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1
行政處罰決定案號
咸安建罰決〔2023〕04號
案件名稱
寧城新都一期10#-12#樓項目涉嫌違規操作特種設備案
違法企業名稱
湖北順天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主要違法事實
湖北順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過程中無特種作業證駕駛施工升降機
行政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一款和第九十七條
罰沒款(元)
10000
作出行政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咸寧市咸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9月28日
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