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辦場,各相關單位:
為推動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提升咸安區農村低收入群體住房安全動態監測管理能力,建立農村低收入群體住房安全長效管理機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咸安區《關于切實做好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鎖定動態監測對象。農村低收入群體住房安全保障動態監測對象,包括農村易返貧致貧戶、農村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農村低保邊緣家庭和未享受過農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無法解決住房安全問題的其他脫貧戶等6類重點對象住房。
二、完善動態監測機制。建立“農戶日常自查、鎮村定期排查、區級隨機巡查、應急預警排查、部門數據共享”的常態化動態監測機制。
(一)農戶日常自查。農戶是實現其住房安全保障的責任主體,應對所屬房屋日常維護、隱患排查、檢查檢修負責。若農戶發現其住房出現影響居住安全的隱患,應及時向當地村委會或所在地鄉(鎮)政府報告。鄉(鎮)政府要及時開展現場核查,對初判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于3日內開展專業安全性鑒定,鑒定結果達到C、D危險等級報區住建局備案審核。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政策條件的,由農戶本人提出改造申請并組織實施。
(二)鎮村定期排查。各鄉(鎮)人民政府、村委會成立巡查小組,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巡查小組根據巡查制度安排對農村房屋地質災害隱患、邊坡防護、地基基礎、主體結構、主要部件、圍護結構等方面進行巡查。對初判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于3日內開展專業安全性鑒定,鑒定結果達到C、D危險的報區住建局備案審核,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政策條件的,由農戶本人提出改造申請并組織實施。每年4月和11月前后,各鄉(鎮)、村要對照民政、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低收入群體等6類重點對象名冊,全面排查住房安全狀況。
(三)區級隨機巡查。區住建局要會同相關部門原則上每季度開展不少于一次監督檢查,對各鄉(鎮)?6類重點對象住房安全狀況進行隨機巡查,確保農村低收入群體危房不漏一戶、鑒定準確。區住建局要加強基層干部農村住房安全排查相關技術培訓,提高排查監測水平。督促鄉(鎮)、村對排查出的危房或預判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要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安全性鑒定。
(四)應急預警排查。完善自然災害預警機制,每年雨雪、冰凍等極端天氣時期,各鄉(鎮)、村要及時開展應急預警及巡查排查,做好防災避險工作。因發生洪澇、地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造成農村房屋損毀的,由受災房屋所屬鄉(鎮)人民政府在3日內上報區住建局,重大緊急情況應即時上報,并及時采取應急管理措施,盡快消除安全隱患。
(五)部門數據共享。區民政、鄉村振興部門要及時將動態調整后的6類重點對象名單實時反饋給區住建局,區住建局要將名單提供給鄉(鎮)政府開展住房安全動態監測。區住建局要實時將低收入群體等6類重點對象住房安全狀況,及已享受農村危房改造政策對象名單反饋給區民政、鄉村振興局, 完善部門數據共享機制。
三、及時開展應急處置。依據住建部《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技術導則》和《湖北省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技術導則(試行版)》開展住房安全排查及鑒定。對排查出的農村低收入群體危房,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并采取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和隔離圍欄等應急管理措施,確保“危房不進人、人不進危房”,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政策要求的,要及時納入農村危房改造計劃,做到發現一戶,改造一戶,銷號一戶。堅持以農戶自籌資金為主、政府予以適當補助的方式實施農村危房改造。鼓勵采取建設農村集體公租房、修繕加固現有閑置公房、租賃或置換盤活農村閑置安全房屋等多種方式,對自籌資金和投工投勞能力弱的特殊困難農戶做好兜底保障,確保農村低收入群體住房安全。
四、建立巡查工作臺賬。充分依靠鄉(鎮)政府和村“兩委”,落實農房日常安全巡查、改造過程技術指導與監督等職責。各鄉(鎮)村要建立農村低收入群體住房安全動態監測臺賬,臺賬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農戶地址、姓名、身份證號碼、重點對象身份、房屋鑒定等級等信息。各鄉鎮辦場要統計匯總本地農村低收入群體住房安全狀況。每季度向區住建局報送所轄農村低收入群體住房安全狀況。
五、強化組織保障措施。農村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是國家脫貧后評估工作的核心指標,事關鄉村振興大局。各地要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高度重視農村低收入群體住房安全保障動態監測管理工作,納入鄉鎮黨委政府鄉村振興重點工作,一體部署、一體推進。各鄉鎮辦場要細化工作方案,加強督辦檢查,層層壓實責任,配齊配強農房建設管理隊伍力量,做好人員培訓和經費保障,提升農房建設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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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