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區2024年惠民惠農財政補貼政策清單 | |||||
序號 | 主管部門 | 項目資金名稱 | 受益范圍與補助標準 | 準入條件和排他條件 | 政策依據 |
1 | 區衛生健康局 | 計劃生育轉移支付資金 | 受益范圍:符合條件的個人或家庭 補助標準: ?? 計劃生育獎勵扶助? 80元/月/人; ???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傷殘? 690元/月/人 ???計劃生育特別扶助/死亡? 890元/月/人 ???計劃生育一次性撫慰補助? 10000元/戶 | 1.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 2.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死亡家庭 3.計劃生育獨生子女傷殘(傷病殘達到三級以上)家庭 | 1、財政部人口計生委關于調整全國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和特別扶助標準的通知(財教〔2011〕623號);?????????????????????????????????????????????? 2、省衛健委省財政廳關于調整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金標準的通知(鄂衛通〔2022〕51號);??????????????????????????? 3、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鄂政辦發〔2015〕81號) |
2 | 區殘聯人聯合會 | 殘疾兒童康復救助 | 受益范圍:咸安區戶籍的0-14歲殘疾兒童 補助標準:0-6歲16000元/年/人 ???????? 7-10歲10000元/年/人 ???????? 11-14歲6000元/年/人 | 具有本市戶籍(含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診斷明確的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癥譜系兒童;年齡在14周歲以下,兒童身體狀況穩定,符合康復醫學指征,有康復意愿并且家庭積極配合,經縣級以上殘聯確定、入住康復定點機構進行綜合康復訓練達到規定療程的殘疾兒童或殘疾高危兒童。 | 咸財社發〔2019〕108號(關于印發《咸寧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
3 | 區殘聯人聯合會 | 殘疾兒童家庭生活補助 | 受益范圍:享受殘疾兒童康復救助項目的0-6歲兒童 補助標準:每月500元,最多享受5000元 | 全省享受湖北省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在定點康復訓練機構訓練的0-6歲殘疾兒童家庭。 | 鄂殘聯發〔2021〕12號--關于印發《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家庭生活補助實施方案》的通知 咸殘聯發[2021]4號關于印發《咸寧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家庭生活補助實施辦法》的通知 |
4 | 區殘聯人聯合會 | 殘疾人機動車燃油補貼 | 受益范圍:符合條件的城鄉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車主 補助標準:260元/年/人 | 車主須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和購買機動輪椅車相關憑證的下肢殘疾人。殘 疾 人 機 動 輪 椅 車 須 符 合 機 動 輪 椅 車 國 家 標 準(GB12995-2006)的相關規定。 | 鄂殘聯辦發〔2018〕5號 關于印發湖北省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項目資金管理管理辦法 |
5 | 區民政局 | 城鄉低保金 | 受益范圍:收入、財產符合咸安區低保標準的困難對象 補助標準:城市低保783/人/月 ????????? 農村低保724/人/月 |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鄉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符合相關規定。 | 《省民政廳關于印發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審核確認實施辦法的通知》(鄂民政發〔2023〕3號) |
6 | 區民政局 | 城鄉特困供養金 | 受益范圍: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應當依法納入特困供養范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城鄉居民: 補助標準:1、城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為當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2倍,1566元/人/月。 2、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1219元/人/月。 3、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包括基本生活標準和照料護理標準。其中,基本生活標準不低于當地當年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3倍;集中供養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對象按照當地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增加照料護理經費;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對象的照料護理經費在扣減基本生活標準基礎上增加至當地上一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標準的33%。 4、縣域內同時供養城鄉特困人員的機構統一救助供養標準。 |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應當依法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一)無勞動能力;(二)無生活來源;(三)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 | 民政部關于印發《特困人員認定辦法》的通知(民發〔2021〕43號) |
7 | 區民政局 | 殘疾人兩項補貼 | 受益范圍: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對象為低保家庭中的殘疾人;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為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重度殘疾人。符合兩項條件的殘疾人可同時申請兩項補貼。納入傷殘撫恤對象范圍且已經享受補貼的,可按照相應層級的地方性文件繼續發放補貼,但應按擇高原則逐步進行歸類整合。領取以年齡為主要標準發放的高齡津貼的殘疾人,符合條件的可享受殘疾人兩項補貼。已享受孤兒基本生活保障、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生活補貼的殘疾兒童不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符合條件的可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領取工傷保險生活護理費的殘疾人不享受殘疾人兩項補貼。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的殘疾人不享受殘疾人兩項補貼。享受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人補貼的殘疾人,符合條件的可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既符合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條件,又符合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人補貼條件的殘疾人,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享受其中一種補貼。服刑人員不享受殘疾人兩項補貼,對服刑前享受殘疾人兩項補貼的殘疾人,自人民法院判決生效后次月起停發兩項補貼;刑滿釋放后,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可重新申請兩項補貼。 補助標準: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70元/人/月;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100元/人/月。 |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對象為低保家庭中的殘疾人;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為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重度殘疾人。領取工傷保險生活護理費的殘疾人不享受殘疾人“兩項補貼”。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的殘疾人不享受殘疾人“兩項補貼”。 | 《咸寧市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實施規程的通知》(咸民政發〔2016〕7號)、《關于提高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的通知》(鄂民政發〔2021〕25號)、《民政部財政部中國殘聯關于進一步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意見》(鄂民政發〔2021〕55號)、《民政部?財政部 中國殘聯關于加強殘疾人兩項補貼精準管理的意見》(民發【2022】79號) |
8 | 區民政局 | 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補貼 | 受益范圍:孤兒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是指父母雙方均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被撤銷監護資格、被遣送(驅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兒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蹤,另一方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被撤銷監護資格、被遣送(驅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兒童。 補助標準:社會散居孤兒養育標準1566元/人/月,福利機構集中養育孤兒養育標準2400元/人/月。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補貼標準按照當地孤兒保障標準執行。已獲得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金或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且未達到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補貼標準的進行補差發放,其他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按照補貼標準全額發放。 | 1、孤兒 2、事實無人撫養兒童 | 《省民政廳 省財政廳關于發放孤兒基本生活費的通知(鄂民政發[2011]?12號); 《關于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鄂民政發[2019]?17號); 《民政部 公安部 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民發〔2020〕125號)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2024年社會救助標準的通知》(咸政辦發[2024]?7號) |
9 | 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 優撫對象補助資金 | 受益范圍:符合條件的個人 補助標準:在鄉老復員軍人補助每月2095元;老年烈士子女每人每月690元;帶病回鄉退伍軍人每月792.5元;兩參退役人員每月840元;烈屬每人每月3291元;因公犧牲軍人遺屬每人每月2774元; 病故犧牲軍人遺屬每人每月2562元;傷殘軍人標準根據傷殘等級標準確定;60歲以上農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補助目前標準是每服役一年兵齡按軍齡57.3元計算。 | 1.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和病故軍人遺屬的父母、配偶無勞動能力、無生活費來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當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子女未滿18周歲,或已滿18周歲但因上學或殘疾無生活來源的子女;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或已滿18周歲但因上學無生活來源的。 2.在鄉復員軍人自退出現役后從未經組織安排或個人申請被錄用到國家機關或企業事業單位工作;孤老或者年老體弱、喪失勞動能力,生活困難。 3.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后從部隊退役的義務兵和初級士官服役期間患慢性病,退役后經市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審核確認和省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備案的帶病回鄉退伍軍人。 4.參戰參試退役人員在農村的或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經市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審核確認和省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備案的。 5.部分烈士老年子女居住在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的年滿60周歲且18周歲之前沒有享受過定期撫恤金待遇。 6.經省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換證備案或認定的傷殘退役軍人。 7.60周歲以上農村籍退役士兵生活困難經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審核確認符合享受條件的。 | 1.《軍人撫恤優待條例》 2.《烈士褒揚條例》 3.《湖北省軍人撫恤優待實施辦法》 4.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省財政廳《關于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鄂退役軍人發[2023]41號) |
10 | 區農業農村局 | 農機購置補貼 | 補貼對象:湖北省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補貼標準:農機購置補貼實行定額補貼。補貼范圍內各機具品目的主要分檔參數依據農業農村部、財政部發布的主要分檔參數制定。同時,結合我省農業生產實際對部分品目參數和分檔進行優化。各檔次補貼額上限依據同檔產品上年市場銷售均價測算確定,測算比例不超過30%,且通用類機具補貼額不超過農業農村部、財政部發布的最高補貼額。圍繞糧食生產薄弱環節、丘陵山區特色農業生產急需機具以及高端、復式、智能農機產品的推廣應用,選擇水稻插秧機、履帶式拖拉機等品目中部分檔次產品按不超過35%比例測算補貼額,其中,通用類機具的補貼額可高于相應檔次中央財政資金最高補貼額,增長幅度控制在20%以內。2021年起,對我省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的輪式拖拉機、旋耕機等品目的部分檔次產品逐步降低補貼標準,到2023年將其補貼額測算比例降低至15%及以下。 | 購機者自主選購機具,按市場化原則自行與農機產銷企業協商確定購機價格與支付方式,并對交易行為真實性、有效性和可能發生的糾紛承擔法律責任。???? 各地在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外,不得使用其他中央財政資金用于農機購置累加補貼。統籌地方財政資金用于疊加補貼的,要科學測算補貼標準,防止補貼額過高。 |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計財〔2021〕8號)、《省農業農村廳 省財政廳關于印發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鄂農計發〔2021〕13號) |
11 | 區農業農村局 | 耕地地力保護補貼 | 受益范圍:在全區范圍內,原則上對種地農民擁有承包權的耕地、村組非承包地在農村土地確權時被確認的耕地、向陽湖奶牛場和市、區國有農牧漁良種場的耕地給予補貼。 補助標準:咸安區根據當年的補貼資金規模(包括當年省下達、上年結轉和地方另行安排),按照審定的耕地面積,計算并確定畝平補貼標準。 2024年補助標準為79.03元/畝。 | 以家庭承包農戶(以下簡稱農戶)為單位,在農戶土地二輪延包面積基礎上確權的實測面積,作為農戶申報補貼資金的依據。 農戶(含農戶外的組織和個人,下同)承包耕種村組非承包地的,村組必須與農戶簽訂土地承包協議,并報鄉鎮財政所備案,作為補貼發放憑據。村組未與農戶簽訂土地承包協議的非承包地不得申報補貼。 農戶之間土地經營權發生流轉的,應簽訂土地流轉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補貼資金受益方;農戶之間未簽訂土地流轉協議的,補貼資金仍由土地承包權者享有;農戶土地經營權流轉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用于農業生產的,必須簽訂土地流轉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補貼資金受益方。農戶簽訂的土地流轉協議必須上報鄉鎮財政所備案,作為補貼發放憑據。 向陽湖奶牛場和市、區國有農牧漁良種場的耕地已承包到農工的(含農工外的組織和個人,下同),補貼資金直接發放給承包農工;以前沒有簽訂耕地承包協議的,必須補簽耕地承包協議。農工與農場簽訂的耕地承包(或流轉)協議必須上報區農業農村、區財政部門備案,作為補貼發放的憑據。屬于農場經營耕種的耕地,不得申報補貼。 以下情形不得享受補貼: 1.作為畜牧養殖場占用的耕地。 2.國家已頒發林權證的林地。 3.成片耕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包括:在設施農業項目區域內,直接用于農產品生產的生產設施用地和附屬設施用地。如,工廠化作物栽培的連棟溫室、水產養殖池塘、工廠化養殖池等生產設施用地,育種育苗場所、農業生產中必需配套的檢驗檢疫監測用地和環保設施用地; 農業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從事糧食生產的配套設施用地。如,晾曬場,糧食烘干設施,糧食和農資、農機具臨時存放場所用地。 4.非農業征(占)用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 5.經區人民政府認定,對拋荒1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補貼資格。 6.經區人民政府認定,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和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 7.擅自轉為林地、園地的耕地。 | 《財政部辦公廳、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的通知》(財辦農〔2021〕11號)、省農業農村廳 省財政廳《關于加強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的實施意見》(鄂農計發〔2021〕10號)、《咸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咸安政辦函〔2021〕8號)、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關于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的提示函》. |
12 | 區住建局 | 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 | 受益范圍:農村易返貧致貧戶、農村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等、農村低保邊緣家庭和未享受農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無法解決住房安全問題的其他脫貧戶給予支持。(簡稱“六類重點對象”) 補助標準:C級危房改造補助標準應不低于戶均補助標準20000元,D級危房改造補助標準應不低于33000?元 | 準入條件:經民政、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縣級住建部門組織鑒定或評定住房確屬C級或D級或無房戶的。排他條件:經“省鄉村振興和民生領域政策落實監察系統”開展信息比對,有負面清單的,不得納入支持范圍”;已納入因災倒損農房恢復重建補助范圍等已有其他渠道資金支持的住房保障支持政策的,不得重復享受農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 財政部、住建部財社【2022】42號文《關于中央財政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和省財政廳、省住建廳鄂財建發【2023】152號文《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4年中央和省級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 |
13 | 區林業局 | 國家級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 | 受益范圍:納入國家級公益林補償范圍的集體和個人林權權利人 補助標準:16元/畝 | 區劃為國家級公益林的,林權屬集體的,兌現給集體;林權屬個人的,兌現給個人 | 財政部 國家林草局關于修訂《林業改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資環〔2021〕39號)、省財政廳 省林業局關于印發《林業改革發展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鄂財環發〔2021〕23號) |
14 | 區林業局 | 省級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 | 受益范圍:納入省級公益林補償范圍的集體和個人林權權利人 補助標準:15元/畝 | 區劃為省級公益林的,林權屬集體的,兌現給集體;林權屬個人的,兌現給個人 | 湖北省財政廳 湖北省林業局關于印發《湖北省林業生態文明建設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鄂財環發〔2021〕35號) |
15 | 區應急局 | 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 | 受益范圍: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對象主要是因當年倒房恢復重建、因災重大傷病救治、農作物絕收或農產品損失嚴重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的家庭。 補助標準:對應急部門認定的一、二、三類對象分別按每人不低于410元、300元、150元的標準實施救助。 | 當年基本生活受到嚴重影響的困難人員 |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自然災害生活救助工作的指導意見(鄂政辦函〔2017〕51號); 省應急管理廳 省財政廳《關于提高自然災害困難群眾冬春臨時生活救助標準的通知》(鄂應急發〔2021〕9號) |
16 | 區水利和湖泊局 | 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移民補助) | 受益范圍:已納入后期扶持范圍享受資金直補政策的大中型水庫農村原遷移民 補助標準:600元/人/年 | 準入條件: 經登記核定的大中型水庫原遷農村移民。 排他條件: 1.非大中型水庫原遷農村移民; 2.上年度原遷農村移民中的死亡人口; 3.在編在崗的財政供養人員。 | 《湖北省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實施方案》(鄂政發〔2006〕53號)、《湖北省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動態管理辦法》(鄂水利規〔2020〕4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