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規定,經研究決定,擬征收咸安區官埠橋鎮桃林村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現對有關事項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咸安區官埠橋鎮桃林村農民集體所有土地1.5826公頃(具體以勘測定界結果為準),四至范圍詳見勘測定界圖。
二、征收目的
擬征收土地用于梓山湖新城民宿產業基礎設施配套項目建設,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三項規定,屬于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需要用地的,符合法律規定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情形,土地用途為公園綠地用地。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
本公告發布后,由區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工作,調查內容包括擬征收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信息,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項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暫停辦理戶口遷入、分戶、房屋交易、翻(擴)建、裝潢、核發營業執照、調整農業生產結構等不正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本公告期限為 10 個工作日。
特此公告。? ? ? ? ? ?
咸安區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