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訴處理流程圖
咸安區公共資源交易電子監督平臺“網上投訴系統”已上線運行。凡進入咸安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在咸安區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參與招標投標活動的市場主體,可以通過各自的CA鎖登錄區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后,依法在網上提起投訴。
二、投訴的渠道
1.咸安區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投訴受理電話及郵箱:
0715-8310119;xazsj@xianan.gov.cn
2.咸安區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具體地點:
咸寧市咸安區旗鼓大道101號市民之家5樓C533辦公室
3.咸安區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受理投訴部門:
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股
4.咸安區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
http://xnztb.xianning.gov.cn/xiananqu/
5.咸安區公共資源電子監督平臺:
http://59.208.47.26:8080/ASPFrame/customframe4bid/login_ASPuri=/customframe4bid/FrameAll_ASP&
三、投訴及投訴受理與處理主要法律法規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3.《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
4.《電子招標投標辦法》
5.《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發布管理辦法》
6.《評標委員會和評標辦法暫行規定》
7.《湖北省公共資源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條例》
8.《湖北省公共資源招標投標投訴處理辦法》
9.《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目錄》
四、投訴受理的條件
1.投訴人是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
2.投訴事項具體并提供了有效線索;
3.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規定應先提出異議的事項進行投訴的,已向招標人提出了異議;
4.投訴人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十日內提出;
5.投訴書的格式符合《湖北省公共資源招標投標投訴處理辦法》的規定。
五、不予受理的投訴
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不予受理:
1.投訴人不是所投訴招標投標活動的參與者,或者與投訴項目無任何利害關系;
2.投訴事項不具體,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3.投訴書未署具投訴人真實姓名、簽字和有效聯系方式的;以法人名義投訴的,投訴書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的;
4.超過投訴時效的;
5.已經做出處理決定,并且投訴人沒有提出新的證據;
6.投訴事項應先提出異議,沒有提出異議、已進入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7.投訴事項屬于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處于保密階段的事項,投訴人不能提供合法信息來源和有效證據的;
8.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的。
六、投訴書的格式及注意事項
投訴人投訴時,應當提交投訴書。投訴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投訴人的名稱、地址及有效聯系方式;
2.被投訴人的名稱、地址及有效聯系方式;
3.投訴事項的基本事實;
4.相關請求及主張;
5.有效線索和相關證明材料。
注意事項:
1.對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規定應先提出異議的事項進行投訴的,應當附提出異議的證明文件。已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的,應當一并說明;
2.投訴人是法人的,投訴書必須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
3.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投訴的,投訴書必須由其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訴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4.屬于利害關系人(非投標人)投訴的,應當提供利害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
5.遞交投訴書的個人要附授權委托書和本人身份證及有效聯系方式。
七、受理投訴范圍
1.列入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目錄的項目規避招標,或未進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交易的;
2.參與招標投標活動的當事人不遵守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評標現場工作規程的;
3.招標投標活動的程序、資格預審文件及招標文件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
4.評標活動中,評標委員會及其成員或其他當事人存在違法行為的;
5.串通投標、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違法行為中,對于有關行政監督部門需要回避的,沒有行政監督部門查處或者行政監督部門查處職責交叉的,以及特別重大的違法行為。
八.咸安區工程建設領域招標投標投訴舉報受理處理的政策解讀
(一)可以接受處理投訴舉報的部門
按照《湖北省公共資源招標投標投訴處理辦法(鄂公共資源交易管委會〔2021〕7號)》第二章第七條和第九條,涉及工程建設招投標領域投訴處理問題,投訴人可直接根據以下職責分工向相應的部門進行投訴。
1.咸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受理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項目和市政工程項目以及其他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行使行政監督權的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投訴,并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2.咸安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受理公路、公路橋梁、公路隧道及其附屬設施,水上、交通運輸輔助業以及其他由交通運輸部門行使行政監督權的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投訴,并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3.咸安區水利和湖泊局:負責受理防洪、灌溉排澇、水土保持、水利樞紐及其附屬設施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由水利部門行使行政監督權的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投訴,并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4.咸安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受理農業工程等和農業有關的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投訴,并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5.咸安區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負責受理以下投訴并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1)列入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目錄的項目規避招標,或未進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交易的;
(2)參與招標投標活動的當事人不遵守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評標現場工作規程的;
(3)招標投標活動的程序、資格預審文件及招標文件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
(4)評標活動中,評標委員會及其成員或其他當事人存在違法行為的;
(5)對于有關行政監督部門需要回避的,沒有行政監督部門查處或者行政監督部門查處職責交叉的,以及特別重大的違法行為。
(二)關于投訴舉報的受理和辦理
按照《湖北省公共資源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條例》第三章第二十三條??綜合監督管理機構和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應當建立完善舉報受理和投訴處理機制,向社會公布投訴的途徑和方式。
綜合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協調、監督處理進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投訴。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在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的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以向綜合監督管理機構或者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投訴應當有明確的訴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
綜合監督管理機構或者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收到投訴后,應當自收到投訴之日起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于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的,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機關處理,并告知投訴人;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的,自受理投訴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書面處理答復。需要檢驗、檢測、鑒定、專家評審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內。
咸安區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