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網報時間地點
1.網報時間:9月21日8:00—10月13日20:00;
2.現場確認時間:10月14日-10月18日8:50--12:00,13:50--17:00(公休日除外);
3.現場確認地點:咸寧市民之家(咸安區旗鼓大道101號)一樓C區綜合窗口1-8號。
二、認定范圍和對象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在咸安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1.戶籍在咸安區內的社會人員;
2.持有咸安區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的社會人員(注:臨時居住證、暫住證、居住證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內居住證,不能替代使用);
3.咸安區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和全日制在讀研究生;
4.駐咸安區部隊現役軍人、現役武警;
5.在咸安區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在居住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在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歷及其他條件、程序要求與內地(大陸)申請人相同。?
申請人同一自然年只能申請認定一種教師資格,成功申請后的當年在全國范圍內不能再申請第二種教師資格。?
三、學歷標準
申請認定小學、初中教師資格學歷按照《關于我省教師資格認定學歷問題的說明》(鄂教資〔2012〕4號)有關規定標準執行,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按照《關于我省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學歷問題的通知》(鄂教資〔2015〕6號)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四、普通話要求
申請語文學科、小學全科和幼兒園教師資格需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申請其他教師資格需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五、體檢標準
申請人體檢標準嚴格按照《湖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鄂教師〔2002〕3號)規定執行。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的體檢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的規定執行。所有體檢項目必須完檢,近三個月內體檢結果有效。
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體檢醫院為咸寧市咸安區中醫醫院,地址(長安大道73號)門診三樓體檢科,咨詢電話:0715-8726539,幼兒園教師資格體檢參考價206.28元,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體檢參考價168.28元,體檢時間為工作日8:00-12:00,14:30-17:30,體檢需空腹,女性尿常規檢查和婦科檢查請避開月經期。
特別提示:懷孕人員可免做胸透項目,但需提供認定機構指定體檢醫院出具的相關醫學檢查證明。
六、網上申報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開放時間注冊個人賬號,從“教師資格認定登錄入口”進行申報,按網站提示選擇相應的認定機構和現場確認點(《使用手冊》見附件)。
七、現場確認
申請人網上申報完成后,查看系統“申報提醒”及“注意事項”相關內容,在規定時間內按認定公告要求攜帶各項需提交的材料進行現場確認。具體材料要求如下:
1.申請人或受托辦理人二代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原件。
2.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戶口本個人信息頁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有效居住證原件;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和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限咸安區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和全日制在讀研究生、專升本學生)。
3.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請的,提供軍官證或警官證,證件未顯示服役所在地的,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服役所在地。
4.學歷信息在報名系統中未核驗成功的,須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和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港澳臺學歷和國外學歷應分別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信息核驗不成功的,應當提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6.《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無需提交,由報名系統自動比對核驗。
7.《湖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或《湖北省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
8.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2張(正規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
9.申請人不能親自前來的,可委托他人辦理并按要求提交《授權委托書》(見附件)。
八、其他事項
請申請人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申請人在申請認定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相關法規,予以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處罰。被撤銷教師資格者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喪失教師資格者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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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及舉報電話:咸安區教育局0715-831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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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中國教師資格網賬號注冊登錄使用手冊》
2.《中國教師資格網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使用手冊》
3.《湖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適合申請中小學、中等專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使用)
4.《湖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適合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使用)
5.《授權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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