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婷?代表:
您提出《關于對全村地段安裝太陽能路燈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首先非常感謝您對我區高橋鎮劉楨村群眾夜間出行工作的關心、關注和支持。您在建議中提出的寶貴意見及建議提得非常好,我局高度重視您的建議,組織專班對您在建議中提出的問題和建議進行認真調查落實,具體回復如下:
一、我局在劉楨村開展村灣亮化工作相關情況
2017年我局(原能源辦)根據《咸寧市貧困村出列“九有”細化指標》的要求,以農村能源項目建設為契機在全區的20個重點貧困村推廣清潔能源,其中劉楨村安裝太陽能路燈10盞、市電燈10盞,投入資金約2.7萬元。
二、2023年村灣亮化工作規劃
咸安區農業農村局(能源辦)2018年前項目中沒有專門的太陽能路燈項目,之前推廣的太陽能路燈是將省級農村能源項目資金調整后用于推廣太陽能路燈。2022年底,湖北省農村能源辦公室安排咸安區50萬元農村能源項目資金,經報局黨組同意在全區8個鄉鎮20個行政村推廣安裝244盞,目前已全面啟動,預計7月中旬完工。
三、推廣太陽路燈的說明
1、政府重視是關鍵。目前,鄉村振興工作是農業農村工作重中之重,區政府十分重視,安排專項資金用于鄉村振興工作,但并沒有專門資金用于村灣亮化。村灣亮化不但方便群眾夜間出行,而且有利于豐富群眾業余生活。區政府如將村灣亮化列入專項,勢必極大地鼓舞農業農村工作者士氣。
2、項目支撐是契機。農業農村局太陽能利用項目之前是空白,2019年農村能源股向上爭取10萬元的太陽能利用項目,資金量雖然不大,但開啟了我區太陽能利用項目的序幕,目前農村能源處于轉型升級的關鍵期,我局將積極向省級業務部門爭取項目資金,以項目支撐為契機,盡可能地緩解村灣亮化資金不足的現狀。
3、村級配套是難點。咸安區行政村目前普遍存在村級集體經濟薄弱的情況,而項目建設需村(組)級進行配套,這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太陽能路燈的推廣,要使全區的村灣亮起來,單憑農業農村局一己之力無法完成,需要村級配套或與其它部門形成合力才能逐步完成。
4、后續服務是弱點。目前推廣的太陽能路燈采用鋰電池,相對之前的硅膠免維護電池使用壽命可達到5年。但更換電池費用約500元(不含人工),費用是村或組難以承擔的,亮化工程最后變成了不亮工程。
四、太陽能路燈項目的辦理流程
1、提出申請。行政村(自然組)向區農業農村局提出書面申請,申請包括該村基本情況、需求原因、理由和數量,關鍵是承諾配套。
2、報上級政府審批。行政村填寫申請表后須交由鎮政府審批蓋章并報區駐村工作隊備案。
3、區農業農村局審核。我局收到申請表后由農村能源股統一審核,對符合程序和條件的申請村納入當年或次年的太陽能利用項目中并報局黨組審議通過,對納入或沒有納入的統一回復。
4、推廣安裝。將審核通過的行政村(優先重點貧困村或美麗鄉村示范村)統一納入太陽能利用項目,待實施方案審批后進行分開招投標,再由中標方統一安裝。具體由農村能源股負責相關工作。
五、劉楨村太陽能路燈的推廣計劃
我局領導十分重視鄭婷代表的意見,要求農村能源股積極向上爭取2023年省級農村能源項目(跨年實施),如項目申報成功,定將高橋鎮劉楨村納入2023年省級農村能源項目實施主體且數量安排不低于15盞,逐步緩解劉楨村群眾夜間出行難的問題。
?????????????????????????????
?
??咸安區農業農村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