水費1.23萬元、電費27.46萬元、郵電費4.59萬元、物業管理費9.12萬元、公務車運行費及維護費30.06萬元,差旅費6萬元,維修費43.36萬元,公務接待費35.00萬元,委托業務費3.28萬元,工會經費35.00萬元,其他交通費14.09萬元,其他商品服務支出120.00萬元。
與2019年378.47萬元相比,減少26.45萬元,減少6.98%。
減少原因說明:我局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減少了公務接待費和公務車維護運行費用。
四、政府采購安排情況說明
2020年政府采購財政安排指標6847.5萬元,主要用于項目資金和日常辦公設備購置的采購 與2019年政府采購5626.92萬元相比增加1220.5856萬元,增加23.69%。
增加的原因:我局因機構改革,職能和職責增加,一些基礎性業務項目和關閉礦山、礦山復綠項目投入大,如全區非煤礦山關閉和復綠項目約需3500萬元;國土空間規劃約需2000萬,地質災害治理項目需300萬元,項目今年都已啟動或正在施工階段。
五、“三公”經費預算及增減變化原因情況說明
(一)2020年“三公”經費預算安排 65.00 萬元。與2019年預算支出 70.00 萬元相比,減少5 .00萬元,減少7.14 %。
1、2020年公務接待經費預算 35.00萬元,與2019年相比,減少3.00 萬元,減少7.89 %。
2、2020年因公出國(境)費預算0.00萬元,與2019年相比,減少0.00 萬元,減少0.00%。
3、2020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 30.06萬元,與2019年相比,減少2.00萬元,減少6.25%。
(二)“三公”經費減少原因說明:我局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減少了公務接待費和公務車維護運行費用。
六、 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六、我局現有房屋建筑面積7780平方米,公務車2輛,基本農田巡查車10輛,電話25部,沒有大型專用設備。
七、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和績效評價結果等情況說明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局組織開展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對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項目5個,資金3846萬元,為確保全局2020年預算支出績效目標實現,加快建立績效監控機制,我局以財務股牽頭組織對今年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跟蹤摸底。通過產出指標和效益指標的完成程度總結項目取得的成效,用工作的成效來評價項目的績效。對照年初績效目標,在收集、分析績效運行信息的基礎上,對已完成的績效目標進行統計,填報《預算支出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表》。采取各項目實施單位負責本部門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報送的工作方式,找出工作的薄弱環節,通過最后一個月的精準工作,確保全年績效目標的完成。不足之處是在目標細化和計劃統籌方面有待進一步規范。
第三部分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社保基金撥款:指用于負擔單位退休人員的資金。
3、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來源之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6、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7、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機關事業單位日常運轉支出以及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后勤服務發生的支出。
8、“三公”經費:按照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用、 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9、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名詞解釋(對單位編報說明和預算表中出現的單位特有的專業性名詞作出解釋,每個單位至少有1至2個專業性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 部門預算表 (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