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通知》(鄂政辦發〔2016〕77號)和《湖北省招標投標“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辦法》(鄂公管文〔2021〕15號)要求,為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咸安區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聯合咸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咸安區交通運輸局、咸安區水利和湖泊局開展了2021年公共資源監管“雙隨機、一公開”聯合執法檢查,現將檢查結果進行公示。
附件:咸安區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2021年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雙隨機、一公開”聯合執法檢查結果公示表
咸安區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2021年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雙隨機、一公開” 聯合執法檢查結果公示表 | |||
序號 | 項目名稱 | 檢查情況 | 處理結果 |
1 | 咸寧市第十九小學建設項目 | 未發現違法違規問題 | 存檔結案 |
2 | 斧頭湖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設計項目 | 未發現違法違規問題 | 存檔結案 |
3 | 咸寧市第三小學改擴建項目 | 未發現違法違規問題 | 存檔結案 |
4 | 咸安區汀泗中心衛生院整體搬遷項目 | 招投標檔案資料缺失 | 責令招標代理機構整改,提交書面整改承諾書。 |
5 | 咸安區2020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第一標段—第十三標段 | 臨時更改招標文件內容,未通知所有投標人;更改招標文件發出時限不滿足要求,未延長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招投標檔案資料缺失。 | 責令招標代理機構整改,提交書面整改承諾書。 |
咸安區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