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推進鄉村振興,結合咸安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一、扶持對象
全區有發展意愿和能力的建檔立卡脫貧戶和邊緣易致貧戶(二類貧困戶除外,下同)。
二、扶持項目
1.蔬菜種植項目。扶持對象新發展蔬菜種植,0.5畝以上設施蔬菜鋼架大棚按6000元/畝的標準進行補貼,2畝以上露地蔬菜按500元/畝的標準進行補貼。
2.茶葉種植項目。扶持對象新發展茶葉種植1畝以上,按1500元/畝的標準進行補貼。
3.林特項目。扶持對象新發展油茶1畝以上,按1000元/畝的標準進行補貼;新發展種植水果1畝以上,每畝補貼1000元;新發展中藥材1畝以上,根據種植品種,按500-2000元/畝的標準進行補貼(夏枯草、雞冠花等不予補貼,藥用絲瓜、藥用菊花、藥用綠梅花、藥用白芍、藥用凌霄花等按每畝500元予以補貼,瓜蔞、白術、藥用金銀花等按每畝1000元予以補貼,黃精、白芨等按每畝2000元予以補貼)。
以上第1項至第3項扶持項目,每戶扶持對象全年一次性補貼累加總金額封頂不超過1萬元(含1萬元)。
4.鄉村旅游項目。對脫貧戶和邊緣易致貧戶新開辦農家樂(旅游休閑農莊、采摘基地)并取得營業執照,安排3名以上(含3名)脫貧人口就業、正常經營半年以上的,每戶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3萬元。
5.電商扶貧項目
對脫貧戶和邊緣易致貧戶新開設網店經營農產品并實現網上年銷售額2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3000元的網絡運營服務費補貼。
鼓勵電商企業對接脫貧村,幫助脫貧戶銷售自己生產或經營的農產品。對全年累計帶動貧困戶銷售農產品總額達1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5000元。
支持村級電商服務站建設。對村集體或村民開展電商服務站建設且積極推動當地農產品上行,年交易額達5萬元以上的,每個服務站給予一次性1萬元的補貼。
支持“電商”產業促脫貧人口就業。對帶動脫貧戶開展農產品電商產業項目的,項目投入20萬元且吸納脫貧人口固定用工2人以上(保證每人年務工收入不低于5000元,下同),一次性補貼5000元;項目投入達50萬元且吸納脫貧人口固定用工4人以上,一次性補貼1萬元;項目投入達100萬元且吸納脫貧人口固定用工8人以上,一次性補貼2萬元;項目投入200萬元以上且吸納脫貧人口固定用工15人以上的,一次性補貼3萬元。
以上電商項目由區商務局組織實施驗收,獎補資金從區電商專項資金中列支。
三、扶持政策
1.支持脫貧戶和邊緣易貧戶自身發展產業。對脫貧戶和邊緣易致貧戶自身發展種養產業(前款扶持項目除外)增加家庭收入,每戶幫扶資金不超過1000元。幫扶資金從駐村發展資金中列支,駐村單位也可給予適當支持。
種植項目:種植糧食作物、經濟作物、油料作物、蔬菜等1畝以上的,每畝補貼300元。
養殖項目:年養殖豬1頭以上的,每頭補貼500元;年養殖家禽20只以上的,每只補貼10元;年養殖牛1頭以上的,每頭補貼1000元;年養殖羊5只以上的,每頭補貼300元。同一畜禽只能享受一次補貼。
2.強化主體帶動貧困戶利益聯結機制。鼓勵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和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本鄉鎮范圍內貧困戶增收脫貧,對新建新發展項目吸納貧困勞動力用工且每個貧困勞動力年務工收入達到2000元以上的,給予帶動貧困勞動力務工收入30%的補貼,最高補貼按帶動貧困勞動力務工人數計算,每人不超過10000元。
3.強化鄉村振興產業示范引領。評選鄉村振興優秀企業,每個優秀企業獎勵5萬元;評選鄉村振興產業發展示范村,每個示范村獎勵10萬元;評選創業致富帶頭人,給予每人3000元獎勵。鼓勵貧困戶注冊家庭農場,每注冊一個家庭農場且開展正常經營的獎勵1萬元。
四、審批程序
納入扶持的產業扶貧項目應遵循以下申報、審核、驗收程序:
1.符合條件的產業扶持對象根據所實施的項目情況向所在鄉鎮提交產業扶貧項目申請表。
2.鄉鎮會同駐村工作隊對產業扶貧項目實施準備情況、進展情況進行審核。
3.鄉鎮綜合審核情況,并在村組進行公示后報區鄉村振興局備案,同意后列入扶持項目。
4.產業扶貧對象根據區鄉村振興局批復組織實施,區產業主管部門進行指導,鄉鎮和區直駐村工作隊負責監管。
5. 項目實施完畢后,由區鄉村振興局牽頭,組織區產業主管部門、鄉鎮和駐村工作隊共同進行項目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