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北省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試行)》和《湖北省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審批辦理流程(試行)》的規定,經企業自愿申請,咸安區文化和旅游局初審,擬將設立的機構有關情況公示如下: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自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5日)

任何單位或個人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向咸安區文化和旅游局反映,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應簽署或告知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對線索不清的匿名信和電話,不予受理。
聯系電話:0715-8322393,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通訊地址:咸寧市咸安區長安大道48號
咸安區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