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政府征地補償標準的透明度,根據《國土資源聽證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令第22號)第十二條、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之規定,我局茲定于2019年2月 11日上午9時在咸安區國土資源局十樓會議室舉行“咸安區征地補償標準調整聽證會”,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聽證對象:
需要申請聽證的個人、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公眾代表、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均可報名參加聽證。??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凡有意參加聽證者,請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七日內持單位介紹信或居民身份證到金桂路咸安區國土資源局302室報名。
三、聽證須知:
1、參加聽證會的代表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對此次征地補償標準調整的成果就其可行性、科學性和實用性等內容提出意見和建議;
2、聽證參加人員應遵守聽證會會場秩序,不得喧嘩、哄鬧和實施其他妨礙聽證活動的行為;
3、經批準后的聽證代表應親自參加聽證,如實反映群眾和社會各方面對聽證內容的意見和建議。
特此公告??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