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樊向陽 ? 王鋼)1月8日,咸安區農業農村局工作人員將湖北省農業農村廳核發的農藥經營許可證頒發到了我區4家農藥經營單位負責人手中,拉開了我區合法開展包括限制使用農藥在內的所有農藥經營活動的序幕。這將促進我區農藥經營活動更加正規化、標準化、法治化,有利于降低農藥使用風險,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依據《農藥管理條例》、《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從事農藥經營必須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而從事含有限制使用農藥的經營許可證,必須由省級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核發。
為了做好農藥經營許可工作,根據上級要求,咸安區農業農村局對轄區內農藥經營門店進行統籌布局,初步核定13家。目前,已有4家拿到經營許可證。下一步,咸安區農業農村局將強化農藥市場監管,督促各定點經營門店嚴格做好限制使用農藥的技術服務、實名購買登記和進銷存管理,確保農藥規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