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12月18日12時)?
省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12月11日(第十批)交辦我市的3件信訪問題,截至12月18日,階段性辦結2件,已辦結1件,其中,查處屬實的2件,不屬實1件,責令整改2件,立案處罰0件,拘留0人,問責0人,約談1人。
序號 | 地區 | 舉報的主要內容 | 查處情況 | 下一步工作 | 責任單位 | 備注 |
1 | 通城縣 | 通城縣大坪鄉南山村居民反映:同康牧業養豬場近20年來養豬排放廢水臭氣,導致良田不能耕種,方圓十里臭氣熏天,多次舉報,鄉、縣都不管理。 ? | 該信訪件反映的問題不屬實。該養殖場于2023年6月底將豬出欄后至今未養豬,糞污貯存池已得到清理,養殖場周邊無明顯糞污排放痕跡。據大平鄉南山村黨支部書記介紹,同康牧業養豬場周邊水田一直在種植蓮藕,無拋荒現象發生。經查,2023年3月10日,該養豬場將部分養殖糞污直排至外環境,咸寧市生態環境局通城縣分局依法對其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4月21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條的規定,對該合作社作出了罰款4.5萬元的行政處罰。 | 進一步加強監管,該養豬場如果以后要恢復養殖,必須完善相關糞污治理設施,達到相關要求方可恢復生產。 | 通城縣政府 | |
2 | 赤壁市 | 赤壁市趙李橋鎮雷家橋村六組養豬場排放污水至小河及村民家門口,臭氣熏天,導致河里的小魚被毒死,影響居民飲用水,多次舉報未得到解決。 | 投訴人反映的情況屬實。2023年12月12日,赤壁市生態環境分局聯合趙李橋鎮政府對該養豬廠進行了檢查,發現其污水處理站處理效果不佳、污水出口存在廢水外排風險,廠區雨污分流、清污分離不徹底等問題。同日,赤壁市生態環境監測站監測人員在雷家橋村五組水井上、下游處分別取樣監測。結果顯示,兩處化學需氧量濃度分別為:22mg/L、21mg/L,略高于地表水Ⅲ類水質標準(≤20mg/L)。溶解氧、PH值、總磷、高錳酸鹽指數等四項指標都滿足地表水Ⅲ類水質標準要求。 經查,2023年10月24日晚,該養豬廠被人投訴有廢水排入雷家橋村劉家山溝渠,赤壁市生態環境分局執法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檢查發現該養豬廠外接管道破損導致部分清洗廢水未經有效收集,由雨水溝溢流至劉家山溝渠。執法人員現場要求迅速查找漏損點位,并立即進行了封堵,采取分段截污措施,堵住外溢廢水,后用吸污車將外溢廢水回抽至污水處理站進行處理。2023年10月25日上午,赤壁市生態環境分局執法人員,向該廠送達了《整改通知書》,責令其限期整改。 針對存在的問題:一是立行立改。該養豬場已于2023年12月16日購進活性污泥,添加在生化處理池中,以提高污水處理效率。二是進一步完善雨污分流,清污分離,做好防滲措施。三是豬場出苗后,由赤壁市生態環境分局、市農業農村局、趙李橋鎮政府組成聯合檢查組,對該場區內管道鋪設情況進行詳查,如發現破損,及時督促企業整改到位。 | 進一步完善雨污分流,清污分離,做好防滲措施;豬場出苗后,由赤壁市生態環境分局、市農業農村局、趙李橋鎮政府組成聯合檢查組,對該場區內管道鋪設情況進行詳查,如發現破損,及時督促企業整改到位。 | 赤壁市政府 | |
3 | 通山縣 | 通山縣通羊鎮洋都社區馬鞍小區后面整座山從山腳到山頂修建墳墓,離居民自住房僅2米遠,道路及山體樹木破壞不修復,存在雨天泥石流等隱患,殯葬物品亂丟棄,造成環境污染。 ? | 投訴人反映的情況屬實。通羊鎮馬鞍小區后面“苕窯山”屬洋都村組祖墳山,已有百年之久。隨著進城買房建房居民逐年增加,有的居民在后山買地拓展建房,造成房屋與墳地距離越來越近。2023年11月5日,徐光武親人去世,徐光武將死者安葬在洋都村十組“苕窯山”處。因該處山壁陡峭,人工作業困難,徐光武雇請挖掘機施工修建墳地,造成水泥階梯、道路、山體樹木部分損毀,且距離與投訴人房屋距離不足2米。現場未發現有亂丟棄殯葬物品的痕跡。 | 一是加大宣傳力度,引導村民到公墓集中建墳,同時加強對房屋建設的規劃管理,督促徐光武對水泥階梯進行了修復。二是對被破壞的0.0142公頃林地上栽種柏樹。三是墳墓下方漿砌石頭擋土墻,防止土塊脫落,也避免雨天發生水土流失。 ? | 通山縣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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