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起草的背景及起草目的
2019年我區制定出臺的《關于加快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咸安政發〔2019〕3號)在過去的一年有力的促進了我區雙創工作的發展,但2020年很多創新平臺更換新名稱,并且該文件的很多獎勵標準低于創新型縣(市、區)創建標準,該文件的部分內容已經不適應我區雙創工作的發展需要。目前我區已被省科技廳確定為第二批創新縣市區建設單位,為了充分發揮創新的引領作用,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創新型縣(市、區),打造創新咸安,開創科技創新引領咸安高質量發展新局面。
????二、主要內容
《方案》共分三部分,依次為總體目標、重點任務(培育高新技術企業,突出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打造轉型發展示范區,推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創新平臺建設,增強經濟發展新動;堅持以人才發展為引領,打造人才發展高地)和附則。
該《方案》在多輪研究修改的基礎上,對我區創新型(市、區)建設提出了切實可行的目標,明確了創建方向。根據創建創新型縣市區需要,全面提高了咸安政發〔2019〕3號文獎勵標準,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對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從10萬元提高到20萬元;對認定為國家、省、市、區級技術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校聯合創新中心(校企共建研發中心)的,一次性分別補助50萬元、30萬元、5萬元、3萬元;對認定為國家級和省級孵化器的,分別給予100萬元和50萬獎勵,對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區級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被認定為國家、省級創新型企業的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鼓勵企業打造精品品牌。在咸安發[2018]11號文的基礎上,將對新獲得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獎勵提高到10萬元。對當年新獲得核準注冊馬德里國際商標的商標權屬人,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補。對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區級創新型鄉鎮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