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防止耕地“非糧化”,提升我區糧食生產能力,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辦發〔2021〕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糧食生產實際,經區政府研究決定,制定本實施方案,現將方案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把確保糧食安全作為“三農”工作的首要任務,堅持科學合理利用耕地資源,把有限耕地資源優先用于糧食生產,采取長牙齒的硬措施,落實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嚴守耕地紅線,堅決防止耕地“非糧化”,堅決完成糧食生產目標任務,為確保糧食安全提供堅實支撐。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2020〕44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辦發〔2021〕4號)文件。
二、方案內容
(一)工作任務
1、開展糧食生產功能區督查指導。綜合利用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成果和多年統計、遙感監測數據等,強化糧食生產功能區監督。在已劃定的糧食生產功能區內,規劃種植糧食作物。按照穩中稻、玉米,擴雙季稻、擴中稻再生稻的工作思路,全力挖掘糧食生產潛能,提高糧食生產效益。
2、開展耕地“非糧化”問題專項清理整改。對耕地“非糧化”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堅決遏制住耕地“非糧化”增量,同時摸清存量問題底數,堅持實事求是,分類處置,不搞“一刀切”。分類建立耕地“非糧化”問題臺賬,分類制定措施,分類穩妥整改。
3、完善土地流轉管理。規范土地流轉行為,抓緊建立健全工商資本流轉土地資格審查和項目審核制度,嚴格準入門檻,完善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監管和風險防范機制,落實風險保證金和分級備案制度,加強土地流轉事中事后監管,守好糧食安全和農民權益保障底線。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從事糧食加工、流通和糧食生產專業化社會化服務等。
4、落實耕地優先種糧。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和用途管制,嚴格控制耕地轉為林地、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永久基本農田重點用于發展糧食生產,特別是保障稻谷、玉米的種植面積。一般耕地應主要用于糧食、油料、蔬菜等農產品的生產,防止無序發展。引導作物一年兩熟以上的糧食生產功能區至少生產一季糧食,種植非糧食作物的要在一季后能夠恢復糧食生產。每半年開展一次耕地作物種植情況調查,對在耕地上種植的非糧食作物面積要掌握底數、加強監測,確保種糧優先。
(二)主要措施
1.全力抓好早稻生產。確保落實上級下達的早稻生產任務面積。加強農資監管,嚴把質量關。選擇優質高產的早稻品種,引導新型經營主體參與早稻恢復生產,辦好早稻生產示范片,示范帶動全區早稻生產水平提高。
2.全力夯實糧食生產能力。加快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升糧食安全基礎保障能力。持續推進土壤培肥改良,開展退化耕地綜合治理,改善提升土壤地力。規范發展“稻-蝦”、“稻-漁”綜合種養。強化人才技術和裝備支撐,推動技術集成。落實國家、省、市支持糧食生產的政策措施,切實提高農民種糧積極性。
3.全力優化調整種植結構。發展雙季稻生產,穩定雙季稻面積。重點抓好中稻(秋糧)生產。建設再生稻優質板塊基地,加大優質品種推廣力度,擴大水稻品種種植面積。推廣“水稻+”等以糧為主的系列綠色高質高效種植模式集成,提高水稻生產質量,提升種植效益。
4.全力擴大糧食生產面積。嚴禁基本農田拋荒,對閑置荒蕪永久基本農田的,引導農戶復墾復耕,種植糧食作物;對占用耕地種植苗木已出售的,堅決按要求恢復種植糧食作物,堅決遏制“非糧化”。支持高塝田、休耕農田改擴復耕,支持合作社、大戶撿種零星拋荒耕地連片種植糧食作物。充分挖掘閑置農田(地)發展玉米、紅薯、紅綠豆等旱雜糧生產。對占用基本農田種植林果業和挖塘養魚等耕地“非糧化”行為的,根據實際情況,分類分步妥善處置,逐步恢復為以種植糧食為主的耕地。特別是
5.全力推進綠色生產。推廣綠色節本增效模式,打造一批示范樣板和示范片。推廣應用緩控釋肥、專用配方肥等肥料新品種。推廣健康栽培、生態控制、生物防治和理化誘控等化學農藥替代和促增產技術,應用生物農藥替代化學農藥、低毒農藥替代高毒農藥措施,推進統防統治與綠色防控融合發展。
6.全力培育新型主體。培育壯大一批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引導糧食生產標準化、規模化發展,完善“新型經營主體+小農戶”的利益鏈接機制。延長產業鏈,創建咸安稻米品牌。強化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能力提升,大力推進糧油類農產品代耕代種、統防統治、土地托管等生產性服務。
三、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領導小組,嚴格落實糧食安全政治責任。
(二)強化日常監管。建立常態化日常監管和執法檢查機制,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三)強化監督考核。將防止耕地“非糧化”作為鄉村振興、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
(四)強化宣傳引導。加強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的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