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政府對土地價格決策的透明度,促進土地價格決策民主化、科學化、規范化,根據《國土資源聽證規定》(國土資源部第22號令)的規定,咸寧市咸安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定于2021年4月10日舉行咸安區農用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基準地價制訂成果聽證會,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聽證會時間
????2021年4月10日上午9:00時。
二、聽證會地點
????咸寧市咸安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七樓會議室。
三、聽證會事項
????咸安區農用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基準地價成果。
四、聽證會舉辦機構
????咸寧市咸安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五、聽證代表數量及產生方式
????本次聽證會擬定聽證代表共29名,其中邀請聽證代表29名,即咸安區人民政府及區有關部門代表8名,各鄉鎮政府及自然資源和規劃所代表14名,村組代表4個,遴選自愿報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代表3名。聽證會舉辦機構將根據廣泛性、代表性和適宜性等原則確定自愿報名的聽證代表。
????六、聽證代表申請報名條件
(一)戶籍在咸安區、年滿18周歲、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登記注冊在咸安區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二)熟悉了解與聽證事項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三)能夠如期參加聽證會。
????七、報名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參加聽證會,需提供居民身份證或單位證明材料,填寫并提交《參加聽證會申請表》(見附件),并于2021年4月1日前到咸寧市咸安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權益與開發利用股(咸安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四樓406室)報名。代表法人或其他組織參加聽證的,應當提供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授權委托書等資料。聯系人:郭前進,聯系電話:0715-8386557,郵箱:799804402@qq.com。
????八、會議須知
(一)經邀請和遴選確定為聽證代表的,聽證會舉辦機構將發放《聽證通知書》和相關資料。聽證代表憑《聽證通知書》入場。申請旁聽的單位或個人,按報名時間順序指定,由聽證會舉辦機構發放《旁聽通知書》。
(二)聽證代表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對該項成果的可行性、科學性和實用性等內容提出意見和建議,為政府決策提供參考。
(三)聽證代表應提前了解、熟悉咸安區農用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基準地價成果等相關資料,并事先做好發言準備。會上發言時應簡明扼要,每人發言不超過5分鐘,會后將相關材料交聽證會舉辦機構。參加旁聽人員會上不得發言,可在聽證會結束后十日內可以書面材料形式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聽證代表應準時參加聽證會,逾期不到場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放棄此次聽證。聽證參加人應遵守聽證會紀律,不得喧嘩,不得在會場使用手機,不得中途無故退場,保證會場的正常秩序。?
特此公告。
????附件:1.?公民參加聽證會申請表
??????????2.?法人或其他組織參加聽證會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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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寧市咸安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