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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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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區委統一部署,區委第巡察組于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對我單位進行了巡察。20231213日,區委巡察組向我單位反饋了巡察意見。針對反饋問題,集團黨委高度重視,及時制定實施方案,按照“糾、清、問、建”整改原則,明確整改措施,壓實工作責任,確保按時完成問題整改銷號。目前,經發集團已完成問題整改銷號56個,已追責問責49人,清收資金286.97萬元,清退資金0萬元,建章立制29項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有關要求,現將整改情況予以公

一、巡察整改工作開展情況

()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目標責任

一是迅速部署,壓實責任2023年12月13日,區委第一巡察組對經發集團反饋巡察意見后,集團把巡察整改工作當作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對巡察組指出的問題、提出的意見,主動認領、照單全收誠懇接受。迅速召開黨委會,認真貫徹《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關于對咸安經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巡察情況的反饋意見〉的通知》(咸安巡〔2023〕9號)精神,專題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形成《區經發集團落實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方案》及“四個清單”,召開巡察整改工作專題民主生活會,巡察整改主體責任得到全面壓實。二是上下聯動,形成合力把主要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負主體責任分管負責人負直接責任,其他領導干部履行“一崗雙責”,配合抓好落實相關整改工作;相關部室、子公司履行“責任主體”職責,推動整改落實到位。

()突出問題導向,確保整改到位

一是強化整改措施。嚴格按照區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仔細梳理問題整改工作的癥結之處,逐項明確整改措施、整改時限、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二是加強溝通對接。對涉及其他單位的整改工作,積極與相關單位溝通困難問題的整改辦法主動推動整改落實到位。三是重點突破難點。對疑難問題組織相關班子、部室、子公司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集思廣益,精準發力,突破難點問題。

(三)強化擔當作為,狠抓整改落實

集團定期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實時跟進,督促指導協調,爭取解決一個、銷號一個,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時,舉一反三、深刻反思,認真剖析問題產生的深層次原因,找準工作機制上的“癥結”,建立長效機制,堅持標本兼治,實現建章立制29項,巡察整改初見成效。

二、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一)在聚焦貫徹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情況方面

1號問題 學習不深入。2022年12月15日至16日中央召開經濟工作會議,要求“深化國資企業改革,提高國企核心競爭力,堅持分類改革方向,處理好國企經濟責任和社會責任關系,完善中國特色國有企業現代公司治理,真正按市場化機制運營”,經發集團黨委未組織學習,也未認真研究部署國企改革工作。2022年12月5日區委改革辦公室改革工作督察通報指出:經發集團研究上級改革會議精神和改革政策不深入不及時,以一般性部署、常規性工作代替改革工作。

整改情況:

1.2023年12月16日,召開集團2023年第13次黨委會,將習近平總書記2022年、2023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學習納入了“第一個議題”進行學習研討。

2.在2024年2月6日至3月9日期間,共召開了6次重點工作推進會商議深化改革方案,制定了《咸寧市咸安區經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改革深化提升行動實施方案(送審稿)》。

2號問題 落實國企改革精神不到位。經發集團黨委在落實國企改革工作上缺乏緊迫性、主動性,有等靠思想,當前集團仍沿用行政機制,未規范集團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者的權責,未形成權力、決策、監督職能和經營管理者之間的制衡機制;集團沒有行之有效的內部管控制度,部室與子公司之間、子公司與子公司之間存在脫節的現象;集團所有公司業務局限于咸安區范圍,缺乏市場競爭意識,市場運營、金融運作能力不強。

整改情況:

1.2024年2月4日,召開區委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推進會議。

2.2024年2月6日,成立了經發集團改革深化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領導班子任副組長,相關部室負責人任成員,統籌指導各項改革工作。

3.2024年2月21日和2月23日,召開了專題會議研究改革深化提升工作,多輪修改《咸寧市咸安區經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改革深化提升行動實施方案》(送審稿)。

4.2024年2月28日,集團市場運營部形成了《經發集團2024年度考核思路》(征求意見稿)

5.2024年3月10日,集團形成了《咸寧市咸安區經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改革深化提升行動實施方案》(送審稿),報區政府審核。

3號問題 資產運營效益差資產盈利能力差,企業利潤對債務利息支付保障程度低。

整改情況:

1.2023年12月20日,集團市場運營部聯合計劃財務部、資產公司對集團的資產總體進行梳理和分析,編制了《經發集團資產運營分析報告》。

2.2023年4月,集團已將投資收益率納入運營類子公司年度工作目標考核清單中,將資產運營管理考核細則納入各子公司年度工作目標考核清單中,并于2023年年底完成考核。

3.目前,集團正在制定各子公司2024年年度工作目標考核清單,將運營類公司策劃項目的投資收益率納入考核,同時將資產盤活、資產確權、固定資產投資納入各子公司考核。因集團正在進行架構整合,需在集團深化改革完成后根據子公司設置情況再制定相應考核指標。

5號問題 還本付息壓力大。

整改情況:

1.2023年4月11日,集團投融資管理部召開多元化籌融資實操要點培訓;2024年1月3日,集團投融資管理部召開PPP新機制與特許經營項目操作要點培訓

2.2023年9月26日,集團形成《經發集團防范和化解地方債務風險工作實施方案》,根據“一債一策”要求落實化債方案

3.自2024年1月起,由集團計劃財務部每月統計還本付息計劃經投融資管理部核對后上報資金支付計劃,及時安排還本付息資金。

4.2024年3月15日,根據實際經營情況,集團已形成了關于2024年2月底還本付息問題的情況說明。根據2024年融資及還款計劃,預計營收和新增提款資金流入足以滿足還本付息和日常經營需要。

6號問題 重大項目推進緩慢。2022年7月25日咸寧天立路橋公司簽訂的咸安區裴家灣一路、細屋一路、劉家巷道路建設項目(一期)合同,合同完工日期為2022年11月25日,截至巡察時未完工;2023年1月16日簽訂合同開工建設的G107咸寧段交通安全設施精細化提升工程,工期90天,至9月底未完工。

整改情況:

1.咸安區裴家灣一路、細屋一路、劉家巷道路建設項目(一期)正在推進中。2024年1月10日,泉興公司交付施工場地天立路橋公司制定倒排工期表,于2024年3月8日進場施工,預計6月底完成。

2.G107咸寧段交通安全設施精細化提升工程已于2023年12月24日完成竣工驗收。2022年12月,天立路橋公司與市公路管理局簽訂G107咸寧段交通安全設施精細化提升工程項目施工合同,合同工期為90天,工期時間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29日,由于咸寧市咸安區G107京港線路面中修工程與該項目部分路段施工區域重合,存在交叉施工作業情況,需等咸寧市咸安區G107京港線路面中修工程完工之后,才能繼續施工;又涉及赤壁市協調路燈、國防光纜等工作導致項目未按合同工期完工,經請示業主單位市公路局,對項目進行了延期審批。

??7號問題 校車安全監管不力。查閱相關資料,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發生校車違規問題多次。特別是2022年4月28日香城交通運輸公司外聘的桂花小學校車司機在運送學生情況下危險駕駛,開賭氣車被市民投訴,集團僅給予300元罰款的處理,對校車安全工作不重視。

整改情況:

1.2023年5月5日,香城交通運輸公司(現為源通公司)召開校車違規駕駛行為整改專題會議,要求校車分公司高度重視,完善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對駕駛員違規行為嚴格按照制度執行處罰,持續強化規范管理。

2.源通公司每月針對所有校車的安全管理檔案資料、駕駛員駕駛資質、校車標牌、年審情況、底盤、車燈、輪胎、滅火器、安全門開關、應急錘、醫藥箱等情況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每月對全體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及思想道德培訓,要求駕駛員全面提升安全責任感、道德意識及安全操作技能。2023年全年開展校車安全檢查、駕駛員安全教育及思想道德培訓共計10次,自反饋以來,2024年截止到目前開展校車安全檢查、駕駛員安全教育及思想道德培訓共計2次。

3.經源通公司領導班子研究決定,已將桂花小學涉事校車駕駛員劉某于2023年9月1日辭退。

4.2024年2月6日,責令負責校車安全監管及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的工作人員曾某書面檢討。

5.2024年1月3日,建立了《咸寧市咸安區源通出租車有限責任公司校車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完善了《咸寧市咸安區源通出租車有限責任公司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咸寧市咸安區源通出租車有限責任公司校車GPS監控違規處罰制度》。

8號問題 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缺失。集團黨委對集團施工現場、生產車間、運營使用場所等安全隱患易發的重點區域管理責任缺失,違反安全生產制度現象頻發。2022年6月27日咸寧高中三期提升工程施工不嚴謹,混凝土不慎流入城區污水管道造成污水主管道二次堵塞,導致污水溢流淦河引起輿論。巡察組走訪發現,泉潤公司竹產業人才公寓1號樓水管漏水,水沿著墻體滲漏,青苔密布,建筑材料、建筑垃圾亂堆亂放。咸安商貿物流產業園智慧互聯網平臺建設施工現場配電箱未關閉上鎖,咸安綠色智能制造孵化園施工現場電線裸露,瀝青公司嚴禁煙火的工作區有外來運輸司機抽煙,咸安天逸苧麻高新產業園施工現場有非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等各類安全隱患問題。

整改情況:

1.各責任單位迅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會議,要求各負責人將隱患問題整改到位。

2.在咸高三期污水管堵塞問題出現后,集團立即配合區住建局、市排污處進行現場排查,并組織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開展管道疏通及修復工作,同時區住建局對經發集團處以5萬元行政處罰款,于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

3.2023年9月9日,泉潤公司完成竹產業人才公寓1號樓水管漏水,建筑材料、建筑垃圾亂堆亂放問題整改。

4.2023年9月9日,興企公司和寧安公司完成咸安商貿物流產業園智慧互聯網平臺建設施工現場配電箱未關閉上鎖、咸安綠色智能制造孵化園施工現場電線裸露、咸安天逸苧麻高新產業園施工現場有非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等問題整改。

5.2023年12月21日,天立路橋瀝青分公司嚴禁煙火工作區有外來運輸司機抽煙問題已及時整改完畢,對相關責任人均已處罰,并完善了相關制度。

6.2024年2月2日,集團組織所有項目管理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參加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與消防安全管理培訓,進一步提高相關人員的安全生產工作業務水平。

7.根據《經發集團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總體方案》要求,各責任單位迅速開展自查自糾,形成了整改臺賬,并按時整改銷號。

8.集團對相關責任人泉潤公司竹產業人才公寓項目負責人鄒某、對寧安公司咸安經濟開發區天逸綠色苧麻高新產業園建設項目一標段項目經理朱某及咸寧商貿物流園智慧互聯網平臺項目經理余某、興企公司咸寧商貿物流園智慧互聯網平臺項目負責人張某、咸安經濟開發區天逸綠色苧麻高新產業園建設項目負責人沈某、咸安綠色智能制造孵化園項目負責人胡某、天立路橋瀝青路面分公司工作人員雷某及喻某進行批評教育。

9.2024年1月12日,已完善《咸寧市咸安區經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修訂)》。

9號問題 保密制度執行不嚴。經發集團工作人員保密業務不熟,在互聯網上登記涉密文件;公司所用的公文流轉(OA)系統建立在互聯網基礎上,違規傳輸工作秘密,存在信息安全隱患。

整改情況:

1.2024年2月4日,集團召開區委巡察反饋問題保密制度執行不嚴問題整改工作推進會議。

2.2024年3月4日,集團綜合辦將保密工作納入經發集團2024年重點工作部署會會議計劃表(黨委會),計劃2024年6月、12月上會。

3.2024年3月4日,召開經發集團保密工作專題會,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工作秘密管理暫行辦法》,提高涉密人員的保密意識和業務水平。

4.2024年3月6日,集團綜合辦邀請區委機要局指導經發集團保密工作,明確辦公硬件設備保密性提升工作開展方式,區委機要局建議集團等待《集團改革深化提升方案》確定執行后,再根據實際情況添置辦公硬件設備。

5.2024年3月19日,中共咸安區經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第一支部委員會召開2024年第3期支部主題黨日活動,學習新《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工作秘密管理暫行辦法》,提高黨員的保密意識。

6.2023年12月20日,集團綜合辦排查清理保密人員互聯網電腦上和OA上傳輸的工作秘密文件。2024年3月20日,集團綜合辦在黨政專網建立內部文件登記臺賬,按要求做好內部文件管理登記、送審、辦理、存放工作。

7.2024年3月9日,建立《咸寧市咸安區經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保密工作制度》。

10號問題 理論學習抓得不實。集團黨委對黨員干部普法學習抓得不緊。經發集團中層以上干部和子公司班子成員共98人,2022年參與法宣在線學習35人,參加考試只有30人,2023年參與學習31人,參加考試只有28人,低于區普法工作辦公室要求“各級各部門的黨委班子成員必須學”“各級各部門的中層干部必須學”要求。

整改情況:

1.法宣在線學習賬號僅在經發集團工作的事業編人員持有,區普法辦未對企業職工的學習作明確要求,故合同工中的中層干部沒有學習賬號;2023年年末在崗的持有學習賬號的人員共25人,均已參加學習和考試;2024年3月1日按照要求對接區普法辦,咨詢解決學習賬號問題,因其反饋2024年咸安區“法宣在線”普法工作暫未開展,故學習賬號開通需等待區普法辦下一步安排。

2.2024年2月21日,集團對紀檢專員孫某進行提醒談話。

11號問題 信訪工作重視不夠。2022年1月至2023年6經發集團共受理各類信訪投訴326件,其中綠投公司被投訴116件(礦山投訴109件),占總數三分之一。經發集團和綠投公司對群眾集中反映的民生問題不重視,至巡察時還有多起礦山投訴問題沒有處理。

整改情況:

1.2024年2月4日,召開區委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推進會議。

2.2024年3月4日,集團綜合辦已將信訪工作納入黨委2024年年度重點工作研究部署會,并按要求在3月19日召開的第3次黨委會上對信訪工作進行研究。

3.2024年3月4日,召開經發集團信訪工作專題會,會上講解《區經發集團2024年信訪維穩工作方案》,并學習《信訪工作條例》;2023年12月13日,綠投公司組織召開《信訪工作條例》學習培訓會。

4.2024年3月5日,綠投公司已對所有礦山投訴和信訪問題進行梳理,限期整改,已全部銷號,截至2024年3月20日,12345平臺上關于綠投公司信訪待辦事件已清零。

5.2024年1月26日,集團就信訪事件頻發,嚴查作風問題,對綠投公司副總經理夏某進行批評教育。

(二)在聚焦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方面

12號問題 子公司管理缺失。黨委班子及集團各部()對各公司的投資和運營情況掌握不全面,參股的11家公司多年沒有向集團上交總結、報表、利潤表,集團僅向一家公司派駐了管理人員。

整改情況:

1.2023年12月,集團對子公司的投資和運營情況全面摸排,查清參股公司經營情況;根據摸排情況,共計14家參股子公司,其中實際出資且參與經營管理的有3家,實際出資未參與經營管理的有4家,僅工商登記未實際出資的有7家。

2.集團對參股公司存在的風險進行甄別,重點針對無實際經營的公司及時進行注銷,對在經營參股公司加強監管。在實際出資的4家公司中,1家公司項目正在建設,暫未投入運營;1家公司已完成注銷,已撤回出資資金;2家公司準備解散,正在進行清產核資等程序。

3.集團實際出資并參與經營活動的有3家子公司:咸寧經開綠水市政環境項目投資有限公司湖北咸寧綠水環境項目投資有限公司實際為一家子公司,集團黨委委員周某和畢某分別任董事和監事,財務由集團會計萬某監管。咸寧經發悅華養老服務有限公司由安苑公司鄧某和吳某分別任董事和監事,財務由安苑公司陳某監管。

4.2024年3月4日,集團組織領導班子、部室負責人、子公司負責人開展經發集團內控管理制度專題培訓

13號問題 黨委會議記錄不規范。

整改情況:

1.2024年1月29日,由集團人力資源部(黨辦)部長雷某對黨委會議記錄人曾某進行專題黨委會議規范記錄培訓。

2.自巡察后,集團人力資源部(黨辦)部長雷某對每次黨委會記錄情況及時進行檢查。

3.2024年1月26日,集團對黨委會議記錄人曾某進行提醒談話。

14號問題 對干部日志管理不嚴部分干部工作日志出現工作日未記錄、標題式記錄、跳躍式記錄。

整改情況:

1.2024年1月3日,集團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優化干部工作日志管理的通知》,明確了管理方式和處罰措施。

2.2024年1月,集團人力資源部(黨辦)開展2023年度干部日志專項檢查,并在集團內部進行通報,對在年終考核時檢查仍未整改的在年終考核中扣除相應分數。

3.2024年2月20日,對黨委委員畢某、投融資管理部部長樊某進行批評教育。

16號問題 上級督辦問題整改不深不實。2023年7月市政府發督辦件指出桂鄉園林公司將承接的咸安區國土綠化試點示范項目工程全部分包給17家社會公司。施工時擅自將作業設計書規定“穴狀整地”,變為“一刀切”“全墾整地”剃頭做法,造成大面積黃土裸露,降雨時路面形成徑流沖刷,對山體土壤的破壞較大,水土流失較為嚴重,違背示范項目初衷。區委主要領導批示要求經發集團黨委以案為鑒,深刻反思,對代建項目的招投標、轉包、分包、采購等多環節排查,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而經發集團僅在黨委會上研究加快落實整改,沒有舉一反三,開展自查自糾,也未建章立制,從源頭上杜絕此類違規事件發生。

整改情況:

1.2023年7月13日,集團組織召開全域國土項目整治工作專題會議,宣讀《關于咸安區國土綠化試點示范項目違規施工有關問題的情況通報》,綠投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國土綠化工作分管負責人作檢討,并對后續的項目施工進行工作部署,要求綠投公司加強施工管理,對所有項目進行排查,舉一反三,杜絕此類事件發生。

2.2023年8月至9月,綠投公司共召開3次項目管理工作能力提升培訓會,分別學習了項目建設流程、招投標管理、安全生產等制度,嚴格按照集團及綠投公司的規章制度規范項目建設管理。 ?

3.2023年11月13日,綠投公司組織開展“以案示警”會議,公司中層及以上全部參加,傳達學習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及綠投公司《關于對咸寧市國土綠化試點示范項目(咸安區)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的通報》,充分發揮警示教育作用,積極營造風清氣正政治生態。

4.2023年11月24日,集團第二黨支部開展2023年第11期支部主題黨日活動,通報了中共咸寧市咸安區紀律檢查委員會《關于給予劉某、胡某黨內警告處分,陳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決定》。

5.2024年1月,集團印發《經發集團招標采購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程實施方案》,定期對集團及子公司重點代建項目的招投標、分包、采購等環節手續進行排查,2024年1月至2月共排查了13家子公司,發現項目問題6處,并要求限期整改。

6.2023年4月至5月,綠投公司對項目建設部部長陳某、項目建設部專員陳某、項目建設部專員呂某進行績效工資處罰,罰款共計2600元整。

7.2023年4月至5月,綠投公司對副總經理胡某、項目建設部部長陳某、項目建設部專員陳某、項目建設部專員呂某給予通報批評。

8.2023年7月5日,集團對黨委副書記王某進行提醒談話,對綠投公司董事長劉某進行了批評教育。

9.2023年10月31日,區紀委監委給予綠投公司董事長劉某黨內警告處分,給予綠投公司副總經理兼桂鄉公司法人胡某黨內警告處分,給予綠投公司項目建設部部長陳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0.2023年7月26日,印發了《咸安區綠色產業發展投資有限公司招標采購管理制度(修訂)》。

11.2023年12月20日,印發了《咸安區綠色產業發展投資有限公司項目管理制度(修訂)》。

12.2024年1月12日,印發了《咸寧市咸安區經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招標采購管理制度(修訂)》。

17號問題 大額資金支付不上會。2022年6月13日經發集團支付農行咸安支行大樓拍賣保證金150萬元,6月30日支付湖北中成拍賣有限公司拍賣傭金28.14萬元;2020年9月,香城交通運輸公司支付武漢羿暢科技有限公司智慧校車定位監控系統采購項目款39.14萬元,12月支付78.28萬元。以上均無“三重一大”記錄。

整改情況:

1.2024年2月,集團計劃財務部對反饋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問題反饋的兩筆資金屬于應急資金,根據2022年3月出臺的《咸寧市咸安區經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資金審批管理制度(試行)》中第二章第十三條第6小點完成資金送審流程,該支出事項也通過了咸安區人民政府《關于收購農行咸安支行大樓專題會議》并出具專題會議紀要。

2.2020年8月底,香城交通運輸公司通過招投標選定武漢羿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羿暢科技)為香城交通運輸公司校車提供校車設備安裝等相關服務,并在同年9月份與其簽訂合同;由于香城交通運輸公司在2020年7月30日正式注冊成立,在與羿暢科技簽訂合同時公司僅成立一個多月,班子成員尚未配齊(僅龍某、謝某2人),因此2020年9月根據合同要求支付的第一筆39.14萬元采購項目款無法召開“三重一大”會議。2020年12月18日支付的第二筆78.28萬元項目款經過了香城交通運輸公司“三重一大”會議。

2021年12月,咸安區國企優化整合工作啟動,將香城交通運輸公司在2022年1月與區經發集團旗下子公司源通出租公司合并重組為一家公司;2023年8月,根據區國資局文件,香城交通運輸公司托管給區交通局客運站。

3.自2024年1月起,各子公司陸續對本公司“三重一大”制度進行學習。

4.2024年1月,集團已擬定《咸寧市咸安區經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三重一大”決策事項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

5.2024年1月3日,源通公司印發了《咸寧市咸安區源通出租車有限責任公司“三重一大”管理制度(試行)》。

18號問題 對子公司執行“三重一大”制度監督不到位。泉潤公司制度規定10萬元以上項目支出需上會研究討論,但執行不嚴。

整改情況:

1.2024年12月28日,集團印發《關于開展“三重一大”檢查工作的通知》,集團紀檢辦聯合審計部前往13子公司開展“三重一大”事項執行情況檢查,共發現問題11個,列出問題清單,現場反饋給相關子公司,已全部整改到位。

2.子公司積極組織職工學習“三重一大”制度。

3.2024年1月20日,集團責令泉潤公司辦公室副主任孫某作書面檢查。

20號問題?偽造黨委會議記錄部署重點工作。經發集團分別于2022年3月23日、4月15日和2023年2月9日召開意識形態專題會議、網絡安全工作會議和黨建工作部署會議,但經座談和調閱相關人員工作日志發現,黨委未召開以上三次會議。

整改情況:

1.2023年12月28日,人力資源部(黨辦)制定《黨委2024年年度重點工作部署會議計劃》,明確了重要會議的召開頻次、計劃召開時間以及督辦單位,及時提醒黨委班子在黨委會上對工作研究部署。

2.2024年1月9日,召開集團2024年第1次黨委會,在會上對黨建工作進行研究部署。 ??

3.2024年3月19日,召開集團2024年第4次黨委會,對意識形態、黨風廉政、國家安全、信訪維穩、創文固衛等重點工作進行了研究部署。

4.2024年1月23日,集團對人力資源部(黨辦)主任雷某、綜合辦公室副主任周某進行提醒談話。

21號問題 未如實記錄工作情況。安泰儲備糧公司倉庫保管員未如實記錄工作日志,2號倉庫保管員2023年工作日志記錄7月3日至8月1日天氣除了7月31日為陰天外,其余均為晴天,實際咸安區7月份下了多場大雨。

整改情況:

1.2023年12月21日,咸寧市安泰儲備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許某召開全體職工大會,通報區委第一巡察組反饋安泰儲備糧公司工作作風不嚴不實問題,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成立整改工作專班,部署落實整改工作。

2.2023年12月22日,倉儲科科長黃某組織倉儲人員學習《湖北省地方儲備糧倉儲管理辦法》《糧食保管員崗位責任制》等制度,學習規范填寫“四簿”記錄。

3.2023年12月25日,安泰公司購買儲糧雨晴表,規范填寫《糧情檢查記錄簿》,自2024年1月1日起嚴格按照信息化智慧儲糧看板模塊填寫相關數據。

4.2023年12月21日,集團對2號倉保管員祝某進行批評教育。

23號問題 將土地保證金計入營業外收入,作為公司利潤。2022年1月29日,泉潤置業公司支付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1918萬元土地保證金競拍區P(2022)01號地塊。2022年3月,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資金全部道還用于化解債務2022年12月,泉潤置業公司將退還的1918萬元計入了其他應付款-營業外收入-土地收益,未將該筆金額計入應沖其他應收款-土地保證金科目。

整改情況:

1.2023年12月,集團計劃財務部完成了原因分析及問題整改。泉潤公司2022年摘牌P[2022]01號土地,總價款3836萬元,1月支付土地保證金1918萬元,2月支付土地尾款1918萬元。3月份集團撥回土地收益1918萬,因不確定該筆收入的化債對象,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將土地收益1918萬計入當期損益。2023年經發集團明確撥回土地收益為化債資金,明確化債對象為棚改項目,泉潤公司于2023年5月完成整改,沖回損益,并將化債資金沖減與政府相關往來。 ????????????????????????????????????

2.2024年1月31日,集團組織全體財務人員開展政府補助的相關政策學習。掌握會計準則16號中政府補助的范圍、賬務處理方式(總額法和凈額法)。

3.2024年1月31日,集團計劃財務部下發《關于政府補助相關賬務處理的通知》,進一步規范入賬方式,要求對后續所有的政府補助優先進入集團母公司賬戶,再由經發集團會計進行化債項目的鎖定,政府補助資金優先清理化債項目,確認未結算政府項目的工程價款收入,化解政府債務。

24號問題 違規將補貼打入個人賬戶。2020年11月開始,香城交通運輸公司將校車照管員補貼撥至校車報賬員個人賬戶,導致多所學校此筆款未入對公賬。

整改情況:

1.經調查,因校車照管員是幼兒園老師兼任,應由香城交通運輸公司將隨車照管員補貼發放至幼兒園對公賬戶,幼兒園自行發放。但有的幼兒園沒有對公賬戶,導致香城交通運輸公司將補貼費用打入各幼兒園指定的個人賬戶。香城交通運輸公司對發現的問題立行立改,于2023年12月停發隨車照管員補貼。

2.針對照管員補貼發放問題積極對接區教育局、區校車辦、各幼兒園學校,并于2024年2月份協商確定,隨車照管員補貼每學期統一發放一次。香城交通運輸公司對全區幼兒園摸底調查,共有65所幼兒園設有對公賬戶,要求有對公賬戶的幼兒園開具發票,再將隨車照管員補貼打入幼兒園對公賬戶。

3.經過多方協調,最終決定公立幼兒園(公立幼兒園統一使用教育總支賬號,沒有對公賬戶)由各鄉鎮教育總支與香城交通運輸公司共同核定各幼兒園隨車照管員補貼后,開具行政往來收據后,再將隨車照管員補貼打入各鄉鎮教育總支。

25號問題 車輛管理存在漏洞、車輛加油卡管理不規范。天立路橋公司施工車輛加油登記臺賬記錄不全,剩余油卡金額未記錄;源通出租車公司管理校車162輛,未根據車輛行駛路線實行限額加油;2022年6月至11月,興企公司未按集團公車管理規定記錄車輛里程,同一車輛連續加油。如鄂L-D7V87車輛,2022年8月15日加油464元,16日加油494元,29日加油300元,同天又加油353元,都無車輛里程數記錄。

整改情況:

1.2024年2月4日,召開區委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推進會議。

2.2024年2月5日,集團成立公車管理問題調查工作專班,先后前往天立路橋公司、源通公司、興企公司調查公車管理問題的事實緣由,并發現天立路橋公司、源通公司、興企公司均已整改。2月8日形成《關于公車管理問題調查情況的報告》。

3.2024年3月5日,集團下發《關于開展車輛管理工作自查自糾的通知》,督促子公司自查自糾,規范車輛管理。

4.2024年3月5日,集團責令相關責任人天立路橋工會主席李某、源通公司副總經理孫某、興企公司副總經理方某、辦公室主任葉某、辦公室文員黃某作書面檢討。

26號問題 違規處置固定資產。2019年5月,原區城投公司將2012年3月購入的五菱牌汽車(車牌號鄂L-15D17)以1000元的價格出售給單位員工同時也是該車管理員潘某,未上會研究。

整改情況:

1.經調查,2019年4月22日咸寧市龍雯評估咨詢有限責任公司對該車進行估價,該車車況極差,使用強度大,為報廢車。2019年集團資產管理部將車輛處置資料報送到業主單位咸寧市咸安區城鄉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并簽批至集團后,與潘某簽訂了《車輛買賣協議》,潘某將1000元購車款打入城投公司賬戶,期間未上集團常務會或黨委會。

2.針對上述問題,資產公司安排經辦人蔡某前往區國資局相關股室深入學習國有資產處置的制度和流程,避免出現類似問題。

3.2024年1月14日,集團對相關責任人蔡某進行了提醒談話。

27號問題 資產底數不清。資產運營公司負責清查集團各子公司資產異動情況及匯總管理集團資產運營工作,巡察發現資產運營公司提供的2023年經發集團資產匯總表上各子公司資產情況與子公司提供的內容不一致。如天立路橋公司有14輛車,天立路橋公司提供的資產清單中而集團資產匯總表上沒有。

整改情況:

1.2024年1月11日,資產公司核查天立路橋公司14輛車資產信息,并通知各子公司重新核查各類資產的具體信息,于2024年1月15日匯總更新集團資產臺賬。本次核查范圍涵蓋集團及下屬29家子公司,資產總量(賬面凈值)1793094.5923萬元,其中存貨281563.9026萬元,固定資產60735.8120萬元,投資性房地產55085.2495萬元,無形資產120614.6025萬元,其他非流動資產77249.9500萬元,長期股權投資1197845.0757萬元。

2.資產公司每月按時統計匯總形成各子公司資產異動情況表

3.根據《咸寧市咸安區經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資產清查管理辦法(試行)》要求,每年開展實地資產清查工作。

4.經核查,在2023年經發集團資產清查匯總表上有天立路橋公司14輛車資產信息。

28號問題 資產長期閑置。資產運營公司24處門面、廠房等價值1.5億元的資產處于閑置狀態,部分資產閑置時間長。如原區城投公司2015年9月購入西河還建點門面30間價值1073.27萬元,自購入之日起,閑置16間未出租,閑置時間長達八年。

整改情況:

1.2024年1月12日,資產公司對集團及子公司經營性資產進行了全面摸排,發現閑置資產24處,涉及的閑置原因有:(1)13處資產地理位置偏僻、房屋破舊;(2)1處資產為車庫,出租難度大,且無法買賣,招租困難;(3)5處資產利用率不高,投資改造成本高,出租流程復雜;(4)5處資產第三方評估價格高于周邊私人出租價格,出租難度大

2.2024年1月25日,資產公司針對閑置資產分類及原因,形成資產公司《閑置資產盤活方案》,并通過拉橫幅,貼車貼、拍攝抖音視頻等方式,加大閑置資產的宣傳。

3.2024年3月1日,資產公司將閑置資產盤活工作納入公司內部考核指標,考核結果與部門評優掛鉤。

4.截至2024年3月10日,資產公司已盤活閑置資產清單中3處資產,分別為咸安區中城路婦聯二樓房屋、水岸瀾庭3、4號門面、皇城理石廠。

29號問題 租金收取不及時。2019年至2021恒輝旅游公司出租汀泗橋熊家灣茶室、三角樹屋、民宿三處資產應收租金35.8萬元未收;2018年至2023年7恒輝旅游公司投資1816.1萬元打造恒輝現代農業科技園項目,2021年11月8日,以每年29.7萬元的價格將科技園出租給湖北賜民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經營,2022年11月8日應支付的第二年租金拖欠至今;截至2023年7城鄉資產運營公司應收租金682萬元,實收386.8萬元,未收295.2萬元。

整改情況:

1.2023年12月26日和2024年1月30日,召開區委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推進會。

2.截止到2023年12月底,恒輝公司已清收租金23.86萬元,未收41.64萬元。2024年1月11日,恒輝公司對熊家灣三角樹屋租金、民宿租金、茶室租金問題開始法律訴訟流程。

3.資產公司對整改問題臺賬進行逐條梳理,對未繳租金商戶進行持續性催繳工作。截止到2023年12月底,資產公司已清收租金187.29萬元,未收107.91萬元。

4.2024年3月13日,修訂《咸寧恒輝旅游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資產租賃管理制度(2024)》。

5.2024年1月24日,建立《咸寧市咸安區城鄉資產運營有限公司資產租賃管理辦法(試行)》。

30號問題 物業費收取率低。安苑物業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2年應收物業費1131.21萬元,未收641.7036萬元,未收取物業費占比56.9%。

整改情況:

1.對2021年-2022年應收、實收的物業費進行梳理,發現:

1)2023年7月,安苑公司向區巡察辦提交物業費一覽表,由于工作人員失誤將水岸瀾庭2022年1-5月份的物業費臺賬表(18.48萬元)當成2022年全年臺賬報送,實際收繳物業費為45.02萬元,差額為26.54萬元。

2)物業費臺賬表應收統計了各小區空置房、毛坯房等暫時無法收繳物業費合計325.9474萬元。

3)2021年-2022年,經與社區核定,對小區中部分特殊(如殘疾、低保等)人群予以減免物業費共計2.067萬元。

4)安苑公司管理的13個公租房小區廉租房的物業費由區住建局隨當年運營管理費一同撥付至恒旺公司賬戶上,2021年至2022年共計撥付廉租房物業費18.735萬元。

因此,2021年-2022年實際未收物業費為268.4142萬元。

2.2023年7月安苑公司與咸寧市銀泉法咨詢有限公司簽訂服務合同,對西河橋電力小區、中城電力小區、文筆路供電小區、機關電力小區、云龍福德小區、福安苑小區、冠苑小區7個老舊小區277戶歷史欠費19.83萬元采取法律手段催收。截至2023年12月底共計發放63份律師函,已有83戶繳清歷史欠費,共計約7萬元。

目前,安苑公司物業費法律催收都在咸安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法院以安苑公司無法提供相關業主房產證和身份證等資料為由,拒絕立案。(安苑公司在管的大量老舊小區,因歷史久遠,無法收集到相應的資料)。即便按要求提供了相應的資料,法院也建議進行庭前調解,并要求按照80%收繳物業費進行調解,也不予立案。即使立案,也只每個小區立案3戶,打擊面不大,達不到訴訟效果,導致安苑公司法定權益無法得到保證,部分在管小區物業費收繳率形成惡性循環,越來越低。? ?

3.在2022年2月至2023年10月期間,安苑公司退出了20個收費率低的小區,其中2022年退出13個小區,2023年退出7個小區。

4.2024年1月4日,安苑公司總經理劉某、副總經理鄧某代表安苑公司積極與溫辦協調水岸瀾庭小區還建戶物業費收繳問題,請求資產管理人(溫辦)盡快落實2022年6月29日《關于對水岸瀾庭小區物業管理歷史遺留問題進行整改協調意見備忘錄》精神。

5.自2022年8月起,安苑公司將客服人員績效考核指標中物業費收繳率占比提高至60%,督促物業費的收繳。

6.安苑公司通過在業主群發催費通知、上門張貼《物業費催繳通知單》、敲門催收等方式對2021年-2022年物業費進行清收,已收歷史欠費67.626萬元,采取法律手段催收物業費近7萬元,共計清收物業費74.626萬元。?

7.2023年12月30日,安苑公司建立了《物業費催繳管理制度》。

31號問題 拍賣成交價款催收不及時。2021年8月恒茂礦業公司委托咸安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拍賣桂花鎮天成礦山修復工程產生的原石石料,由咸寧中發礦業有限公司中標,成交價1231萬元。合同約定須于2021年10月14日前付清拍賣成交價款,但咸寧中發礦業公司直至2022年11月22日才用出售石料款交清成交價款,拖欠一年多時間。

整改情況:

1.2023年12月13日,恒茂公司召開區委巡察反饋問題第31號問題整改工作推進會。

2.2023年12月25日,對桂花天成生態修復項目石料拍賣款催收不及時問題進行調查,形成了《關于桂花天成生態修復項目石料拍賣款催收不及時問題項目調查報告》。因2021年底至2022年初正值集團改革重組之時,各公司業務重組,人員變動,導致工作銜接不到位,未能及時催收拍賣成交款。2022年初,原經發集團恒茂公司同原交建集團香城資源開發公司以及原綠投公司的礦山業務版塊合并,成立了新的恒茂礦業公司。新公司的班子成員到位后,主動與區自規局、區財政局及相關單位對接,已于2022年11月22日及時交清成交價款。

3.2024年1月2日,恒茂公司制訂了《咸寧恒茂礦業有限公司合作商信用評級標準制度》,并于1月10日組織全體干部職工對合同法相關法律法規及《咸寧恒茂礦業有限公司合作商信用評級標準制度》進行培訓學習。

4.2024年2月2日,組織公司全體人員進行廉政主題教育,加強管控自身工作中的風險點,列出風險清單,公司全體職員簽署廉政承諾書。

5.2022年初,原經發集團恒茂公司與原交建集團香城資源開發公司、原綠投公司的礦山業務版塊合并,成立了新的恒茂礦業公司。新公司的班子成員到位后,主動與區自規局、區財政局及相關單位對接,已于2022年11月22日及時交清成交價款。

32號問題 公司未成立合同已簽訂。2019年9區綠投公司與實誠勞務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向陽湖國家濕地公園科普宣教中心配套景觀綠化工程,結算42.38萬元;2019年10月26區綠投公司與實誠勞務服務有限公司簽訂青龍路與錦龍路及泉源路綠化景觀工程承包合同,結算14.475萬元,但該公司注冊成立時間為2019年11月13日。

整改情況:

1.2023年11月14日,綠投公司對巡察整改32號問題中公司未成立合同已簽訂問題做了調查報告,形成了《關于巡察整改32號問題中公司未成立合同已簽訂的調查報告》:由于相關員工專業能力不足、缺乏相關合同法規知識以及在工作中態度不夠嚴謹造成公司未成立合同已簽訂的問題出現。

2.2023年11月15日,綠投公司對2019-2021年簽訂的合同進行全面排查,共計簽訂合同350份。

3.綠投公司將嚴格按《咸寧市咸安區經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要求執行合同審批流程,對不符合要求的合同不予審批,同時設立合同檔案管理臺賬,加強合同檔案管理工作。

4.2024年1月22日,集團對原桂鄉項目負責人游某進行提醒談話。

33號問題 工程項目長期掛賬。截至2022年12恒輝公司有32個長期掛賬項目

整改情況:

1.2024年1月,恒輝公司32個長期掛賬項目進行排查。主要為文體中心一期項目、前期承擔的系列公益性項目(咸嘉文化城鎮帶、鄉村振興、刷黑亮化零星等項目)。除咸安區文體中心恒輝公司前期承擔的系列公益性項目,竣工驗收及結算審核均已完成。

由于上述項目均為非經營性公益項目,恒輝公司對這些項目沒有所有權,且無法通過市場化方式運作產生收益,也沒有與相關政府單位簽訂代建協議或取得相關政府補貼。按照會計準則對固定資產的入帳的規定,上述在建項目無法結轉為固定資產。無法進行銷賬處理。

2.2023年6月,恒輝公司催促中建六局加快資料完善工作,預計該項目于2024年8月中旬完成結算審核工作。待文體中心一期項目的結算審核報告出具后,即可將文體中心一期項目資產由在建工程結轉至固定資產。后續即可按流程辦理銷賬手續。

34號問題 工程項目竣工審計不及時。2019年10月至2022年12月,下屬公司13個項目工程在2022年3月之前竣工,有的項目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審計、有的審計之后無審計結果。如南大街社區創文點打造及問題整改項目,2020年11月15日已竣工。另有6個竣工項目工程未委托審計單位,如2022年5月6日竣工的賀勝橋鎮黎首村十五組地塊土方平整工程。

整改情況:

1.2023年12月18日,集團項目管理部組織召開應審計未完成項目情況會商會。總體排查2019年至2023年期間完工未結算的項目,分析原因。對完工未結算項目進行任務清單分解,確定對應責任單位、相關負責人,審計部對項目進行實時跟蹤,按時間節點督促業主單位加快推進結算審核程序,盡快出具項目結算審核報告。截至3月份,排查出共計完工正在審計項目48個,總金額達28954.02萬元;大部分項目因施工單位隱蔽資料無工程量確認單,簽證單不規范等問題造成后期審減過多,施工方不認可,導致已完工項目無法出具結算審計報告。

2.2023年12月26日,集團項目管理部召開區委巡察整改工作部署會(部分問題)。排查竣工未審計的19個項目清單,分析原因。對19個項目進行任務清單分解,確定相對應責任單位、整改負責人、相關配合單位,分析應審計未完項目存在的問題并規定整改時限。審計部作為牽頭單位,督促19個項目的業主單位加快推進結算審核工作,盡快出具項目結算審核報告。

3.2024年1月30日,集團項目管理部召開區委巡察部分問題整改工作推進會。根據相關負責人表明,9個未整改項目大部分因施工方送審資料不齊全,如缺失隱蔽工程、拆除工程量的確認單、工程簽證單不規范等非我方造成的客觀問題,暫時無法完成整改,形成情況說明。關于上述問題無佐證資料,第三方審計單位全部扣減,審減額過大,施工方不認可,對賬難度大,結算審核進度緩慢。有些項目因時間年限久遠,人員變動,導致過程資料簽字蓋章困難,無法在規定的時限整改完成。會上強調各項目需限期整改,按照相關流程補齊過程資料,盡快出具項目結算審核報告。

4.2024年3月10日,集團審計部對第34號問題的19個項目整改情況進行說明。截至3月份,已完成10個項目的整改工作,出具了項目結算審核報告,總金額:2244.93萬元。

5.2024年1月12日,完善了《咸寧市咸安區經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工程項目管理制度(修訂)》,約束后續竣工驗收項目按期完成結算審核。

40號問題 大宗商品未集中采購。2022年8月,香城交通運輸公司未按經發集團采購程序采購,直接與天時利汽車銷售公司簽訂客車銷售合同,以82萬元購買2臺豐田柯斯特(20座),39萬元購買1臺豐田海獅(13座)作為商務公務租賃車使用,共計121萬元。

整改情況:

1.經核實,2022年8月23日香城交通運輸公司根據《咸寧市咸安區經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招標采購管理制度》購買三臺商務公務租賃車輛,經過了中國采購與招標網、咸安經發集團官網進行招標。

2.2023年12月16日,源通公司形成書面情況說明,將“三重一大”事項決策記錄表、招標掛網請示的公文處理箋、招標公告、成交通知書、購車合同報送至集團項目管理部。

3.2024年1月12日,源通公司組織公司全體員工學習《咸寧市咸安區經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招標采購管理制度》,整體提高公司員工業務能力水平。

4.2024年1月3日,源通公司完善了《咸寧市咸安區源通出車有限責任公司招標采購管理制度(修訂)》。

41號問題 壓力傳導不夠。巡察發現經發集團下屬子公司在“三資”管理、項目建設、安全生產等方面問題較突出,干部管理寬松軟,“一把手”督促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不到位,全面從嚴治黨壓力傳導不夠。

整改情況:

1.2023年5月,集團印發《區經發集團“空、蠻、懶、亂、假”作風問題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并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發現項目程序不規范、考勤不嚴謹、項目驗收手續及審計工作滯后等52個問題,現已全部整改。

2.2023年7月,集團印發《經發集團開展不擔當不作為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各部門及子公司對項目建設、安全生產等方面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17個,已于2023年12月全部整改完成。

3.2024年2月19日,集團召開2024年重點工作專題部署會,對融資計劃、資金計劃、市場運營、重大項目推進等方面進行安排部署;2月25日下發《關于經發集團2024年重點工作落實情況的督辦通知》,對2024年建設項目制定實施方案,將項目責任分解到人,形成各類項目責任分解清單。

4.2024年2月28日,成立“三資”管理、項目建設、安全生產突出問題督查整治專班,明確牽頭單位和責任人,各牽頭單位負責組織開展相關整治工作:資產公司對集團資產進行全面清查,形成臺賬匯總表,并每月定期開展資產安全巡查;每月對資產異動情況進行盤查,形成專項臺賬。計劃財務部對各項資金的做賬科目進行統一規范,對集團經營性資產進行年度分類統計;編制資金動態表掌握各公司資金動態,強化資金監管。項目建設管理部對代建未結算項目進行了清查;開展了安全生產管理技術培訓;集團印發了《經發集團2024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要點》《經發集團2024年治欠保支工作部署要點》;針對寒潮、低溫雨雪冰凍應急天氣召開部署會,編制應急預案,組建應急小組。3月15日,集團印發《關于2024年重點工作督辦事項辦理情況的通報》(第一期)。

5.2024年2月26日,集團印發《2024年度紀檢監察工作要點》、制定《職工問責制度(2024版討論稿)》,3月15日集團召開清廉國企專題培訓會。

6.2024年2月28日,集團召開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將履行“一崗雙責”、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干部管理等文件精神納入黨委中心組學習。

7.2024年2月28日,集團黨委書記樊某作書面檢討。

8.2023年12月12日,印發《咸寧市咸安區經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資金監管制度》;

9.2024年1月12日,印發《咸寧市咸安區經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招標采購管理制度(修訂)》《咸寧市咸安區經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工程項目管理制度(修訂)》《咸寧市咸安區經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修訂)》;

10.2024年1月24日,印發《咸寧市咸安區資產運營有限公司資產管理辦法》《咸寧市咸安區資產運營有限公司資產清查管理辦法》《咸寧市咸安區資產運營有限公司資產租賃管理辦法》。

42號問題 整改工作重視不夠。2022年6月,咸寧電視問政曝光了經發集團恒輝旅游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意識淡薄、管理松懈、監督缺失,導致建設的大幕鄉東源花谷鄉村振興項目多計多付30.3萬元工程款問題,經發集團對問政問題督促整改不力直至2023年3月恒輝旅游投資公司才起訴眾昇建筑工程公司,且聘請律師在訴訟狀中將該公司的信息寫錯截至2023年9月底,該問題仍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況:

1.2022年6月,集團組織專題學習《咸寧市咸安區經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項目管理制度》,加強項目建設管理,規范項目建設流程,保證工程質量。

2.2023年3月22日,恒輝公司更正了關于起訴湖北眾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訴訟狀的公司信息進行起訴。

3.2023年12月5日,法院受理恒輝公司起訴內容正式開庭。由于施工單位湖北眾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對多計工程款302915.56元并不認可,法院委派第三方公司對多計工程款進行重新審計。恒輝公司將持續與法院的聯系,等待判決結果,預計6月份能出審計和判決結果。

4.2024年1月16日,湖北佳成律師事務所對律師張某進行處理,暫停其代理訴訟案件3個月。

5.2024年1月19日,集團對項目負責人黃某就該問題進行提醒談話。

43號問題 推動清廉國企建設力度不大。2022年1月至2023年7月經發集團干部、員工受黨紀政務處分10人,其中區紀委監委處分9人經發集團紀委平時只是運用“第一種形態”對干部、員工進行處理,執紀偏松偏軟,缺乏震懾力。

整改情況:

1.2023年11月,集團紀檢辦共建立干部廉政信息檔案83份,做實做細干部履行監督職責的基礎性工作,集團紀委嚴格按照“應建盡建”“一人一檔”的原則建檔立卡。通過對黨員干部全覆蓋建立廉政檔案的方式,對每位黨員干部的“家底”進行全面清查登記,加強對干部職工的提醒以及職工家庭情況的審查,不斷提高干部廉潔自律的意識。開展崗位廉政風險排查工作,建立廉政風險排查表177份,加強廉政教育和廉政談話,常態化開展落實情況“回頭看”。要求集團機關部室中層副職及以上人員、子公司副部長及以上人員填寫個人崗位廉政風險防控登記表,并逐級簽批審核。

2.2023年11月23日,集團聘請法律顧問組織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講座;2024年1月10日,集團印發《2024年度經發集團紀法學習工作方案》,并在黨委會和主題支部活動日學習紀法條例。集團組織紀檢聯絡員參加紀檢監察綜合業務知識測試。加強以案促改工作,通報了多起典型案例,在集團和子公司內部組織職工開展廉政教育學習,提高廣大干部職工遵紀守法意識。

3.2024年1月12日,集團成立考核領導小組,印發《區經發集團2023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制定清廉國企建設考評清單,對子公司清廉國企建設工作進行考評,將考評結果與干部任用、與績效考核相掛鉤,切實引導子公司履行清廉國企建設主體責任。

4.2024年2月初,集團印發《關于2024年“春節”期間廉潔過節提醒的通知》督促干部職工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講廉潔、過“廉節”。在2月中旬節假日期間,組織紀檢人員開展公務用車、值班紀律等監督檢查。

5.2024年2月26日,印發《經發集團2024年度紀檢監察工作要點》,緊緊圍繞 集團的中心工作,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目標,全面加強紀檢監察工作,完善紀檢監察工作體系,強化監督執紀。

44號問題 工程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自查工作避重就輕。2023年4月全省開展工程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調閱資料發現,經發集團報送的自查自糾問題清單中僅有安全生產工作資料不齊全、變更審批不及時等4個問題而巡察中發現經發集團工程領域拆分工程、圍標、未招標先建設等問題較多。

整改情況:

1.2024年1月,紀檢監察專員辦公室組織專班對工程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全面深入排查,針對項目招標、成本控制方面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結算審計專項整治已出具《關于開展子公司項目抽查復核方案》。

2.2024年1月,印發《2024年度經發集團紀法學習工作方案》。

3.2023年10月至今,集團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相關法律法規培訓,已組織各部室、子公司學習部分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4.2022年6月18日,集團責令恒輝公司綜合辦公室副主任朱某作書面檢查。

5..2022年6月18日,集團責令泉潤公司副總經理余某、恒興公司副總經理程某作書面檢查。

6.2023年12月25日,集團責令集團項目管理部項目管理人員魯某、陸某作書面檢查。

7.2024年1月4日,集團責令恒興公司協調服務部部長陳某、市場運營部部長鄧某作書面檢查。

8.2023年11月,印發《咸寧市咸安區經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內部服務業務委托管理辦法(試行)》。

9.2024年1月,完善《咸寧市咸安區經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招標采購管理制度(修訂)》《咸寧市咸安區經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工程項目管理制度(修訂)》。

(三)在聚焦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

45號問題 崗位人員設置與定編不一致。巡察發現經發集團部室崗位設置、人員定崗與“三定”不匹配。如計劃財務部“三定”方案定編17人,實際安排29名工作人員;項目管理部定編7人,實際安排11名工作人員。

整改情況:

該反饋問題不屬實,經自查,因整合初期預判不精確,整合后又增設監察專員辦公室定編3人,初期擬定的編制數無法滿足集團業務發展和管理運營需求,通過公開招聘、內部借調和使用勞務派遣人員補充的方式充實隊伍建設,最終導致與整合期初“三定”方案不匹配。

47號問題 干部隊伍專業化水平不高熟悉產業發展、項目建設、投融資、資本運營等方面人才不足。恒輝旅游公司缺旅游開發方面專業人才,綠投公司、寧安建筑、泉潤公司等缺乏市政、基建方面人才。

整改情況

1.自2023年3月起,人力資源部(黨辦)制定集團培訓計劃、培訓方案,組織督促各單位開展專業技術、管理知識等培訓。

2.2024 年1月,人力資源部(黨辦)對目前經發集團專業技術人員情況進行全面的統計和分析,形成《區經發集團持證情況統計表》和《經發集團專業人員信息臺賬》。

3.將《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規定》納入第二期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

4.各子公司組織學習《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規定》。

5.擬定《咸寧市咸安區經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后備人才選拔培養管理制度(送審稿)》。

48號問題 人員混編混崗。中天養護公司在冊員工76人,實際在該公司上班只有46人其中22人在區公路(養護中心)上班、8人在區交通局(執法大隊)上班。工資都由中天養護公司發放人員混編混崗,管理難度大。

整改情況:

1.2023年10月9日,中天養護公司迅速梳理混編混崗人員情況,并將問題進行情況說明。

2.2023年10月13日,為了盡快解決人員混編混崗問題,中天養護公司向集團報送《關于事業編職工要求回原單位的請示》。

3.2023年10月16日,區政府召開了關于進一步理順中天養護工程有限公司人員工作機制專題會議,并出具了會議備忘錄,會議議定將現由區經發集團管理的中天養護公司的事業身份人員劃轉至編制所在單位管理,將現由中天養護公司管理的企業身份職工和區公路局、區交通執法大隊現有的企業身份職工,經本人申請后,由中天養護公司優先聘用。

4.2023年11月13日,中天養護公司向集團報送《關于落實咸安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理順中天養護工程有限公司人員工作機制會議備忘錄>相關工作的建議》。根據2023年11月17日《經發集團2023次第12次黨委會議紀要》,會議原則同意中天養護公司現在事業編制職工回原編制單位工作,咸安區公路管理局和交通執法大隊工作的合同制職工暫時安排至中天養護公司,待人員穩定后再內部調劑。

5.2023年11月17日,集團和區公路局相關人員就如何穩妥落實《關于進一步理順中天養護工程有限公司人員工作機制會議備忘錄》精神進行會商,形成了一致意見:中天養護事業身份人員、區公路管理局、區交通執法大隊現有的企業身份人員于2023年11月22日在區文體中心集中交接理順崗位,人員交接之前相關矛盾和遺留問題由原崗位所在單位負責牽頭解決,人員交接后由現崗位所在單位負責落實管理。確因原崗位工作需要暫時不能按時到崗的,經雙方單位協商后,由原單位致函現單位說明工作事由、所需時間等事項。

6.2023年11月22日,中天養護公司在區文體中心完成人員交接工作,并開展三天全體職工培訓大會。

50號問題 評優制度執行不嚴格。

整改情況:

1.取消了“全年‘學習強國’學習平臺積分低于5000分取消評先評優資格”的評選規定。

2.集團積極引導干部職工利用“學習強國”學習平臺加強學習。

51號問題 出入境證件未上交。查閱咸安區公安分局出入境證件持證信息發現,經發集團班子成員、集團中層干部、子公司班子成員中共40人辦理出入境證件60本,未進行登記備案和按管理權限上交組織部門或單位保管。

整改情況:

1.2023年10月19日,印發《關于經發集團職工因私出國(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集團全體干部職工將證件及管理臺賬統一報送集團人力資源部(黨辦)保管。

2.2023年12月13日,集團向咸寧市咸安區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隊致函,查詢在職員工護照、港澳通行證的相關情況。

3.2024年1月25日,集團人力資源部(黨辦)組織各子公司人事專員學習《區管干部因私出國(境)審批管理工作規程》。

4.2024年3月5日,集團印發《關于出國(境)工作專人管理的通知》。

5.2024年1月26日,集團對人力資源部(黨辦)部長雷提醒談話。

6.2024年1月5日,印發《區經發集團因私出國(境)管理制度》。

52號問題 黨建工作部署不夠。經發集團黨委2023年未專題研究部署黨建工作,未組織召開2022年度黨支部書記述職述廉考評會議。

整改情況:

1.2023年12月21日,集團學習《習近平:健全全面從嚴治黨體系推動新時代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向縱深發展》。

2.2023年12月21日,各支部召開2023年度支部書記述職會。

3.2024年1月9日,集團召開黨委會專題研究部署2024年黨建工作。

4.2024年1月10日,集團黨委書記樊某和副書記王某作書面檢討。

53號問題 對基層黨建工作指導不夠。人力資源部(黨辦)對黨支部書記和黨務工作者沒有進行業務培訓,對如何開展工作指導少,導致各支部活動開展不規范。如第四黨支部天立路橋公司支部主題黨日活動沒有嚴格按“六事聯動”的要求召開,缺少民主公開程序;第三聯合支部2022年組織生活會、支委會沒有召開,2023年支委會只召開2次。

整改情況:

1.2023年12月15日,集團召開黨建工作業務培訓會議,并安排各支部選派1名支委到集團黨辦進行跟崗培訓。

2.2024年1月10日,集團對黨務工作內容和規范工作流程進行了培訓。

3.2024年1月24日,第三黨支部召開2023年度組織生活會。

4.第黨支部每月按時填寫支委會會議記錄。

5.2024年1月24日,第四黨支部按規范流程開展2024年1月份主題黨日活動。

6.2024年2月24日,責令第三黨支部書記劉某和第四黨支部書記陳某作書面檢討。

54號問題 組織生活會整改清單未落實。經發集團黨委2022年度民主生活會和第一支部、第二支部、第四支部、第五支部組織生活會整改清單內容都未落實。

整改情況:

1.對集團黨委2022年度民主生活會及相關支部組織生活會整改清單進行梳理。

2.形成整改落實情況資料臺賬。

3.2024年2月1日,集團對黨務干部萬某和第一、二、四、五支部黨務干部黃某、曾某、柯某、嚴某進行提醒談話。

55號問題 黨員底數不清。聶某2022年1月至4月在第一支部交納黨費,實際屬于第三黨支部黨員;第二支部郭某、第三支部夏某、第五支部朱某3名黨員轉出沒有記錄。

整改情況:

1.2024年2月27日,集團已建立詳實的集團黨員臺賬。

2.集團已制定黨員關系轉入轉出流程。

56號問題 發展黨員程序不規范。2023年6月27日第一支部支委會議討論接收張某、吳某為預備黨員時直接表決,入黨人員匯報情況、入黨介紹人介紹情況及發展對象考察情況介紹等程序都未履行。

整改情況:

1.2024年1月10日,集團組織黨務人員開展發展黨員工作培訓,學習了《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發展黨員制度和發展黨員工作規范流程。

2.2024年2月1日,集團對第一黨支部組織委員黃某進行批評教育。

57號問題 檔案資料管理缺失。經發集團黨委未收集歸檔重組合并前(2018年至2021年)原經發集團、區綠投公司、交建集團、區鳳凰投四家國企的黨建相關工作臺帳資料。

整改情況:

1.2024年2月4日,召開區委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推進會議。

2.2024年2月5日,集團成立了經發集團原四家平臺公司檔案管理工作小組,責任領導任組長,辦公室主任任副組長,相關責任人任成員,負責檔案工作。

3.2024年3月5日,收集原四家平臺公司的黨建工作資料。

4.預計在2024年6月底完成原四家平臺黨建工作檔案的歸檔工作。

5.2024年2月26日,集團對黨委委員張某進行了提醒談話。

6.2024年3月5日,完善了《咸寧市咸安區經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三、如何做好巡察成果運用

下一步,我們將堅持長期整改的原則,堅持以嚴的要求、實的行動,充分利用好前期的整改成果,發揚并貫徹自我革命精神,扎實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加強理論學習,提高政治站位

巡察整改工作為契機,堅持把加強理想信念教育作為重大政治責任,切實擰緊思想和行動的“總開關”,不斷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強化理論學習,統一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隊伍建設,提升隊伍素質,助力咸安區經濟高質量發展。

()注重人才培養,提高隊伍整體素質

加大對后備干部的培育,通過外培內訓、人才引進、交流學習等多種方式,提升整體業務水平,規范工作流程,強化制度建設,提高整體工作效能,注入企業活力

()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營造風清氣正政治生態?

一是切實壓實責任堅持把落實巡察整改與集團黨委主體責任落實結合起來,注重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層層傳導壓力,壓實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巡察整改成效向縱深發展

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對照巡察整改清單及新表現新形式“四風”問題,嚴查頂風違紀行為。三是強化追責問責措施,對損害巡察整改成果的干部嚴懲不貸。四是樹立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推動廣大黨員干部在自身崗位中勇于擔當、積極作為、干出實績。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我單位巡察整改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

聯系方式:0715-8688178

電子郵箱:159510665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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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咸寧市咸安區經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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