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 |
????本項目G351咸安區雙溪至橫溝段改擴建工程(一期)(項目名稱)已由咸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關于G351咸安區雙溪至橫溝段改擴建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咸發改審批〔2022〕235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初步設計已由咸寧市交通運輸局(批準機關名稱)以《關于G351咸安區雙溪至橫溝段改擴建工程(一期)兩階段初步設計的批復》(咸交審批〔2023〕11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來源),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湖北恒途交通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北永宏信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本項目G351咸安區雙溪至橫溝段改擴建工程(一期)監理服務(標段名稱)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 |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
2.1項目概況 | |
建設地點:咸安區。 建設規模:本項目路線起于咸安區與陽新縣交界處楊林村胡泉,對接G351陽新段,由東向西經老屋、黃伯敬村、擔山街,下穿蘄嘉高速,終點止于峽山村張油附近,路線全長20.113公里。全線設橋梁756米/6座,涵洞70道,通道9處,平面交叉2處,分離式交叉2處。技術標準:本項目采用雙向四車道一級公路標準建設,設計速度60公里/小時,路基寬度24.5米;路面類型:瀝青混凝土;汽車荷載等級:公路-I級;設計洪水頻率:大、中橋1/100,路基1/100;其他技術指標按現行規范執行。 其他:本項目初設概算為105105.3727萬元。 | |
2.2招標范圍 | |
招標范圍:項目概況所述范圍內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防護工程、排水工程、橋梁工程、涵洞工程、交叉工程、環境保護工程(不含環保咨詢監測監控及驗收)、交通安全設施等工程的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交(竣)工驗收與缺陷責任期階段的監理服務。 標段劃分:1個標段。 計劃監理與相關服務期/監理服務期: 1640日歷天,其中施工期(含施工準備期)910日歷天,缺陷責任期730日歷天,具體進場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建筑安裝工程費:71802.021 萬元。 | |
??2.3其他:監理機構設置:本項目設置一級監理機構,即總監理工程師辦公室(以下簡稱“總監辦”)。總監辦由中標人組建同時履行駐地監理工程師辦公室職責。總監辦組建工地試驗室,根據合同約定履行相應職責。現對本項目總監辦進行公開招標。 |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 |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的最低資格條件見招標公告附錄,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 1(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招標人按下列原則選擇中標人:?招標人按標段擇優選擇中標人。 3.4本項目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3.5本項目屬性:項目整體預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3.6其它要求:政府采購特別資格要求:本標段整體預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投標人需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 |
4.招標文件的獲取 | |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若為聯合體投標,指聯合體所有成員),應當在咸寧市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以下簡稱“電子交易平臺”,下同)進行注冊登記,并辦理手機CA(標證通)或CA數字證書(具體操作參見“電子交易平臺”—辦事指南—交易主體注冊登記指南)。 4.2 完成注冊登記后,請于2024年02月08日至2024年02月20日24:00時止(北京時間、下同),通過互聯網使用手機CA(標證通)或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交易平臺”,在所投標段免費下載招標文件。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人下載招標文件(具體操作參見“電子交易平臺”—辦事指南—招標(資審)文件下載指南)。未按規定從“電子交易平臺”下載招標文件的,招標人 (“電子交易平臺”)拒收其投標文件。 | |
5.投標文件的遞交 | |
5.1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為:2024年03月06日 09時00分 5.2 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網使用手機CA(標證通)或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交易平臺”,選擇所投標段將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上傳。投標人完成投標文件上傳后,“電子交易平臺”即時向投標人發出電子簽收憑證,遞交時間以電子簽收憑證載明的傳輸完成時間為準。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招標人(“電子交易平臺”)將拒收。 | |
6.投標相關事宜 | |
????本次招標采用不見面開標方式進行開標,并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招標人不組織進行工程現場踏勘,不召開投標預備會。 | |
7.評標辦法 | |
????本次招標評標辦法采用雙信封綜合評估法。 | |
8.發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咸寧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網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81/)(發布公告的媒介名稱)上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