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9日,為建立健全咸安區輻射事故應急機制,提高應對輻射事故的應急反應能力,科學有效應對輻射事故,控制和減輕事故后果,保護公眾和從業人員的安全和健康,保護輻射環境安全,特制訂《咸安區輻射事故應急預案》。
方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國務院令第??449 號)、《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條例》、《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管理辦法》、《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生態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局)輻射事故應急預案》、《湖北省突發事件應對辦法》、《湖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湖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湖北省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咸安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及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等文件編制本《方案》。
《咸安區輻射事故應急預案》明確了編制目的、依據、適用范圍、應急原則和事故分級,對輻射事故應急工作機構進行了設置;對輻射事故應急報告時限和程序、報告方式與內容做出明確要求;明確了輻射事故應急的先期處置、分級響應、應急響應程序、指揮協調與應急處置措施、應急監測、安全防護和通報與信息發布相關要求;對應急響應終止的條件和決定做出要求;對善后處置、調查與評估和總結報告做出要求;對輻射事故應急中的資金、物資、通信、宣傳、人員和預案演練等保障做出明確要求;對預案中名詞術語、預案解釋管理和預案實施做出說明。
2022年12月29日