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現將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咸寧市咸安區2023年度第28批次城市建設用地土地征收情況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
咸寧市咸安區2023年度第28批次城市建設用地已經于2023年10月12日,經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復,批準文號為鄂政土批〔2023〕1138號。批準用途為工業用地。
二、征收土地的范圍及面積
被征收土地位于咸安區官埠橋鎮張公廟村集體總面積0.1361公頃,全部是建設用地。
三、其他事項
如對本征地有異議的,可以至公告期滿后60日內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告知。
咸安區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