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南鄂英才計劃”開始申報啦!為了方便大家了解相關政策下面開始敲重點!
01、申報對象及條件
符合《咸寧市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且已在咸或有意來咸創新創業的A、B、C、D四類高層次人才。同時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創業類項目
1.項目申報人須在咸寧創辦企業(2014年1月之后),本人為企業第一大股東且占股30%以上。
2.申報項目應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不涉及知識產權糾紛,具有一定的市場發展潛力,可進行產業化生產。
3.項目產業屬性符合咸發〔2017〕7號文件確定的重點產業領域,能引領我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重點產業的快速發展。
(二)創新類項目
1.創新類項目主要指從事高新技術研發,或從事能夠促進咸寧經濟社會發展且具有一定經濟和社會效益的課題研究,且申請人應為所從事研究開發項目、實施技術轉化項目或課題研究的主要負責人,或為項目開發及課題研究所需的關鍵技術和主要思想的持有者。
2.項目申報人須與我市企事業單位簽訂5年以上勞動或合作合同(2015年1月之后),其中柔性引進的每年在咸工作時間不少于3個月。
3.項目具有較高創新研發價值,能為我市企事業單位發展帶來明顯推動作用和產生顯著經濟效益,并已處于研發后期、產業化初期階段,具有較好的產業化前景。
02、申報流程
2021年申報認定評審時間為7至8月。按照個人申請、資格初審及復核、專家評審、審批公示、發證并下達計劃等程序進行。
(一)已在咸創新創業的項目申報人
1.個人申請。申報人可以登錄咸寧組工網(http://www.xnzg.gov.cn/)政 策法規欄下載《咸寧市高層次人才及創新創業項目認定評審暫行 辦法》(咸人組文〔2017〕14 號)文件,按文件要求填報《咸寧市高層次人才及創新創業項目認定評審申報表》。也可直接到咸寧市人才創新創業超市(咸寧市青年企業中心一樓)“人才引 進”窗口咨詢填寫申報表格。同時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咸寧市社會保險參保證明(單位專用)》(不繳納社保的財政補助單位可以不提供)。
(3)勞動合同或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創新類項目)。
(4)最高學歷證書(具有大學及以上學歷人員提供)、最高學位證書(具有學位的人員提供)、職稱證書(具有職稱的人員提供)、職業資格等級證書(具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提供)。
(5)項目申報人所在企業營業執照(創業類項目)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復印件(創新類項目)。創業類項目還需提供公司章程、上年度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財務報告等復印件;創新類項目屬合作實施的還需提供合作協議等相關證明材料。
(6)項目可行性報告、項目投資預算報告、項目已完成投資額財務清單及有關憑證復印件等。
(7)其他與項目有關的關鍵技術知識產權文件或相關證明復印件。
(8)符合《咸寧市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規定條件的其他相關佐證材料,如榮譽證書、獲獎證書、研究課題結題材料、學術論文等。
2.資格初審及復核。已在縣(市、區)和咸寧高新區創新創 業的項目,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報當地黨委組織部門初審,市直 和其他在咸的省屬及以上國有企事業單位創新項目經單位審核 匯總后直接報市人才創新創業超市初審。市委人才辦將對各地通 過初審項目進行復核,復核后符合條件的項目申報材料提交專家評 審委員會進行評審。由咸寧市人才創新創業超市報市委人才辦進行初審后,將符合條件的項目申報材料提交專家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3.專家評審。市委人才辦委托第三方組建專家評審委員會進 行評審,首先根據《咸寧市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認定人才類別, 對于人才認定標準中所指“相當層次人才”或人才認定標準難以 界定的“偏才”、“專才”實行現場認定。經認定后符合 A、B、C、 D 類人才的,采取審閱資料、現場答辯、集中評議和實地察看等 方式對其申報的項目進行評審。在評審期間,組織相關部門負責 人全程參與,并可對參評項目提出意見和建議。專家評審委員會 經充分討論研究后形成評審意見,提出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項目 (重點推薦項目、優先推薦項目、一般推薦項目)初步名單。
4.審批公示。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召開聯席會議,研究審 定專家評審意見及初步名單,提出審定意見,并面向社會公示 7 個工作日。
5.發證并下達計劃。經公示無異議的人選,由市委人才辦頒發相應級別的《咸寧市高層次人才認定證書》,并按有關程序給予資助扶持。
(二)有意向來咸創新創業的項目申報人
1.項目尚未落地但有來咸創新創業意向的海內外高層次人 才,可先與擬落戶縣(市、區)簽訂《創業意向書》,并參照已在咸創新創業項目申報程序申報。
2.項目申報人按程序參加高層次人才認定及項目評審,確定人才類別和項目層次,待企業正式注冊、項目實施后,再按程序申請資助扶持政策。
3.創新項目申報人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并在用人單位工作半年后,經相關部門考核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落實相關政策待遇;創業項目申報人在項目落地后的一年內,經相關部門考核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落實各項政策待遇。
03有關要求
1.請各地各單位于 6 月 30 日前將通過初審項目材料(紙質 版材料:申報表一式 8 份、相關證明材料 1 份、項目申報報告及匯總表各 1 份,另附電子文檔),交至市人才創新創業超市(聯 系電話:0715-8128158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咸寧市高層次人才及創新創業項目認定評審暫行辦法》? ? ? ? (掃描二維碼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