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市咸安區汀泗中心衛生院:
你院報送的《咸安區汀泗中心衛生院整體搬遷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及相關資料收悉。。根據水土保持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經有關專家對《報告表》進行了審查,決定準予行政許可,現批復如下:
一、項目概況
咸安區汀泗中心衛生院整體搬遷項目位于咸安區汀泗橋鎮赤崗村,嫦娥湖大道與107國道交匯處西南側。本項目規劃用地面積19000.22㎡(約28.5畝),擬建設包括4F門診綜合樓及公共衛生服務樓、5F住院樓、2F食堂、2F發熱門診樓、3F醫技樓、6F康養樓,并配套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強弱電設施、給排水設施、消防設施、圍墻、院內道路硬化、綠化、停車位等工程以及設備購置與安裝。
項目總占地1.90hm2,均為永久占地。總挖方量0.96萬m3,總填方量1.13萬m3,借方0.18萬m3。工程總投資3500萬元,其中土建投資2865.12萬元。工程工期為2021年1月~2022年12月,總工期24個月,方案設計水平年為2023年。
二、總體意見
(一)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標準執行二級標準。
(二)《報告表》編制的內容基本符合《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技術標準》(GB50433-2018)要求,編制依據充分,水土流失防治目標明確,防治方案基本可行。
(三)基本同意本階段確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為1.90hm2。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責任分區防治措施布置。工程水土流失重點時段為施工期,水土流失重點防治區為道路廣場區。施工期間應該加強施工組織管理,嚴格控制各類施工活動用地,禁止隨意占壓、擾動和破壞地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堆土要及時清運到指定的地點進行防護,嚴禁隨意傾倒,嚴格控制施工期可能產生的水土流失。
(五)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實施進度安排。落實水土保持資金和管理人員,保證水土保持工程的順利實施。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監測內容和方法。
(七)基本同意《報告表》中水土保持投資估算編制的原則、依據和方法。本項目水土保持工程總投資130.60萬元,其中工程措施41.31萬元,植物措施50.30萬元,臨時措施14.47萬元,獨立費用19.03萬元,水土保持補償費2.85萬元。
三、建設中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復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實資金、監理、管理等保障措施,做好本方案下階段的工程設計、招投標和施工組織,加強對施工單位的監督與管理。
(二)落實并做好水土保持監理工作和水土保持監測工作,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實施工作情況,接受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三)進行水土流失防治的同時,依法依規向咸安區稅務局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2.85萬元。
(四)工程完工后,按照《水利部關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的通知》(鄂水利函(2017)790號)的要求及相關規定,本項目在使用前應組織水土保持設施專項驗收,將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材料向社會公開并向咸安區水利和湖泊局報備。
咸安區水利和湖泊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