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辦事處、場,區政府各部門,咸安經濟開發區,咸寧鄂南大竹海生態風景區,咸安商貿物流區,華彬金桂湖低碳經濟示范區,向陽湖現代農業科技示范區:
《咸安區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已經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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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6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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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區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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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保障國家公務員合理的基本醫療需求,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勞動保障部、財政部關于實行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0〕37號)及《咸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咸寧市市直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的通知》(咸政辦發〔2007〕5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享受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的對象: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醫療保險的各機關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及承擔行政職能和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的在職與退休人員。
????第三條??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來源:按現行財政管理體制,上述補助對象的醫療補助資金由區財政列入當年的財政預算。
????第四條??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基金的籌資標準與使用:從2021年1月1日起按上年度補助對象基本工資總額的2%進行籌資,建立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基金,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分開核算,專款專用,當年做到收支平衡。
第五條??享受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基金的條件:1.補助對象當年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辦理了住院或轉院手續并經醫療保險管理系統報銷;2.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醫療保險待遇。
第六條??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標準。符合第五條條件的補助對象醫療保險政策范圍內的個人自付金額超過12000元以上部分按當年基金收支平衡原則由區政府確定補助比例,最高補助金額20萬元。
第七條??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程序。由參保人員或近親屬每年12月份填寫申請表,參保單位蓋章后報區醫療保障局,區醫療保障局按第五條規定審核后確定補助人員與補助標準,經區財政部門提出審查意見報區政府批準實施,在次年1月底以前,集中補助一次。
????第八條??其他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可比照此辦法參加醫療補助,要求必須連續參保,并與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簽訂相關協議。按全市社會保險核定年度繳費基數標準2%的標準籌資,由用人單位負擔,享受規定的待遇。
????第九條??公務員醫療補助按基本醫療保險政策進行管理,基金接受財政、審計和醫療保障行政部門的監督。
????第十條??本辦法與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文件配套實施,如遇國家、省、市政策調整,本辦法作出相應調整。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區醫療保障局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