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關于開展治理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行動的通知》精神,依據省紀委監委《關于在全省開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的通知》以及市、區紀委監委《2024年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市、區紀委監委和區司法局統一部署,我局決定在全區范圍內再一次開展非學科文藝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F面向廣大群眾征集問題線索,歡迎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監督,如實反映相關情況。
一、專項整治范圍及重點內容
(一)嚴查隱形變異培訓
1.?加大對各類通報、投訴舉報、輿情監測等渠道反映的違規培訓問題線索的檢查抽查力度。重點排查曾發生違規培訓行為的培訓機構以及違規培訓多發的商務樓宇、學校周邊、居民小區,適時組織“回頭看”。
2.?已注銷或轉型的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利用原有場地或師資繼續違規開展培訓的行為。
3.?非學科文藝體育類培訓機構“打擦邊球”開展學科培訓的現象。
(二)嚴查不規范運營行為
1.?培訓機構信息公示、預收費監管、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使用等情況。
2.培訓機構規范落實公示制度,確保培訓證照、教學教研從業人員資質、培訓內容、收費項目與標準、消防安全承諾書等基本信息在顯著位置公示公告。
3.?惡意漲價、虛假收費、超時段(一次性收費或變相收費超過3個月或60課時)、超限額收費(非學科類培訓一次收取超過5000元)、未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或隨意改變合同內容、以非法收據等替代收付款憑證等違規行為。
(三)嚴查違規收費行為
?家長(學生)務必通過平臺繳費,以防止培訓機構“卷錢跑路”“退費難”等問題發生,保障所繳培訓費資金安全。繳費時應通過手機軟件商店搜索并安裝“校外培訓家長端”App,通過平臺購買課程,將培訓費繳入機構培訓專用賬戶。如家長(學生)自身操作不便,應主動要求機構協助通過平臺代買。該平臺由教育部主辦,資金受主管部門和銀行實時監管,執行“一課一消”,退費時未上課費用可原路返回家長賬戶。嚴禁將資金轉入平臺以外的任何賬戶(包括私人微信、支付寶等)。
(四)嚴查安全隱患問題
1.?校外培訓機構關于從業人員無犯罪記錄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查詢等工作落實情況,及時清退從業禁止人員。
2.?機構建立完善的“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體安全防范體系,配備符合技術標準的音視頻監控設備,實現公共空間、教室等場所全覆蓋、無死角。
3.?校外培訓機構未完全落實《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九項規定》的情況,以及辦學場所或其他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隱患的立即關停整改。
二、整治要求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全區范圍內各類機構、組織或個人違規開展非學科文藝體育類培訓的,均屬違法行為,應立即停止辦學并進行整改。對違反本公告繼續違規開展培訓的,咸安區文化和旅游局將聯合相應監管部門進行現場執法,責令停止辦學、處以罰款或依法強制取締。對阻撓執行公務、尋釁滋事、暴力抗法者,公安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從嚴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征集時間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8日
四、問題線索舉報受理方式
1.?舉報電話:
區文化和旅游局辦公室:0715 - 8322393
區文化和旅游局市場監管股:0715 -?8323318
區文化和旅游市場綜合執法大隊:0715 - 8335750
2.?舉報郵箱:277457606@qq.com
3.?信件舉報:咸寧市咸安區長安大道48號咸安區文化和旅游局辦公室,郵編:437000
五、問題線索舉報須知
1.?舉報人應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對所提供證據材料的真實性負法律責任。
2.?提倡實名舉報,舉報人需提供本人真實姓名和有效的聯系方式。我們將嚴格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并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予以保密。
感謝社會公眾對咸安區非學科文藝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關心、支持與配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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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區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