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市咸安區礦產資源總體規劃
(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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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區人民政府
二〇二二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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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一、總??則??
二、礦產資源現狀與形勢??
(一)經濟社會概況
(二)礦產資源特點
(三)礦業發展現狀
(四)上輪規劃實施評估
(五)礦產資源面臨形勢與要求
三、指導思想、基本原則與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二)基本原則
(三)規劃目標
四、礦產資源勘查開發與保護總體布局??
(一)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
(二)明確主要方向,統籌勘查與開發
(三)重點工作布局
五、礦產資源調查評價與勘查??
(一)礦產資源調查評價與勘查方向
(二)礦產資源調查評價與勘查布局
(三)勘查準入條件
(四)完善探礦權退出機制
六、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
(一)開發利用方向及總量調控
(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布局
(三)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結構
(四)礦產資源集約節約利用
(五)開采準入條件
(六)安全生產與監管
七、綠色礦業與礦區生態保護修復??
(一)綠色勘查
(二)綠色礦山建設
(三)礦區生態保護與修復
八、重大工程??
九、規劃實施與管理??
(一)規劃實施目標與責任考核
(二)規劃實施與審查
(三)規劃實施與調整
(四)規劃實施監督檢查
(五)規劃管理信息化建設與管理
十、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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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之后,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征程的第一個五年。為促進咸安區經濟發展,提高礦產資源保障能力,依據《咸安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咸寧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按照《礦產資源規劃編制實施辦法》《湖北省市縣級礦產資源總體規(2021—2025年)編制指南》《市縣級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編制要點》《咸寧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管理意見》(咸政發〔2020〕5號)等要求,結合咸安區礦產資源發展現狀,編制完成《咸寧市咸安區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對咸安區各類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與保護作出全面部署,協調解決資源保障、配置、綜合利用、管理和礦區生態保護等重大問題,明確布局安排和準入要求,引導資源合理配置,推進礦業發展,為依法審批和監督管理礦產資源勘查和開發利用活動提供依據。
《規劃》以2020年為基期,目標年為2025年,展望到2035年。
《規劃》適用范圍為咸安區所轄行政區域。
咸安區處于中國中部、長江之濱、湖北之南,是咸寧市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是市委、市政府所在地。地理坐標為東經114°06′-114°43′,北緯29°39′-30°02′,東臨陽新縣,南極崇陽縣,西界赤壁市,北交武漢市江夏區,東北毗大冶市,東南連通山縣,西北接嘉魚縣。東西寬58千米,南北長41千米,面積1503.8平方千米。截至2020年,全區設9個鎮、1個鄉、3個街道、1個場(奶牛場)、共建125村、64個社區(含高新區橫溝村)、2189個村民小組,總人口63.1萬人。
咸安區是一座區位優越、交通便利的通達之城,是武漢“1+8”城市圈成員,位居武漢、長沙、南昌“中三角”的地理中心,東西交匯、南北貫通,境內1條國道、8條高速公路縱橫交錯,京廣高鐵、京廣普鐵、武咸城鐵“三鐵”合聚,1小時通達武漢市天河機場,咸寧機場正在籌建,正在加速構建“公鐵水航”立體綜合區域性交通樞紐。
咸安區景致怡人,風光秀麗。境內山清水秀、桂香竹翠、洞奇泉溫。是中國著名的溫泉、桂花、楠竹、茶葉、苧麻之鄉,這里山青、水秀、桂香、竹翠、泉溫、洞奇,森林覆蓋率達50.14%,全年300天以上優良空氣天數,先后榮膺全國最適宜人居城市、全國首批旅游標準化示范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國家森林城市等稱號。
2020年,全區實現生產總值361.45億元(含市直)。第一產業完成增加值34.52億元;第二產業完成增加值158.65億元;第三產業完成增加值168.28億元。從構成來看,一、二、三產業占生產總值比重為9.55:43.89:46.56。咸安區作為咸寧市中心區,鄂南強市的“第一區”,武咸同城的“橋頭堡”,緊緊圍繞加快建設特色產業增長極、轉型發展示范區,堅持自然生態公園城市的目標定位,集中精力抓好發展第一要務,隨著長江經濟帶、長江中游城市群等重大國家戰略的深入實施,咸安區已邁入大開放、大建設、大發展的黃金時代。
截至2020年底,咸安區已發現的礦床(點)193個,礦種4類19種(含亞種),其中能源礦產3種:煤、石煤和地熱等;金屬礦產7種:鐵、錳、釩、鉛、鋅、銻和鎂等;非金屬礦產8種:磷、水泥用灰巖、建筑石料用灰巖、冶金用白云巖、建筑用白云巖、磚瓦用頁巖、磚瓦用黏土和水泥配料用黏土等;水氣礦產1種:地下水。咸安區查明資源量的有13種,列入《湖北省礦產資源儲量表(截至2020年底)》礦區有14個,8個礦種。
咸安區地熱資源豐富,素有“溫泉之鄉”的美譽,礦區數19個,查明資源量合計966萬立方米/年。金屬礦產短缺,查明資源量的礦種主要為釩、鎂,且釩礦受環保政策和選礦技術條件限制,暫不能開發利用,鎂礦有1處,為咸寧市獅子山白云巖(煉鎂)礦區的伴生礦種,鉛鋅多是鐵礦的伴生礦種,其余金屬礦種有待進一步勘查。咸安區建筑石料資源豐富,特別是建筑石料用灰巖、建筑用白云巖儲量較大,建筑石料用灰巖礦區數47個,查明資源量約1.1億噸,建筑用白云巖礦區數31個,查明資源量約3.5億噸,除滿足本地需求外,對全市及省外亦有重要補給。
2.礦床規模偏小,單一礦產多
咸安區礦區(點)193處,其中大型礦床8處,占總數的4.1%;中型礦床11處,占5.7%;小型礦床和礦(化)點174處,占90.2%。單一礦產180處,占比93.3%,共伴生礦床較少。
3.主要礦產地相對集中,區域特色明顯
咸安區地熱資源主要分布在中部溫泉城區、咸寧北部空間、桂花鎮一帶;建筑石料、水泥用灰巖集中在咸安區的西部汀泗、西山八斗角,中部高橋石鼓山,東部的孫鑒鋪;白云巖集中在咸安區的桂花-大幕一帶;煤礦資源主要集中在南部的古田、龍下,東部的雙溪、大屋金一帶。
1.地質礦產調查評價與勘查現狀
咸安區在成礦條件有利、有資源潛力的地區完成一批基礎性、公益性地質調查項目以及礦產地質調查項目,對全區的地層、構造、巖漿巖、變質作用和礦產等基礎地質特征有了全面的了解,基本查明了地質構造特征和成礦地質背景,開展了重要礦種及優勢礦種遠景調查與評價,圈定找礦靶區和新發現礦產地,進一步摸清資源潛力和和空間,為緩解咸安區后備資源緊缺與不足起到了積極作用。
(1)基礎性地質調查
截至2020年底,已完成了境內1:20萬區域地質調查、區域重力調查、區域地球化學調查、區域地質礦產調查;約1/4地域完成1:5萬區域地質調查、1:5萬區域重力調查、1:5萬區域地球化學調查、1:5萬區域礦產調查。為全區范圍內地質礦產調查評價工作打下了堅實基礎。
(2)地質礦產調查評價與勘查
截至2020年底,咸安區加大了對地熱、建筑石料、冶金用白云巖等礦種的勘查投入,勘查程度達到勘探的有5處,占比2.6%,達到詳查的有5處,占比2.6%,勘查程度為普查及其以下的183處,占比94.8%。
(3)探礦權設置現狀
截至2020年底,咸安區設置探礦權3宗,其中金礦2宗(湖北省咸寧市大幕山下金礦普查和湖北省咸寧市桃花尖金礦普查),釩礦1宗(湖北省咸安區大幕鄉泉山口釩礦地質詳查),其中詳查1宗,普查2宗。
2.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現狀
(1)開發利用礦種
截至2020年底,全區礦山涉及礦產5種。能源礦產1種:地熱,其余4種均為非金屬礦產:建筑石料用灰巖、冶金用白云巖、建筑用白云巖、磚瓦用頁巖。
(2)礦山企業現狀
截至2020年底,全區礦山共計24家,其中建筑石料用灰巖10家,建筑用白云巖1家,磚瓦用頁巖1家,地熱12家。其中大型礦山6家,中型礦山4家,大中型礦山占比42%,小型礦山14家,占比58%。截至2020年9月30日前,處于生產狀態的礦山11家,均為建筑石料礦山,其中10家為建筑石料用灰巖,剩余1家為建筑用白云巖,其余均為停產狀態,其中地熱均為在2011年前就未生產的企業,根據《咸寧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管理意見》(咸政發〔2020〕5號),截至2020年底,全區所有礦山處于停采狀態。
(3)礦業經濟現狀
2020年,全區固體礦石量總產出為1340.77萬噸,礦業產值為49256.41萬元,其中建筑石料用灰巖礦業產值為48058.4萬元,建筑用白云巖礦業產值為1198.01萬元。
上輪礦產資源規劃實施以來,礦產資源勘查取得全面快速突破,重要礦產資源持續供應能力有所加強;礦產開發利用結構和布局不斷優化,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秩序取得積極成效,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水平顯著提升;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礦區土地復墾力度不斷增強,綠色礦業發展模式初見雛形,為咸安區經濟社會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撐和保障作用。
1.上輪規劃實施成效卓著
(1)公益性地質調查成效顯著
圍繞著地方經濟發展需求,依托區內重要成礦區帶,咸安區完成了1:5萬咸寧幅、神山幅區域地質調查項目、1:5萬咸安區礦山地質環境調查項目。掌握了區域地質概況,為礦產資源開發管理奠定了扎實的基礎。
(2)礦產勘查取得較大突破
為提高礦產資源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保障能力,咸安區投入了咸安區黃鷹巖礦區建筑石料用石灰巖礦和咸安區大屋邵礦區白云巖礦地質詳查工作,初步預測查明資源量:建筑石料用灰巖礦石量3.8億噸,冶金用白云巖1.1億噸,均達大型規模。
(3)礦業轉型成效明顯,礦產資源開發結構逐步好轉
通過落實咸寧市非煤礦山整治系列文件精神,通過整改、聯合、重組、關閉等方式,在規劃目標期將采礦權總數由2015年底36個(不含地熱采礦權)調整為2020年的12個(不含地熱采礦權)。生產礦山、新建礦山實行邊開采、邊治理。加強礦產開發利用監管,落實自然資源部關于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三率”最低指標要求。自2020年9月30日起,落實《咸寧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意見》(咸政發〔2020〕5號),對全區礦山予以政策性關停,推進礦產開發利用新布局重構,減少建筑石料礦山數量,規模開采,綜合利用,優礦優用,分級利用,大幅提高建筑石料礦山最低開采規模至150萬噸/年,向規模化、綠色化、產業化、綜合化的開發利用方式轉型升級,咸安區采礦權總數將進一步減少,但實際礦石生產規模進一步提升。
(4)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取得成效
“十三五”規劃期間,咸安區按照“統一規劃,系統修復,標本兼治,有序推進”的原則,整合資金,一礦一策,對“三道兩旁”關閉礦山和長江干支流廢棄露天礦山進行恢復治理、復墾利用:宜林則林,宜耕則耕,宜草則草,宜景則景。誰治理,誰受益,鼓勵和吸引社會多元化資金投入。嚴格落實《礦業權報件核實生態紅線的通知》(鄂土資函[2017]588號),通過生態紅線優化評估方案對合法礦權調整出生態紅線,對涉及核心區不能調整的礦權不予審批。
(5)礦產資源管理方式轉變
“十三五”期間,咸安區礦業權調整基本到位,“大礦小開、一礦多開”現象得到遏制,礦業開發秩序得到有效扭轉。依據2020年6月《湖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改革相關事項的意見(試行)》落實“放管服”的文件精神,實現了礦產資源管理方式和體制的根本轉變,取消申請在先,嚴格限制協議轉讓,政府開始在礦業權市場起主導作用,落實“招拍掛”全面實行礦業權競爭性出讓,以多職能部門聯合踏勘的方式積極推行“凈礦”出讓,簡化了礦業權申報流程,提升了審批效率。
2.存在的主要問題
(1)礦產資源保障能力仍需進一步提高
區域性礦產地質調查有待進一步加強,勘查資金投入不足,找礦效果不佳,礦產增儲力度不足,仍然存在空白區未開展調查評價工作。
(2)礦產資源開發布局有待調整
咸安區除了地熱,其他礦山均為建材石料類非金屬礦產,且建材類礦產在深開發、細加工、利用能力明顯不足;礦產資源利用方式粗放,原礦、初加工產品多,高附加值、深加工產品少,礦產品結構不盡合理,礦業與礦產品加工業之間結構矛盾較為突出,資源優勢未能有效轉化為經濟優勢、發展優勢、競爭優勢。多年來,建材產業雖然發展迅猛,但部分礦企業為了搶占資源,造成了礦山空間布局不盡合理,單個礦山規模較小,加工企業園區化布局不夠規范,長遠看對建材產業的開發會造成一定的阻力。
礦山開發和礦產品加工生產,存在忽視礦山生態環境保護現象,誘發礦山生態環境問題,礦山周邊地區的植被、土地、自然景觀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壞和污染,環境恢復治理存在資金缺口。
1.礦產資源面臨形勢
根據我省“一主引領、兩翼驅動、全域協同”區域發展布局,咸安區“一主”武漢城市圈,疊加處于長江經濟帶的優先發展區域和生態文化旅游圈的發展區域,產業要素和交通要素的加速聚集,為咸安區跨越式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撐。“十四五”將圍繞咸安區實際情況,主動融入咸寧建設特色產業增長極、轉型發展示范區、自然生態公園城市等市級戰略,保障資源供應,保障咸安區礦業經濟高質量發展。
2.礦產資源新形勢下的新要求
隨著城鎮化建設的持續推進和建設特色產業增長極、轉型發展示范區等戰略的實施,礦產品需求將呈現快速上升的態勢,經濟社會的發展對礦產資源的消耗將繼續以較高速度增長,同時,生態文明建設對加快礦業高質量綠色發展提出新任務,礦業發展對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與創新提出新要求,區內礦產資源供需形勢將更為嚴峻。
3.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面臨巨大挑戰
由于咸安區主要為咸寧市的城區,且為咸寧市政府所在地,對環境敏感度高,存在發展經濟與保護資源的矛盾,在執行各項保護優勢礦產資源政策時,礦產資源管理部門面臨來自多方的壓力,需要選擇保護和發展等多重平衡,即在保障礦產資源供給的同時,又要防止過度開采對環境產生的影響。如何在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作用的同時,發揮政府職能理,細化礦種差別化管理,加強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宏觀調控,做好供需雙向調節,合理控制開發強度,是當前面臨的巨大挑戰。
4.資源保障程度及潛力分析
(1)地熱
地熱是咸安區特色礦種,作為清潔、綠色、環保資源,推進地熱資源的綜合開發利用,對于踐行綠色發展理念,發展特色產業增長極、建設自然生態公園城市具有重要意義,是推進城市化建設和美麗鄉村建設、改善群眾生活質量的有效途徑。目前咸安區19處地熱礦產地,投放地熱采礦權12宗,查明地熱資源量966萬立方米/年,通過初步勘查,高橋鎮白水畈、桂花鎮金桂湖、明星村、向陽湖鎮大洲湖等地有較大地熱找礦潛力,通過進一步爭取資金投入,提高勘查工作程度,有望大幅增加查明資源量,為咸安區礦業綠色發展,生態價值轉化奠定堅實資源基礎。
(2)建筑用石料
建筑用石料(主要為灰巖和白云巖)是咸安區優勢礦種,通過進一步投入勘查,資源量會進一步增加,潛力巨大。基于咸安區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合理布局、優化結構,鼓勵集約、規模化開采。
(3)白云巖
白云巖是咸安區特色礦種,查明礦石資源量約4.0億噸,目前有1家建筑用白云巖礦山,開發利用方式較為粗放,通過進一步勘查工作,細化白云巖品級,增加白云巖的綜合利用價值,適于用作冶金用白云巖的可分級開采,造福地方經濟。
(4)礦泉水
區內目前沒有查明礦泉水資源量,但在目前實施的地質調查評價工作中,初步在汀泗、古田附近發現有較大礦泉水找礦潛力,為咸安區勘查工作取得突破指明了方向,礦泉水作為清潔礦產資源,契合咸安區建設自然生態公園城市發展戰略,需進一步投入資金,提高勘查程度,爭取盡快達到設置勘查規劃區塊的要求,將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將經濟優勢轉化為生態優勢。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新發展理念,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服務于生態安全和資源安全,以提高國家資源安全保障能力為目標,以推進資源合理利用與保護為主線,圍繞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目標、社會主要矛盾變化的新要求、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舉措、自然資源管理的新職責,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資源管理與礦業發展理念;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當前與長遠、整體與局部的關系,圍繞咸安區域內礦產資源特點和產業發展布局,全面統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全過程,從嚴管理、適度開發、綠色發展,實現資源開發、生態保護、社會效益有機統一,促進咸安區礦業經濟健康持續和高質量發展。
1.資源保障,安全可控。防范化解資源安全風險,把安全發展理念貫徹礦業高質量發展全流程,發揮資源保底作用,加強礦產勘查力度,優化和穩定礦產資源產業鏈供應鏈。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要向優勢地區、優勢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傾斜和整合,把資源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經濟優勢,支撐產業發展,保障資源要素供應,保障經濟發展。
2.統籌兼顧,優化布局。細化落實上級規劃部署,確保目標指標和任務落地。因地制宜,發揮精細管理和監管的作用。對咸安區域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活動進行詳細部署安排,引導礦業權合理設置,優化開發布局與結構。
3.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持生態保護第一,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推進資源總量管理、科學配置節約集約、綜合利用,加強綠色礦山建設,堅持綠色勘查、綠色開發,實現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相協調。
4.節約集約,高效利用。充分發揮本地資源優勢,調整與優化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結構和規模,合理開發利用,集約化、規模化、產業化生產,優化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準入條件,合理調控礦產資源的勘查開采,綜合利用礦產資源,深挖礦產品附加價值,提升開發利用效率,助推咸安區經濟發展。
5.深化改革,良性互動。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優化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加強礦業生態價值實現的路徑轉換,強化政府的宏觀調控功能。進一步簡政放權,依法行政,依法治礦,建立和完善礦產資源管理新機制。立足礦產資源服務社會和改善民生的基本要求,構建政府、企業、礦區群眾資源開發收益和發展成果共享機制,實現礦地良性互動局面。
1.總體目標
進一步完善安全、穩定、經濟的資源保障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構建改革創新、結構優化、布局合理的礦業開發體系,基本形成節約高效、環境友好、礦地和諧的綠色礦業發展模式,實現礦產的有序開發、集約利用、產業化發展和有效保護,使礦產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實現礦業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及相關產業的協調發展。
2.目標期(2021—2025年)
——地質服務和資源保障能力顯著提高。加大勘查力度,爭取本區在找礦方面實現新的突破。做好地質服務工作,提高資源保障能力,到2025年底,力爭新發現2-3處大中型礦產地,新增資源量:建筑石料用灰巖6億噸,冶金用白云巖1億噸,地熱300萬立方米/年。
——開采總量和礦業經濟得到有效調控。到2025年底,建筑石料用灰巖、冶金用白云巖、地熱年開采量分別為1500萬噸、500萬噸、300萬立方米。
——礦山企業結構明顯優化。到2025年底,全區各類礦山總數在2020年底24家的基礎上預期減少到10家。嚴控礦山最低開采規模,提高大中型礦山比例至50%以上。
——礦業綠色發展成效顯著。有計劃、分步驟推進綠色礦山建設,生產礦山達標率逐年提升。
——礦產資源管理與服務新格局初步形成。到2025年底,礦產資源產權制度更加健全,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更加完善,礦業權市場交易和中介服務更加規范,礦業資本市場、礦業權交易市場等現代市場體系初步形成。
3.展望期(2035年)
科學調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總量,充分發揮咸安區的礦產資源優勢,打造以建筑石料和地熱為資源基礎二大支柱產業,成為咸安區重要的經濟增長點,使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布局和結構更加合理,礦業經濟總量進一步擴大,經濟效益明顯改善,堅持綠色勘查、綠色開發,實現資源開發、生態保護、社會效益有機統一,礦區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保護,實現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式高質量發展。
落實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要求,強化底線原則,嚴守“三條控制線”,銜接落實“三線一單”(指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根據現有相關規定,生態保護紅線、生態公益林、永久基本農田范圍內原則上禁止或限制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活動。堅持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嚴格落實長江保護法要求。統籌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布局,細化落實砂石料集中開采區、各類勘查、開采規劃區及區塊與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等的銜接,推動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區域經濟和城鄉建設協調發展。列入本規劃的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活動,在進行礦權投放準備工作時,必須優先充分征求相關部門的具體意見,避免礦產勘查開發與禁止區域或限制區域沖突。
為保障資源供應,保障經濟社會發展,根據成礦地質背景及礦產資源稟賦條件,加大勘查力度,查明咸安區潛在礦產資源,優化開發利用模式,深挖礦產經濟價值、生態價值,結合咸安區作為“一主兩翼”武漢城市圈中的礦產資源補給區的功能區,溫泉綠色旅游區的定位,在符合生態環境承載力的基礎上,推進礦產資源空間布局與區域發展布局深度融合,合理進行礦產資源的勘查開發布局,突出資源優化配置,以鐵路、公路、水道交通為紐帶,充分發揮地熱的補給作用,代表咸安區優勢礦產資源建筑石料、冶金用白云巖的輸出區,為服務地方經濟提供資源要素支撐,提升規模開采、集約利用、產業鏈開發水平,大力推進特色溫泉旅游,發展康養、休閑、娛樂、旅游產業,加強建筑用石料利用,有序推進建材小鎮,深挖冶金用白云巖利用價值,引導向冶金熔劑、耐火材料、日化品等產業方向發展,逐步建立完整產業鏈和供應鏈一體化礦業經濟體系,不斷將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探索生態價值的路徑轉換,建設自然生態公園城市。
1.礦產資源重點勘查區
結合咸安區實際情況,將成礦條件有利、找礦潛力大、前景好的區域劃定重點勘查區。地熱是咸安區重點勘查礦種,也是契合咸安區建設自然生態公園城市的重要資源要素,將成礦條件有利、找礦潛力大、前景好的區域劃定重點勘查區,咸寧北部空間有較大地熱成礦潛力,集中力量加大勘查力度,尋求地熱資源找礦重大突破。
2.礦產資源重點開采區
統籌推進地熱和白云巖礦產資源規劃開發、產業化發展,引導各類生產要素向技術先進、產業上下游配套完備的大中型企業集聚,促進大型和特大型現代化礦山建設,更好的服務咸安經濟,造福一方人民。
3.砂石料集中開采區
結合咸安區礦業特色劃定建筑用砂石土集中開采區。實行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開放、統一管理,集中開采區總開采規模不低于1400萬噸/年,進入礦山生產規模不低于500萬噸/年,強化礦山生態修復責任與監管,最大限度減少礦山開采對環境影響,指導礦山企業走“規模化發展、規范化開采、基地化建設”的“三化”發展之路,為咸安區基礎設施建設提供資源保障。
根據市級規劃要求,結合咸安區礦產資源實際,重點勘查找礦潛力較大、資源稟賦條件較好的礦種,主要為地熱、金礦、建筑石料用灰巖、建筑石料用白云巖等。重點勘查礦種優先投放探礦權,鼓勵社會多元投資,按照礦業權分類管理規定及現行的礦業管理政策投放探礦權,爭取實現找礦新突破。
1.基礎性綜合地質調查
根據市級規劃的部署,涉及咸安區開展的基礎性綜合地質調查工作,推進清潔能源資源調查評價,做好礦產資源國情調查項目。2022-2025年實施,全面調查轄區范圍內礦產資源的數量、質量、結構和空間分布等基礎數據,準確掌握資源家底狀況,推動建立礦產資源定期調查評價制度,實現礦產資源基礎數據信息化管理與共享,為準確判斷礦產資源形勢,科學制定資源戰略規劃和政策,守住礦產資源安全底線提供基礎支撐。
2.勘查規劃分區
根據礦產資源供需關系、國家產業政策及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等,在成礦地質條件有利和找礦前景良好的地區,劃定的重點加強礦產資源勘查的區域。在重點勘查區內加大勘查新技術、新方法和新裝備的應用力度,推動勘查技術創新,力爭實現找礦取得重要進展。
3.勘查規劃區塊
全區共劃定落實7處勘查規劃區塊,全部為落實上級規劃,其中2處為建筑石料用灰巖,2處為地熱,1處為冶金用白云巖,1處為建筑用白云巖,1處為玻璃用石英巖。
根據資源成礦條件、地質找礦信息、礦業權設置現狀、技術經濟條件和生態環境的約束等因素,優先保證國家緊缺礦產和重要礦產。財政出資勘查的項目成果,應及時納入規劃形成勘查規劃區塊。中央或地方財政出資的勘查項目,不再新設置探礦權,憑項目任務書開展地質勘查工作。勘查規劃區塊劃定為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優化礦產資源配置,指導探礦權投放提供參考依據。
4.探礦權設置與投放
咸安區擬新設探礦權5宗,均為地熱探礦權,風險類別均為高風險,依劃定勘查規劃區塊先投放2宗,另外預留3地熱探礦權指標。財政出資的勘查規劃區塊憑計劃任務書或項目合同、設計審查意見開展地質勘查工作,可不用發放探礦證。
已明確劃定的勘查規劃區塊,原則上一個區塊內只設置一個勘查項目。按照地質勘查工作的特點和礦產資源保障的要求,適時投放探礦權。對找礦潛力大的重要成礦區帶、社會經濟發展影響大的重要礦種的勘查項目,優先投放探礦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湖北省地質礦產勘查管理條例》《自然資源部關于進一步規范礦產資源勘查審批登記管理的通知》及《自然資源部關于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結合咸安區礦產資源勘查工作實際,提出以下勘查準入條件:
1.礦產資源勘查活動必須符合“三條控制線”、生態環境保護和國家產業政策等相關要求。
2.礦產資源勘查活動必須符合《規劃》勘查礦種、勘查區域布局調控等要求。
3.礦產資源勘查活動應積極采用新理論、新方法、新技術和新手段對勘查對象進行整體性、綜合性、綠色勘查。對于多礦種礦床,必須進行綜合勘查評價,對有資料顯示存在較大規模礦床的區域,嚴格限制以小規模開發為目的的分散勘查活動。
4.承擔勘查單位必須具備與勘查礦種、規模、階段相適應的地質勘查專業能力。
5.在資源環境承載能力有限的區域內開展商業性勘查工作,應進行環境影響風險評估論證。
6.在各類生態環境功能保護區內新設、延續、變更探礦權,必須具備相關行業部門出具的審核意見,必要時需進行環境影響可行性論證。
為維護礦產資源勘查秩序,促進礦業可持續發展,實行礦產資源探礦權退出管理制度。
探礦周期滿后,應選擇有進一步工作價值的區塊,申請轉入高一級勘查階段,不具備該工作階段條件的其他面積應予退出。
探礦權轉采礦權、“圈而不探”、“以采代探”、非法轉讓、超過探礦權保留期限、不符合探礦權保留條件、探礦權人自愿放棄的應依法予以注銷。
不符合法律、法規、國土空間規劃要求的退出勘查。
凡勘查投入長期達不到勘查實施方案要求且沒有充分理由的探礦權不予延期,予以注銷。
按照高質量發展、統籌規劃、因地制宜、發揮優勢、規模開采、集約利用、協調發展的總體思路,以市場為導向,以資源為基礎,以礦產后續加工產業為依托,合理確定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向、總量調控與規劃分區,科學確定開采規劃區塊范圍,在保障安全生產、利于生態修復基礎上、實現礦產資源充分開發利用。進一步調整和優化開發利用空間布局,按照“一礦一策”,嚴格控制礦權設置關、準入關、交易關、規劃設計關、礦山修復關,全面重構礦權布局,促進資源開發與區域發展、環境保護、資源保護相協調。
1.開發利用方向
(1)重點開采礦種
根據上級規劃開發利用方向,結合咸安區礦業發展實際,咸安區重點開采礦種:金(砂金除外)、地熱、冶金用白云巖、建筑用灰巖、建筑用白云巖等礦種。重點開采礦種在符合規劃準入條件的前提下,優先設置采礦權,適度擴大開發規模,提高資源供應能力和開發利用水平,調整優化開發利用布局和結構,做到優質優用。
(2)限制開采礦種
限制開采礦種為煤(石煤)。限制開采礦種嚴格控制采礦權總數、開采總量,提高準入門檻;國家和省實行開采總量控制的礦種,嚴格執行國家和省下達的年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
(3)禁止開采礦種
禁止開采可耕地磚瓦用黏土,禁止將水泥用灰巖、制灰用灰巖、冶金用白云巖等優質石灰巖、白云巖作為普通建筑用石料開采。
2.開發利用總量調控
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上級礦產資源規劃要求,在做好礦產資源供需形勢分析與預測的基礎上,對本區域內主要礦產特別是優勢礦產資源的開采總量進行科學調控,保持礦產資源開采總量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
建筑石料用灰巖、建筑用白云巖、冶金用白云巖和地熱是本區市場開發利用前景較好的優勢礦種。
(1)建筑石料用灰巖
主要分布區內東北部的雙溪和西南部的汀泗等地。截至2020年底,查明資源量約為1.1億噸,正在實施勘查工作的咸安區雙溪石灰巖礦,初步預測礦石量為3.8億噸,現有礦山10家,礦石年產量1221.46萬噸,但2020年9月30日后,現有礦山全部關閉。為落實上級規劃,擬投放2個建筑石料用灰巖采礦權,另外預留1個采礦權指標。礦石年產規模預期達1500萬噸。
(2)冶金用白云巖
主要分布于桂花鎮一帶。截至2020年底,查明資源量5702萬噸,正在實施勘查工作的馬橋白云巖礦,初步預測礦石量為10890萬噸,現有礦山均已注銷,待馬橋白云巖礦勘查實施完畢,擬投放為1個采礦權,礦石年產規模預期達500萬噸。
(3)地熱
主要集中分布在三處,分別為咸寧市城區、城區北部、桂花鎮。截至2020年底,查明地熱資源量966萬立方米/年,礦山12家,均處于停采狀態。為咸安區的特色礦種。其開發利用與咸寧市的綠色發展戰略高度契合。目前咸安區擬投放2個采礦權,另外預留2個采礦權指標,年產量規模預期達300萬立方米。
1.重點開采分區
根據國家產業政策、經濟社會發展對礦產品需求以及生態文明建設的要求,進行重點開采分區,優化礦產開發布局,指導開采規劃區塊合理設置。
2.開采規劃區塊
全區共劃分落實開采規劃區塊6處,其中,建筑石料用灰巖2處,建筑用白云巖1處,冶金用白云巖1處,地熱2處,全部為落實市級規劃。
綜合地理、地質、構造、資源稟賦條件、礦床規模、開采方式,以及經濟技術評價結論、生產安全條件、產業政策、最低開采規模、礦區工業位置等因素,在重點開采區、地質勘查工作程度符合轉采要求的區域,合理劃分開采規劃區塊,指導采礦權合理設置。
3.采礦權設置與投放
先投放根據6處已劃定開采規劃區塊的采礦權,其中冶金用白云巖1宗,建筑石料用灰巖2宗,建筑石料用白云巖1宗,地熱2宗;按照風險程度分類:除地熱為高風險,其他均屬低風險。此外,還預留1個建筑石料用灰巖采礦權指標和2個地熱采礦權指標。
根據開采規劃區塊劃定情況,劃定的6個開采規劃區塊內將根據區塊條件成熟度、指標控制情況在規劃期內陸續投放。開采規劃區塊范圍內已有礦業權沒有處置完畢的,待處置完畢后方可投放。采礦權的投放要嚴格審查,必須滿足準入要求。
1.結構調整和優化方向
堅持礦山設計開采規模與礦區資源儲量規模相適應的原則,控制礦山數量。對優勢及產能過剩等礦產實行嚴格的礦山最低開采規模標準,建筑石料最低開采規模達到150萬噸/年以上。落實《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鄂政發〔2015〕53 號)“礦山開采最低服務年限原則上不得少于 5 年”的有關規定。
通過深入開展整頓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污染破壞生態環境以及工藝技術裝備落后、不符合產業發展政策的各類礦山,已設采礦權到期關閉,實現全區礦山總量顯著減少,規模結構明顯改善。到2025年,全區礦山總數不突破10家;通過引導礦山企業規模開采和集約化經營,提高礦業集中度和規模效益,全區大中型礦山占比達到50%以上的礦產開發新格局。
2.礦山技術、產品、采選冶結構調整
鼓勵礦山企業引進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依靠科技進步,全面推進非煤礦山“五化”(規模化、標準化、機械化、信息化、科學化)建設,積極推行清潔生產技術,提高資源利用水平。
推廣和應用先進適用安全技術及裝備。鼓勵礦山采用新型適用安全技術及設備,提高開采機械化和安全監管信息化水平,減少作業現場人員。鼓勵礦山企業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并在資源配置、信貸、保險、稅費、辦證等方面落實好各項扶持政策。
(1)礦山最低開采規模
根據國家有關產業政策和咸安區資源特點及開發利用現狀,按照《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鄂政發〔2015〕53號)和《咸寧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優化礦產資源供給結構,制定咸安區主要礦種礦山最低開采規模指標。
規劃期內不再新建年采礦石量低于3萬噸的釩礦和地下開采的金礦,冶金用白云巖、磚瓦用頁巖不低于30萬噸/年,不再新建日處理巖金礦石100噸以下的地下采選項目。新建建筑用石料礦山,生產規模不低于150萬噸/年。
(2)礦山最低服務年限
按照《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鄂政發〔2015〕53號)相關規定,礦山開采最低服務年限原則上不得少于5年。
1.??礦產資源綜合評價、綜合利用
對具有開發利用價值的主礦、共伴生礦必須統一規劃,綜合勘查、綜合評價,最大限度地開采、提取和回收礦產資源,對暫難利用的共伴生礦應制定相應的資源保護措施。
在礦產資源開采區、礦產資源產業聚集區,選擇產業發展前景好、綜合利用效益高、有待降廢減排進一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的礦種,給予政策、資金、技術、人才和信息等扶持,樹立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示范企業、示范工藝和示范園區,并逐步推廣,提高咸安區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整體水平。
堅決推行共、伴生礦與主礦同時勘查、同時評價、同時設計、同時開采、同時回收利用;對沒有綜合勘查和綜合評價的礦產資源儲量報告不予認定;對共、伴生礦床不進行綜合開發利用的,不得頒發采礦許可證;落實自然資源部關于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三率”最低指標要求,引導和促進礦山企業提高資源利用率;清理整頓資源浪費嚴重、生態環境惡化的礦山企業,鼓勵和支持礦山企業采用新工藝、新技術。
健全激勵與約束機制,強化監督考核。完善鼓勵提高礦產資源利用水平的經濟政策,對于資源利用效率高、技術先進、實施綜合勘查開采的礦山企業優先供地;對于利用低品位、共伴生、難采選礦和尾礦資源的,依法實施稅收優惠。嚴格礦產勘查實施方案、礦產資源儲量報告、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復綠方案備案管理,將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指標納入開采準入條件,嚴格禁止高耗能、高污染、嚴重浪費資源和缺乏資源綜合利用設計的礦山建設立項。
強化儲量動態監管,實行礦山儲量年度動態常測和礦區儲量定期核實制度,及時開展儲量動態檢測,全面掌握儲量利用情況。
2.尾礦、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
充分利用礦山尾礦和固體廢棄物中的有用成分,實現廢棄物的減量化和無害化, 不僅可以實現資源環境協調發展, 帶來環境效益,也能為社會和企業帶來新的物質財富和經濟效益。
尾礦資源綜合利用的重點是加強尾礦資源綜合評價,對建材類尾礦,主要開展加工利用和延長產業鏈技術研究, 開發建筑、或替代材料等。在對礦山尾礦和固體廢棄物綜合評價的基礎上,確定不同尾礦及固體廢棄物的開發利用方向。
此外, 作好礦地復墾回填等工作,解決礦山尾礦生態環境恢復技術, 加強礦區生態環境恢復治理, 避免水土流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及《湖北省礦產資源開采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礦產資源開采活動除了必須符合“三條控制線”、生態環境保護產業政策等要求,加強礦山安全生產,提出以下新建和延期礦山開采準入條件:
1.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必須符合《規劃》中礦山總數、開采礦種、開采范圍、開采總量、采礦權布局調控等要求。
2.礦山規模必須與礦床儲量規模相適應,并符合《規劃》確定的最低開采規模和最低服務年限。
3.不得采用落后的生產工藝,不得使用已淘汰的生產設備。
4.礦山企業需具有符合相應規范要求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及生態復綠方案、礦山安全生產預評估報告以及合法的礦山用地手續等。
5.礦山企業有與開發礦種、礦山規模相適應的資金、人才及其它有關規定的條件。
6.能利用的共、伴生礦產必須制定綜合開發利用方案;暫難利用的共伴生礦以及含有益組分的尾礦必須制定有效的保護措施。
7.足額繳納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基金。
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發〔2016〕32號)等國家和省有關安全文件要求,“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加強礦山安全生產監管,壓實安全生產責任,維護礦山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不可逾越的紅線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這條底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科技興安、管理強安、產業促安,為咸安區礦業做強做優做大提供安全保障。嚴格落實露天生產礦山安全設施必須和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三同時”管理規定,地熱開采項目應規范程序、加強管理,保持回灌設施正常運轉。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做到“一廠出事故,萬廠受教育”,強化現場監管措施,認真落實各項規章制度,樹立守規意識,把嚴格遵守規章制度作為廣大從業人員自覺的行為規范。
礦產資源綠色勘查開發,既包括對共伴生礦產資源的綜合勘查評價,也包括對生態環境影響的綜合勘查評價,實施綠色勘查開發,做到“礦產勘查、綠色優先”。
綠色勘查是指在地質勘查的整個過程中,必須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使地質勘查活動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或擾動降到最小。
1.綠色勘查基本要求
地質找礦實施綠色勘查,在勘查設計中必須要有生態環境保護專章,從源頭上做好地質勘查中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盡可能將對生態環境的影響降到最低;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嚴格監管,明確責任,切實將生態保護措施落到實處;地勘工作結束后,將生態環境保護作為地勘項目檢查驗收的內容之一,自覺執行地勘工作與生態環境保護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的“三同時”原則。持續推進綠色勘查工作,逐步建立綠色勘查標準體系、綠色勘查定額標準、綠色勘查工作規范等綠色勘查管理制度。通過綠色勘查行動,努力實現資源利用與環境保護的系統性平衡,既要保護生態環境又能提高資源保障能力。
2.實施綠色勘查
(1)運用新技術、新方法、新工藝,創新資源勘查模式,使用可以將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控制在最低限度的儀器裝備和勘查手段。對地熱進行鉆探時,選擇先進的設備和工藝技術、選用環保泥漿,并采取措施防治泥漿等化學材料擴散遺漏,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生態環境造成的破壞。
(2)根據不同地質條件和技術規范要求,優化工程布局方案,科學部署探礦工程。在鉆探及修路等工作中需占用農(林)地的,應在勘查作業結束后,按照工程布置方案要求,進行場地整理,恢復表層土壤或植被。
(3)勘查施工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不得隨意堆放,產生的廢水嚴禁直接排入地表水體,含油廢物和受油污染的土壤按危險廢棄物進行處置,駐地生活廢棄物應妥善處理,勘查工作結束后,必須進行離場清理,恢復原狀,防止河流水系與環境污染。
(4)開展資源環境綜合調查評價,延伸擴展地質勘查的任務與要求。在礦產資源勘查過程中,同步開展環境地質調查,在查明礦產資源儲量的同時,全面調查研究當地礦產開發的各種內外部條件(水工環地質條件,地貌、氣候、植被特征,人文環境、文化古跡)和環境影響,以及環境管理、環境功能區劃、污染物排放標準等要求,進行資源環境綜合評價,為資源綠色開發利用奠定基礎。
綠色礦山是以保護生態環境、降低資源消耗、追求可循環經濟為目標,將綠色生態的理念與實踐貫穿于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全過程(礦山勘探、規劃與設計、礦山開發、閉坑設計),體現對自然原生態的尊重,對礦產資源的珍惜,對景觀生態的保護與重建。有計劃、分步驟推進綠色礦山建設,應建礦山達標率逐年提升。
1.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政府引導,強化政策激勵,積極引導,建立健全綠色礦山建設標準體系,有序推進;二是落實企業責任,鼓勵礦山企業樹立科學發展觀、嚴格規范管理、推進科技創新、加強文化建設,落實保護環境、促進礦區和諧的社會責任;三是搞好政策配套,充分運用經濟、行政等多種手段,制定有利于促進資源合理利用、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制度,推動綠色礦山建設。
2.建設目標
規劃期內,有計劃、分步驟推進綠色礦山建設,生產礦山達標率逐年提升。按照政府引導、協會支撐、礦山主體的原則,開展區級綠色礦山建設工作。對于按照綠色礦山標準規劃和設計建設的礦山,在用地、用礦等方面予以傾斜;對于完成綠色礦山建設任務的企業,落實資源綜合利用、礦山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等相關優惠政策。
3.綠色礦山創建標準
綠色礦山創建標準主要體現在“八化”,分別是:礦山開采合法化、資源利用高效化、開采方式現代化、采礦作業清潔化、礦山管理規范化、生產安全標準化、內外關系和諧化、礦區環境生態化。
新建礦山的要求堅持“誰損毀,誰復墾”的原則,由礦山負責復墾。采礦權人應依規定繳納土地復墾費,并按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復綠方案開展土地復墾工作,能夠復墾為耕地的,應當優先復墾為耕地,礦山開采損毀的土地全面得到復墾利用。新建礦山生態保護準入做到:
(1)加強新建礦山審批管理,嚴格礦山準入條件,實行“環保一票否決制”;
(2)落實生產礦山生態修復保護主體責任,督促礦山企業科學編制并嚴格實施礦山開發利用、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切實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和土地復墾義務。
(3)新建礦山企業,必須嚴格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使用的“三同時”制度;
(4)嚴格執行礦山建設用地審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5)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由企業用于開展礦山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
(6)礦山廢棄物排放、選礦水重復利用率、土地復墾率等必須符合規劃要求;
(7)加大礦山的建設與生產期間的環境監督管理力度,建立礦山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對礦山環境問題實行動態監測。
創新礦區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工作機制,探索構建“政府主導、政策扶持,企業負責、社會參與、開發式治理、市場化運作”的礦山生態環境保護新模式;完善礦山礦區生態保護與修復責任機制、礦地利用激勵機制等方面的措施;明確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與監測及監督管理等相關要求。
(1)明確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主體責任。生產礦山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由礦山企業負責,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與礦產資源開采活動同步進行,礦山關閉前須完成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義務。采礦權轉讓,受讓企業和整合礦山要按照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的要求,繼續承擔礦山復綠義務和違約責任。新建礦山在申請采礦權時,必須提交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復綠方案;因礦山開采活動造成礦山地質環境破壞的保護預防和治理恢復,由采礦權人負責實施。
(2)加強新建礦山的源頭管理與過程監管,促進重點治理恢復區域內礦山地質環境明顯改善。
(3)創新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模式與機制。
堅持源頭保護,強化責任落實,大力構建“政府主導、政策扶持,企業負責、社會參與,開發式治理、市場化運作”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新模式。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要與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土地整治、低丘緩坡土地綜合利用等相結合,整治后的礦區做到“宜耕則耕、宜林則林、宜建則建”,實現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綜合效益,逐步構建集約、高效、協調的自然資源綜合整治新格局,全力推進生態自然建設。發揮礦山企業主動性和第三方治理企業活力,提高治理效率和質量,促進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技術進步。
本級規劃主要負責落實上級規劃設置的基礎性綜合地質調查工程、戰略性礦產資源調查評價與勘查工程、礦山生態環境監測工程、信息化建設與共享服務工程,見專欄一。
專欄一??咸安區重大工程一覽表
類型 | 項目名稱 | 資金來源 | 項目起止時間 |
基礎性綜合地質調查工程 | 咸寧地質旅游資源調查 | 財政 | 2022-2023 |
特色小鎮地質調查評價工程 | 財政 | 2022-2025 | |
戰略性礦產資源調查評價與勘查工程 | 重點地區中深層地熱資源勘查工程 | 財政 | 2021-2025 |
礦產資源國情調查 | 財政 | 2022-2025 | |
礦山生態環境監測工程 | 礦山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工程 | 財政 | 2022-2025 |
信息化建設與共享服務工程 | 信息化建設與共享服務圖譜與地學數據挖掘研究 | 財政 | 2022-2025 |
礦產資源總體規劃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行。切實加強規劃實施組織領導,健全規劃管理體制,完善規劃運行機制,出臺配套政策措施,確保規劃確定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完善評價體系和績效管理,制定規劃目標實施考核辦法,明確責任分工。使規劃實施管理做到工作目標具體化,工作責任明晰化、工作行為規范化,監督檢查有效化,形成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開透明、廉政高效的規劃實施目標責任考核管理體制。
科學、規范的規劃評審制度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現實需求,是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徑,是強化技術支撐的必然要求。健全完善規劃審查制度應從法律上明確規劃評審的地位與作用,使規劃評審有法可依;健全評審機構及相關職責,使規劃評審既客觀又公正,并接受社會監督,做到公開透明;為確保規劃成果質量,要加強規劃評審全過程的制度建設。
為了推動規劃順利實施,要對規劃實施監測和動態評估。一是加強礦業形勢分析、產業發展的統計和監測,強化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和動態評估,掌握總量調控、布局結構調整等主要目標和任務完成進度。二是在規劃期內國家相關政策、經濟產業發展、勘查開發布局、礦產資源配置發生較大變化,研究規劃中出現與相關礦產資源產業發展不適應的情況。三是加強規劃實施評估能力建設,強化對規劃實施情況跟蹤分析,確需調整的,可在每年12月底前統一進行一次《規劃》調整,按有關程序報原批準機關批準。
加強礦產資源規劃實施情況監督檢查,完善規劃實施監督管理機制,明確監管的重點內容、工作部署和具體監管手段措施,分階段檢查礦產資源規劃指標控制情況,對于違反規劃的行為,應當及時予以糾正。
進一步提高規劃審查的信息化水平,充分應用GIS與網絡技術,利用礦產資源規劃數據庫作為基礎數據,審查礦產資源勘查開發行為,與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相銜接。夯實規劃輔助審查的數據基礎,充分考慮更大比例尺的地理地質及其它專業數據,確保規劃管理依據充分,實現各級規劃管理信息的互聯互通,確保各級規劃實施過程中協調有序,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本《規劃》由規劃文本、附表、附圖、附件等組成,四者具有同等效力。
《規劃》一經批準,具有法律效力,必須嚴格執行。
根據咸安區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實際,確需對《規劃》進行修改和調整的,由咸寧市咸安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相關行業部門配合進行修改和調整,并按規劃審批程序報批后實施。
《規劃》由咸安區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報咸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批準,由咸安區人民政府發布實施。
《規劃》由咸寧市咸安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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