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辦事處、場,區政府各部門,咸安經濟開發區,咸寧向陽湖現代農業科技示范區,咸寧鄂南大竹海生態風景區,咸安商貿物流區,華彬金桂湖低碳經濟示范區:
《咸安區西涼湖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和內陸水域禁捕退捕及漁民生活保障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咸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7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咸安區西涼湖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和
內陸水域禁捕退捕及漁民生活保障工作實施方案
為了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關于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和退捕漁民安置保障工作推進電視電話會議部署及《省農業農村廳 省財政廳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省民政廳 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加強全省長江流域重點水域退捕漁民保障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鄂農發〔2020〕12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刻認識長江“十年禁漁”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為全局計、為子孫謀的重大決策,是黨中央、國務院部署的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重大工程,是扭轉長江生態環境惡化趨勢的關鍵之舉,是落實“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有力舉措。堅持政府主導、部門協作、漁民自愿、分類施策原則,建立健全服務機制,完善政策支持體系,確保漁民退得出、穩得住、能小康。
二、禁捕退捕區域
咸安區西涼湖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和咸安區內陸水域范圍(淦河流域)。
禁捕退捕工作時間:由2020年1月1日開始,為期十年。
三、工作目標
(一)實現咸安區西涼湖自然保護區常年禁捕,全面落實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有效恢復水生生物資源,促進水域生態環境修復。
(二)完成咸安區西涼湖自然保護區和咸安區內陸水域范圍(淦河流域)漁船上岸及拆解工作,積極穩妥引導退捕漁民轉產轉崗就業創業,有效保障就業困難漁民基本生計,支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實現“禁得了、穩得住、保民生、不反彈”的目標,讓退捕漁民主動上岸、安心上岸。
四、工作重點
(一)準確摸底信息,按戶建檔立卡。各責任單位要認真梳理排查建檔立卡工作落實情況,做好漁民漁船調查摸底、補助對象資格和條件核實等工作,進一步完善基礎信息錄入,加強信息核準更新,做好信息公開公示,確保信息和數據的全面性、準確性和時效性,做到精準識別、精準退捕。(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各相關鄉鎮辦)
(二)落實補償政策,確保資金到位。對在補償范圍內符合條件的“禁捕退捕”漁民,按照《咸安區西涼湖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和內陸水域禁捕退捕補償實施方案》(咸安政辦函〔2019〕26號)規定標準進行補償。對于持證有船符合條件的補償對象,補償資金需在2020年7月10日前全部發放到位,堅決保障漁民合法權益。(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各相關鄉鎮辦)
(三)堅持因地制宜,保障基本生活。支持退捕漁民按規定參加職工醫保或城鄉居民醫保,落實參保不受戶籍限制的政策,做好醫保關系轉移接續和異地就醫管理服務工作。對符合條件的城鎮就業退捕漁民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不符合的可按規定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做好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轉移接續和待遇發放等經辦服務工作。對符合條件的基本生活困難漁民,按規定程序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范圍,做到及時受理、及時審核、及時審批、及時救助。重點關注貧困、年老、患病以及無再就業能力等特殊漁民群體,對退捕后短期內沒有生活來源的,要給予過渡期生活補助。支持退捕漁民自主創業,鼓勵各類用人單位吸納就業困難的退捕漁民就業,組織有培訓意愿的退捕漁民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按規定標準給予就業創業培訓補貼。各責任單位根據自身工作職能制定詳細工作方案于7月15日前報咸安區西涼湖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和內陸水域漁民禁捕退捕及漁民安置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確保退捕漁民社保、醫保等相關政策在7月31日前落實到位。(責任單位:區人社局、區民政局、區醫保局,各相關鄉鎮辦)
(四)拓寬工作渠道,加強公共就業。對有就業能力和培訓意愿的退捕漁民,全面納入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對登記求職的退捕漁民提供免費的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就業和失業登記等公共就業服務。整合利用現有資源,由鄉鎮牽頭指導成立勞務公司(可參照水利和湖泊局關于河道保潔外包的公司),退捕漁民可通過勞務派遣的方式從事禁捕退捕流域違禁業司打撈。由區人社局安排20名“護漁員”公益性崗位,交由區農業農村局牽頭在退捕漁民中遴選,并安排在咸安區西涼湖自然保護區和內陸水域范圍(淦河流域)進行水環境清理、水域巡查、協助漁政執法等工作。(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人社局、區水利和湖泊局、區民政局,各相關鄉鎮辦)
(五)加強核實力度,妥善處置三無船舶。“三無船舶”屬于歷史遺留問題,影響全區禁捕退捕工作成效,為順利推進禁捕退捕工作,保障社會和諧穩定,由區農業農村局、區交通運輸局、各相關鄉鎮牽頭對禁捕退捕流域“三無船舶”進一步摸底核實,逐船、逐人、逐戶進行排查,做好分類指導,根據最終核實情況,形成統一補償方案,妥善處置“三無船舶”。(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交通運輸局,各相關鄉鎮辦)
(六)加大打擊力度,建立長效機制。圍繞“船、捕、販、食、轉”五字訣,打好長江流域禁捕“百日攻堅戰”,堅持常年打擊與日常監管相結合,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依法嚴厲打擊非法捕撈、破壞水生生物資源等違法犯罪行為。對在禁漁區、禁漁期范圍內從事非法捕撈的,按《湖北省漁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制度的要求進行處罰。加強市場清理整頓,摸排江魚、湖鮮地下交易場所,市場監管、公安、漁政等部門聯合開展打擊行動,延長執法鏈條,堅決杜絕長江魚、禁捕區魚上市銷售,不給販賣交易任何機會。對餐館酒店招牌上出現“江魚、江鮮、湖鮮”字樣的,一律強制清理,涉及加工經營的服務項目一律下架,積極開展“保護長江生態、不經營江魚、江鮮、湖鮮”的公開承諾和宣傳引導工作。(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公安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商務局、區城管執法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級成立咸安區西涼湖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和內陸水域漁民禁捕退捕及漁民安置保障工作領導小組,各責任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和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落實工作責任,明確職責分工,強力推進禁捕工作,加快漁民補償資金發放及漁民安置、民生保障,確保按時實現保護區全面禁捕工作“禁得了、穩得住、保民生、不反彈”的工作目標。
(二)加強政策宣傳。充分利用報紙、電臺、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大力開展退捕漁民保障政策宣傳,做好政策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要及時防范禁捕可能引發的不穩定因素,建立健全風險防控和應急處置預案,及時化解疑慮,避免信訪矛盾。組織開展禁捕宣傳教育,調動社會力量實行群管群護,深入挖掘和總結好做法好經驗,提煉典型案例,及時宣傳報道工作進展情況。
(三)加強監督管理。加強涉及退捕漁民保障各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財政資金績效,防止發生擠占、挪用、冒領、套取等違法違規現象。區紀委監委和審計部門在禁捕退捕工作期間組織暗訪和專項督辦檢查,對工作不力的領導干部和責任人要從嚴追責問責,以嚴明的紀律將禁捕退捕工作要求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形成長效。
(四)加強資金保障。要按照中央獎補、地方為主的原則,區政府安排專項資金對漁民退捕補助、轉崗就業提供相應保障,對執法設備提檔升級、增殖放流、打非治違等重點工作予以財政支撐,國家專項和地方配套資金統籌使用,差額部分由區財政預算補齊,切實保護水生生物資源,修復流域生態環境,保障和改善退捕漁民生計,提升禁捕執法能力水平,共同營造共抓長江大保護的良好氛圍。
附件:咸安區西涼湖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和內陸水域漁民禁捕退捕及漁民安置保障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
咸安區西涼湖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和內陸水域
漁民禁捕退捕及漁民安置保障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魏朝東 區委副書記、區長
副組長:程朝陽 區委副書記、區政法委書記
盧衛軍 區委常委、區公安局局長
陳 偉 區政府副區長
成 員:錢 坤 區委辦副主任
陳 輝 區政府辦副主任
董 霞 區紀委常委
胡劍芳 區委宣傳部副部長
王 勇 區農業農村局局長
羅繼紅 區民政局局長
洪聲耀 區財政局局長
汪性智 區人社局局長
黃定槐 區交通運輸局局長
張浩業 區水利和湖泊局局長
賈 琴 區商務局局長
孫金海 區審計局局長
王小橋 區市場監管局局長
吳會平 區醫療保障局局長
董國兵 區城管執法局局長
熊秋秀 區生態環境分局局長
鄧社教 區公安局副局長
陳 偉 向陽湖鎮鎮長
張文彬 官埠橋鎮鎮長
金柏華 桂花鎮鎮長
寇 紅 永安辦事處主任
饒耀華 溫泉辦事處主任
龍 棟 浮山辦事處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農業農村局,王勇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