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區委巡察工作統一部署,區委第四巡察組于2023年6月7日至6月8日,對湖場村進行了巡察。2023年9月11日,區委第四巡察組向我單位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有關要求,現將整改情況予以公開。
一、巡察整改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區委巡察組反饋的5個方面10個問題清單,認真梳理、找準原因、理清責任、逐個對接,認真研究如何堵塞管理漏洞,實現真改、真變、真提升。
(一)高站位抓好整改
湖場村“兩委”迅速組織召開巡察整改反饋問題專題會議,對照巡察反饋的問題,主動把自己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堅持從本人做起,一個問題一個問題研究,一項任務一項任務落實,既要解決問題,又要舉一反三,聚焦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
(二)高標準抓好落實
湖場村對照巡察反饋問題制定了整改方案,細化整改措施,明確責任人、整改內容以及整改時限,形成任務層層分解、責任層層落實的整改工作局面,確保整改到位。
(三)高質量完成整改
湖場村“兩委”主動認領問題,主動整改落實,做到整改工作不打折扣、不搞變通,不相互推諉、不相互扯皮,真反思、真整改、真較真、真碰硬,通過高質量完成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推動湖場村區域高質量發展。
二、巡察整改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此次整改共完成10個問題,建立10本臺賬,其中清退清收資金0萬元,并對1個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并建立和完善了1個規章制度。
(一)在“班子不團結、內耗嚴重、工作不能正常開展”方面
1號問題:“兩委”班子對集體經濟發展謀劃不足。2016年,湖北省國土資源局批準了位于107國道邊,億豐商貿城旁約50畝的空地作為湖場村集體經濟發展預留地,2020年湖場村完成了18.32畝的土地征收,但自征收后湖場村黨總支未對預留地進行出租,也未制定預留地發展計劃,導致該地塊一直閑置,未能產生經濟效益。
整改措施及結果:一是成立湖場村經濟發展用地協調專班。2023年9月18日,湖場村全體村干部、駐村第一書記、駐村干部、包村黨委,在村委會三樓會議室召開巡察情況反饋問題整改專題會,會上協商通過,一是對已收回集體土地經營權的連片地塊進行填土,并積極向外招租,引進經營主體,壯大集體經濟。二是成立了湖場村經濟發展用地協調專班,負責湖場村經濟發展用地相關協調工作,繼續對還未收回的集體經濟發展預留地其他地塊進行收回,保障集體經濟發展。二是邀請規劃設計公司對預留地進行規劃設計。
(二)在“組織制度形同虛設、不開展黨組織活動”方面
2號問題:支部主題黨日不規范。支部主題黨日活動參會率不高。2022年,湖場村3個黨支部每期支部主題黨日均在一起召開,通過查閱資料發現,2022年8月9日,簽到表顯示參會人員24人,參會率34%,2022年9月7日,簽到表顯示參會人員25人,參會率35%。二是支部主題黨日記錄不全,湖場村2021年度支部主題黨日活動1至11月無活動記錄。
整改措施及結果:一是完成2021年度12期主題黨日活動記錄整理;2023年9月18日,村黨建負責人完成2021年度12期主題黨日活動記錄整理工作。二是規范2023年度主題黨日開展和資料收集。根據官埠橋鎮黨委批復的應到會黨員數規范了2023年度主題黨日的開展和資料收集;三是完成對湖場村流動黨員的摸底和臺賬建立。經摸排統計,湖場村共計有流動黨員24名,年老體弱黨員9名,湖場村黨支部成員先后累計為33名黨員送學、寄學上門。
3號問題:組織生活不嚴肅。湖場村2022年度組織生活會,未開展談心談話,未形成問題清單,無黨員干部個人對照檢查材料,未落實“三個清單”,黨支部書記未在黨員大會上做工作匯報及上年整改情況。
整改措施及結果:一是召開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2023年10月11日,湖場村“兩委”班子成員召開了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嚴格按照組織生活會流程,會前開展談心談話,會上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會后形成問題整改清單;二是完善資料臺賬。對湖場村“兩委”班子對照檢查發言提綱進行收集整理,形成完整的資料臺賬。
4號問題:民主評議黨員不嚴謹。2021年黨員71人,黨員自評表50份為空白;2022年黨員70人,黨員自評表51份未做個人總結。2022年,湖場村黨總支副書記熊某因違反財經紀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民主評議為“優秀”等次。
整改措施及結果:一是召開專題學習會。2023年10月11日,湖場村全體村干部、駐村干部召開巡察反饋問題專題學習會,會上熊某某傳達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阮某同志傳達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二是取消熊某某“優秀”等次。2023年10月11日巡察反饋問題專題學習會上,全體參會成員討論,同意取消熊某某同志2022年民主評議黨員“優秀”等次。
5號問題:基層黨組織建設有待加強。黨員發展把關不嚴。李某入黨申請書時間為2020年7月9日,被列為入黨積極分子公示時間為2020年8月11日,易某入黨申請書時間為2020年7月1日,被列為入黨積極分子公示時間為2020年8月11日,均不滿6個月。二是黨務公開不及時。2023年6月8日,湖場村黨支部黨員公示欄中,支委委員佘某、李某均已離職,人員信息仍然在公示欄中,未及時更新。
整改措施及結果:一是召開專題學習會。2023年10月14日,湖場村全體村干部、駐村干部召開巡察反饋問題專題學習會,會上阮某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及《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二是核實李某、易某提出入黨申請時間。2023年10月14日巡察反饋問題專題學習會后,阮某同志對李某、易某入黨申請時間進行核實,經核實,李某提交的入黨申請書有兩份,第一份入黨申請書時間為2020年1月3日,第二份第一份入黨申請書時間為2020年7月9日,被列為入黨積極分子公示時間為2020年8月11日;易某提交入黨申請也有兩份,第一份入黨申請書時間為2020年1月1日,第二份第一份入黨申請書時間為2020年7月7日,被列為入黨積極分子公示時間為2020年8月11日,李某、易某提交的第一份入黨申請到被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時間間隔均已超6個月,不存在違規發展黨員的情況;三是完成黨員信息欄更新。2023年10月14日巡察反饋問題專題學習會后,鄭某某對黨員信息欄進行了更新。
6號問題:干部管理不夠嚴格。區委第四巡察組對湖場村進行全覆蓋巡察期間,網格員艾某某因私事請假兩天,事前未填寫請假條,事后也未補交請假手續。巡察發現,湖場村2022年元月至今,未制定考勤管理制度,無請假條和請假手續。
整改措施及結果:一是要求艾某某補齊請假條。湖場村網格員艾某某已于2023年5月7日補齊假條;二是對艾某某進行提醒談話。2023年5月7日,湖場村黨總支書記對網格員艾某某進行提醒談話;三是制定《湖場村考勤管理制度》。制定湖場村考勤管理制度,并嚴格要求湖場村工作人員落實上下班簽到制度。
7號問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扎實。2022年湖場村黨總支未按要求對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召開一年兩次的專題研究部署會議,也未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宣教月活動。
整改措施及結果:一是2023年度黨風廉政工作專題會議。2023年2月16日,湖場村全體村干部召開2023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安排部署會,會上傳達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章《違紀與紀律處分》,并做相關安排部署。2023年7月5日,全體村干部召開2023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月工作安排會,深入開展警示教育活動、紀法宣講活動,分層分類開展紀律教育;二是湖場村黨總支書記王某某講授廉政黨課。2023年7月3日,湖場村2023年第7期支部主題黨日活動上,湖場村黨總支書記王某某為湖場村全體參會黨員講授了廉政黨課;三是開展廉政主題新時代文明實踐活動。2023年8月22日,湖場村委會三樓市民教育室開展“優良家風故事分享會”。
(三)在“村務居務財務公開和民主管理混亂”方面
8號問題:財務公開內容不全面。根據官政發〔2022〕1號文第十三條,財務公開制度內容要橫向到邊,覆蓋各村所有經濟活動,主要包括財務預決算、財務收支、資產資源處置、收益分配等,以及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要求公開的事項。巡察發現,湖場村2023年1月至5月財務公開內容僅有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及部分支出業務,其他內容未進行公示。
整改措施及結果:一是召開專題學習會。2023年9月27日,湖場村全體村干部、駐村干部一同召開巡察反饋問題專題學習會。會上,村委會副主任易某某傳達學習官埠橋鎮人民政府《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實施辦法》、《官埠橋鎮農村集體經濟收支管理指導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組級財務管理的意見》,村委委員阮某對財務工作進行培訓,村“兩委”成員進行交流發言;二是湖場村2023年1月至5月財務公開。2023年9月27日巡察反饋問題專題學習會后,在湖場村公示欄中對湖場村2023年1月至5月財務情況進行公示,包括財務預決算、財務收支、資產資源處置、收益分配,以及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等公開事項。2023年9月28日,湖場村第9期支部主題黨日活動上,按月份將2023年度財務進行公開。
(四)在“無固定辦公活動場所及便民服務設施”方面
9號問題:便民服務環境有待優化。功能室作用未發揮。湖場村將部分黨群服務中心職能安排至綜治中心進行,且文化活動室與圖書室、警務室、科普宣教室等設在一個辦公室,內部雜亂不堪,消防器材隨意堆放,村民無法開展活動,導致無法發揮功能室作用。二是黨群服務中心建設緩慢。湖場村黨總支原計劃建設新黨群服務中心,但因手續不全被擱置,目前該地塊被堆放大量生活和建筑垃圾,造成人居環境差。
整改措施及結果:一是合理規劃功能室。結合基層減負工作,對掛牌進行清理,并根據重新規劃后的功能室制作了導視圖。定期組織村民開展新時代文明實踐活動,充分發揮功能室作用;二是辦公室雜物清理。對雜亂的辦公室進行整理并嚴格要求大廳工作人員做好日常保潔及整理工作,消防器材入庫管理;三是加速辦理新黨群服務中心報批手續。為加快推進黨群服務中心建設進度,積極對接相關部門,完善新黨群服務中心報批手續,并委托第三方對黨群服務中心建設規劃進行調整;四是清理村集體地塊垃圾。完成堆放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地塊的平整工作。
(五)在“黨組織服務意識差、服務能力弱、群眾意見大”方面
10號問題:特殊群體關注度不高。2022年湖場村轄區內“三留守”人員共計18人,其中留守婦女16人、留守兒童1人,留守老人1人。根據湖場村制定的關于留守老人、婦女、兒童制度規定,黨總支通過“三送”隊員和村黨員干部隊伍,對該類人群進行每月一次的談心談話交流活動。巡察發現,除民政部門組織的關愛活動外,湖場村未對該類人群進行專項走訪慰問,對該類人群關注關心不足。
整改措施及結果:一是動態更新“三留守”人員臺賬。由村民政負責人鄭某某完成“三留守”人員臺賬更新工作,共計有留守婦女21人,留守老人1人,留守兒童1人;二是專項走訪“三留守”人員。2023年9月28日,湖場村委會聯合駐村單位區民宗局為貧困的“三留守”人員送上慰問物資24份;三是制定“三留守”人員關愛幫扶措施。針對“三留守”人員,由村“兩委”進行商議,制定由包組干部、組長對“三留守”人員開展走訪等關愛幫扶措施,并積極向上級爭取相關政策。
三、如何做好巡察成果運用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四個一”責任人和責任單位,區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徐珍聯村,鎮黨委委員陳文林包村,區民宗局結對幫扶村,駐村第一書記楊海軍駐村。軟弱渙散整改工作在包村黨委、駐村第一書記和駐村干部的具體指導下開展,村黨總支書記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將整改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村“兩委”要分工協作,全力做好整改工作。
(二)抓好問題整改。堅持把組織軟弱渙散突出問題整改與其他群眾反映強烈問題整改結合起來,將此次整改工作當成促進村級各項工作全面提升的一次重大機遇,做到統籌兼顧、協調推進,用好用活市、區、鎮相關整改幫扶政策,徹底解決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三)強化宣傳引導。結合主題教育,用好“三會一課”載體,為無職黨員設崗定責,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引導村民群眾自發參與到鄉村振興、人居環境整治、基層治理等各項工作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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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我單位巡察整改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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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信箱:官埠橋鎮湖場村村民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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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場村總支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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