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金興置業發展有限公司:
你單位報送的《關于翰林名苑建設項目核準申請報告》及規劃、國土等相關部門預審意見收悉,依照《湖北省企業投資項目核準暫行辦法》,同意你單位新建翰林名苑(項目代碼2020-421202-70-02-044404 ),現對該項目核準如下:
一、項目建設規模及主要建設內容:擬建的咸寧“翰林名苑”房地產建設項目規劃總用地面積35468平方米(合53.2畝),總建筑面積140185.69平方米。其中:計容面積113490.69㎡(棚戶區改造136戶,還建面積20143.23平方米)。建設內容主要包括:新建高層商住樓7棟,同時配套建設供水、供電、燃氣、綠化景觀、道路硬化、停車場等相關附屬設施。
二、場址選擇:該項目擬建地址位于咸安區浮山辦事處楊下村。
三、項目建設投資及其它相關要求:項目概算總投資
38802.6萬元,資金由你公司自籌。
四、嚴格按國土、規劃、節能、環評等相關部門規范要求設計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五、本核準文件有效期限為2年。自發布之日起計算,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項目的,應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項目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申請延期的,或雖提出延期申請但未獲批準的,本核準文件自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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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